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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介紹了涉震網絡輿情的管理現狀,詳細分析了全年涉震網絡輿情的走勢,并就輿情信息來源作具體闡述,從媒體活躍度、輿情演變規律等方面進行剖析,同時結合具體案例進行探討,最后提出可行性的實施建議。
關鍵詞:涉震輿情;網絡傳播;趨勢分析
0引言
由于網絡具有開放性、虛擬性和隱蔽性等特點,近年來網絡輿情突發事件頻繁發生。地震輿情作為一種特殊的網絡輿情事件,正在對社會穩定和人們的生活產生較大影響。文章以涉震網絡輿情事件為切入點,分析大數據環境下多媒體涉震網絡輿情的特征及形成過程,提出可行性實施建議,為下一步的輿情監管工作提供指導。
1涉震網絡輿情的管理現狀及趨勢分析
1.1管理現狀
在我國涉震網絡輿情發展初期,有關部門對涉震網絡輿情的管控還處于摸索階段,并不了解涉震網絡輿情傳播的特點和規律。隨著信息網絡的迅速發展,有關部門面對出現的涉震網絡輿情事件高度重視,逐步形成輿情監控體系。在大數據時代,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平臺的興起,使得民眾從過去的信息接收者變成了信息制造者、傳播者,涉震輿情的生成機制得以改變。因此,面對涉震輿情,各個部門開始積極應對,通過開設政務微博、微信等,加強與公眾的互動,及時公開信息,避免網絡謠傳擴散[1-2]。
1.2趨勢分析
以2019年為例,通過使用網絡軟件監測全年涉震網絡輿情數據的走勢,可以看出,1—6月趨于平穩,每月的涉震網絡輿情數據約在100000條左右。7月份出現輿情小高峰,8月份回落,其他月份均處于相對平穩的增長態勢(見圖1)。將涉震輿情信息數據按照其傾向性分為正面、負面、中性信息。通過對造成影響的輿情信息數量進行統計并趨勢分析,可以看出,正面信息較少,基本保持在4000條以下(見圖2)。負面輿情信息的數量呈現出波浪形走勢,在7月份出現小高峰。經核查,主要是由于7月份正處于“7·28”防震減災宣傳周,公眾對唐山大地震的紀念活動關注度較高,各地宣傳活動較多,持續時間長,用戶活躍度相對較高。因此,涉震輿情出現突然升高的情況,符合輿情發展的一般規律(見第49頁圖3)。
2涉震網絡輿情數據信息的來源分析
2.1信息來源分析
從涉震網絡輿情信息來源的媒體特征進行分析發現,輿情信息最多的媒體為微博平臺,占全部媒體量的77.03%,占比最高;其次是微信、網媒、論壇和APP(見圖4)。作為輿情發酵的主要陣地,微博起到了重要的信息傳遞、擴散作用,是關鍵的涉震輿情傳播平臺。因此,在輿情爆發的初期等關鍵時段,抓住微博這個主要陣營,就能擁有主動權,糾正輿論導向,發揮正能量,全面進行正面、積極的宣傳。
2.2信息傳播的主導媒體分析
研究找出最活躍的媒體,發現其在輿情傳播中占主導地位(見圖5)。輿情爆發期,一是要求宣傳職能部門要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發現這種具有或可能引導負面效應的輿情時,及時運用“黃金4小時法則”,搶占輿論引導先機,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二是主動與主流媒體建立聯系,轉發和擴散相應的正面信息或者辟謠信息,將會對輿論的正面導向起到積極的作用。圖5是對全年活躍度較高媒體的統計結果。
3涉震網絡輿情的形成與傳播規律
涉震輿情不僅僅是地震事件,還包括由地震事件引發的各種謠言。通常,地震謠言又分為地震事件謠言、地震工作謠言、地震部門謠言等類型。涉震網絡輿情的形成、發展與傳播具有一定的規律,一般分3個階段:輿論形成及傳播階段、輿論爆發階段和輿論消退階段,即:發酵期、爆發期和消退期。以山西2次輿情案例為例,說明其形成、發展和消亡的過程。(1)2019年7月24日21時12分山西運城市鹽湖區2.5級地震。在輿情發展趨勢中,此次事件從7月24日開始發酵,輿論信息最多也出現在當日,共產生301條。其中,微博平臺最突出,最高達到236條的傳播量,成為該事件的主要傳播媒體。25日—26日逐漸回落,進入輿情消退期(見圖6)。(2)2019年8月23日16時08分山西大同市靈丘縣3.2級地震。在輿情發展趨勢中,該事件輿論信息最多出現在8月24日,當日共產生1519條輿情信息,其中微博平臺最突出,最高達到766條的傳播量,隨后逐漸減少(見第53頁圖7)。從上述山西省涉震輿情實例可以看出,在地震爆發后,輿情開始蔓延,一般在2天內到達爆發期,第三天后熱度開始回落并進入消退期。以上2次輿情事件的走勢圖在消退期還存在一定的差異。其原因是山西運城市鹽湖區2.5級地震發生在2019年7月24日,正處于“7·28”唐山大地震紀念日前期。此時,全國各地防震減災宣傳活動已全面展開,通過防震減災科普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增強了公眾的防震避險意識,正確引導了社會輿論導向。因此,運城市鹽湖區地震輿情很快進入了衰減期。以上2次地震的輿情信息走勢均符合網絡輿情演變的一般規律。因此,在掌握其形成、發展規律的情況下,借鑒網絡輿情應對的具體措施及方法,結合涉震輿情的特點,應用到輿情事件的應對處置中,實現快速妥善處置涉震輿情事件,不斷完善輿情應對機制,提升地震部門的輿情應對能力。
4結語
面對突發的涉震輿情事件,要建立高效快捷、透明公開的信息傳遞機制,在輿情事件開始的發酵期,積極抓住主動權,及時官方辟謠公告,滿足公眾在涉震輿情事件中的相關信息需求;同時,在官方微博、微信、網站等平臺,及時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或地震避險自救技能,減少公眾恐慌,正確引導輿情導向,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避免引起后續大規模大范圍的輿情爆發。大數據時代,還需構建數據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實現實時的跨部門、跨行業交流合作,聯合應對涉震輿情突發事件。要適度向社會主體開放大數據信息,做到透明公開,鼓勵資源共享,最大限度地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來共同做好涉震網絡輿情的治理工作。
參考文獻:
[1]劉宇軒.大數據視角下網絡輿情的政府治理研究[D].泰安:山東農業大學,2016.
[2]張正霞,張馨怡.官微互動在防震減災宣傳工作中的應用及策略分析—以山西省地震局官方微信為例[J].防災減災學報,2020,36(2):82-87.
作者:閆曉美 樊依玲 羅勇 王寧 張馨怡 楊順達 蘭思萱 單位:山西省地震局 太原大陸裂谷動力學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