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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全面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和大力扶持文化產業。但與此同時,由于存在缺乏健全的法律體系、價值評估標準不統一、執法人員能力較差等問題,盜版、竊取他人國家商業秘密等各類侵犯知識產權類的違法違規侵權行為屢見不鮮。在科學界定文化產業內涵的基礎上,逐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交易與評估制度、培養專業化執法和司法隊伍、強化企業產權保護意識,成為提升遼寧省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文化產業;文化產品;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黨的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國家現代文化產業管理體系和文化市場體系,培育新型現代文化業態,為國家現代文化產業的發展引領了一個新方向。近年來,為加快實現區域文化經濟振興,遼寧省一直著力支持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而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逐漸暴露出許多弊端,阻遏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此,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成為促進遼寧省文化產業蓬勃有序發展的關鍵。
1文化產業的界定
通常認為,“文化產業”(cultureindustry)一詞是由西方重要馬克思主義學派法蘭克福經濟學派霍克漢姆和阿多爾諾在《文化產業:欺騙公眾的啟蒙精神》一文的書中首次提出的。目前,理論界對我國文化產業的基本含義尚無統一的科學定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則將其明確定義是作為按照國家工業技術標準進行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合理分配各類文化藝術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一系列文化活動。在2003年,我國國家文化部將“文化產業”正式界定為與各類文化相關事業相直接對應,專門從事各類文化相關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提供各類文化產品服務的綜合經營性服務行業。隨后,2004年1月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中明確認為應將文化及其他相關娛樂產業分類是為廣大社會公眾免費提供各種文化、娛樂信息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經濟活動,以及與這些經濟活動都具有密切關聯的經濟活動的一個集合。綜上,文化產業標準是指按照國家工業化生產標準,進行產業化生產、市場化經營,為廣大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一系列文化服務活動的集合。
2遼寧省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以2017年為例,遼寧省文化系統四大主導產業全年累積產值262億元,較2016年同比增長28.05%,文化產業發展逐漸轉入正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遼寧省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舉措,來加強對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實踐中,仍存在很多問題有待改進。
2.1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
為推進文化產業發展,遼寧省近些年先后出臺了大量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規定,如《遼寧省專利保護條例》《遼寧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遼寧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等。現存的這些規范性文件與政策性規定雖然可以彌補一部分立法的滯后和空白,但缺少系統性和同一性,不能相互銜接和配合。相比之下,地方性法規相對較少且較為分散。另外,文化產業的范疇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互聯網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以紙質媒介為主的傳統文化產業發生巨大變革,不斷催生一些新興網絡文化產業,如手機鈴聲、網絡音樂歌曲、電子書等。目前,尚無特定的相關法律對其加以保護,使得這些新興文化產業在知識產權上的濫用違法現象時有出現。因此,迫切需要進行必要的立法來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2.2缺少統一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標準
2016年,遼寧省制定了《關于設立遼寧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的實施方案》,省內部分城市如鞍山、沈陽、大連等相繼開始了試點工作,取得不小的成效。但實踐中,文化企業在用知識產權作價融資時,往往很難達到預期目標。一方面,知識產權的評估價值受多種因素制約,容易發生波動;另一方面,文化產業本身涵蓋的專業性較強,不同行業評估知識產權時的側重點和價值存有差異,很難形成統一的價值評估標準,嚴重阻遏了文化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2.3司法、執法隊伍專業素質較低
知識產權案件本身具有專業性,加之文化產業具有極高技術性,對審判組織和審判人員專業化水平的要求格外嚴格。目前,遼寧省尚無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主要依靠民事審判庭來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大多民事法官不具有理工科背景,缺乏審理知識產權案件需要的專業知識,也就導致了案件審判質量不高,不能有效解決知識產權糾紛。另外,在文化產業產品市場監管方面,存在執法部門多重職責交叉、協同管理、互相推諉的不良現象。加上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較低,嚴重降低了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2.4部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缺位
遼寧省文化產業發展起步較晚,文化企業普遍規模較小。企業內部往往也沒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知識產權權益保護意識整體偏弱。許多企業由于不熟悉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定,無法有效地將自身智力成果進行轉化、利用,也就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同時,在遭受侵權時,企業往往不能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由于缺乏證據意識,沒有及時收集侵權的相關證據,即使聘請律師,也無法有效維權。這也導致了在產品創作和運營過程中,抄襲、剽竊他人發表學術論文作品、竊取他人國家商業秘密等嚴重涉嫌侵犯他人合法知識產權的其他違法行為層出不窮。
3遼寧省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3.1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應當著重彌補現存法律的空白,尤其要關注新興文化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使相關權利人在維護自身權益時能夠有法可依。并且還要繼續加大對有關知識產權違法侵權行為的調查處罰處理力度。同時,應當研究制定一套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配套安排制度,制度配套安排須充分符合不同地區和相關行業實際特點,以利于保障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發展戰略的貫徹實施取得效果。
3.2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交易與評估制度
在“互聯網+”時代,可以利用高效的信息平臺和電子交易系統,調查文化市場中的交易習慣和價值波動規律,廣泛應用收集產品交易相關者的專業意見,充分分析發現產品市場中的價格,從而能更準確地評估文化行業產品市場價值。結合不同行業具體的行業規范,制定出一套詳細完備的文化產權交易的價值評估制度。為解決文化產業融資難的問題,還應當建立起有效的融資擔保機構。通過設立融資擔保機構,以降低信息不對稱的風險,采取多元化融資擔保機制,逐步拓寬文化企業的融資渠道。
3.3建立專業化司法、執法隊伍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采取“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改革,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效果。在知識產權案件法院缺位的嚴峻情況下,遼寧省高院可以充分結合自身辦理實際,借鑒其優秀經驗,在中級以上人民法院逐步探索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庭,用來依法審理涉及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的各類案件。另外,應當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增強司法、執法人員的理工科專業知識儲備,并且吸納更多的具有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人才加入司法、執法隊伍。
3.4強化企業產權保護意識
政府應當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普法力度,組織具備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人員定期走入企業,進行有效的知識產權培訓。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作用,利用行業協會的有效監督,來增強企業的產權保護意識。另外,企業在日常產品生產服務經營中,應當研究設立與實際經營情況和企業所屬相關行業發展特性相適應的企業知識產權使用保護管理策略,輔之以配套的規章制度。并且應當盡快建立專門的專業知識產權經營管理機構,加強企業管理者和員工的知識產權培訓,積極探索培養一批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經營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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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齊偉 王宏偉 田佑畦 單位:沈陽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