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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媒體間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傳播生態變得更加復雜,在這種背景下,很多媒體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在內容生產方面流于世俗化、媚俗化,過于獵奇、獵艷,轟動效果突出,他們已經違背自己作為新聞人的職業操守和良心道德,媒體失責已屢見不鮮。新聞媒體作為擁有“第四權力”的社會公器,對社會的良性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媒體如何腳踏實地、勇擔使命,在新時代更好地發揮自身作用,本文將給出些許建議。
關鍵詞:新聞傳播;媒體;社會責任
媒體失責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層出不窮的虛假新聞、反轉新聞、有償新聞以及媒介審判等問題,使媒體的公信力一點點在流失。此外,部分媒體在新聞報道中多有偏頗,如用語不當、過度追求眼球效應、報道泛娛樂化和道德化及負面新聞過多等。在此,筆者將從2018年十大假新聞中抽取兩則為例,對媒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的失責行為進行剖析。2018年9月2日,京東董事長劉強東在美國因涉嫌性侵被捕引起廣泛關注,各大媒體對此事件紛紛爆料,好似“如獲至寶”。他們不對事情的真相加以考證,而是一味道聽途說、相互效仿,以訛傳訛,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殊不知自己已經背離了作為一名新聞人的職業情懷和道德操守。在各大媒體的煽動下,一時間,所有人把憤怒的目光聚焦到了劉強東身上,把不滿的矛頭毫不客氣地指向他,認為他作為一名公眾人物怎么能做出這樣的事,對其進行各種攻擊調侃。馬云、王思聰和周立波等人聲援劉強東,認為他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后來,據當地警方消息稱,該女子是在向劉強東索要高額投資被拒絕后,當晚就制造出來“性侵事件”,對劉強東進行污蔑和抹黑。鳳凰媒體客戶端未經核實照搬網友帖子,然后在被揭露是虛假新聞后刪除原文,與其他媒體一起聲討虛假新聞,著實可笑。然而,該事件不久,在2018年10月28日,“萬州女司機逆行致大巴墜江”這條新聞又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事故發生后,便有人聲稱事故系一女司機駕駛的紅色私家車橋上逆行所致,還有人將事故發生時的圖片連帶視頻上傳到了網上。新京報網也報道《重慶萬州大巴墜江前曾與逆行轎車相撞》,稱新京報記者從萬州區應急辦獲悉,大巴墜江的原因是一輛駕著紅色小轎車的女司機由于逆行導致。大家一致都把肇事原因歸咎于“女司機”,對她進行猛烈的言論攻擊,并給她及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然而,記者真的對事情的前因后果仔細調查核實了嗎?還是僅為了“賺流量”和“拼速度”呢?事情反轉后,大家才知道原來是媒體帶偏了節奏,警方公布了事情的真相:是大巴突然越過實線撞向了小轎車,撞破護欄才墜入大江。一時間,各大媒體紛紛刪除之前的錯誤報道,對這位被冤枉的女司機深表歉意。還有些媒體悄悄地將帖子一刪了之,默不作聲,無視自己犯下的過錯,好像什么都沒發生似的。對上述兩個事件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對于一些突發性事件或真相不明朗的事件,媒體不應對事件作先入為主的定性判斷,更不能將其隨便公之于眾,在官方消息沒有通告或自己沒查清楚前,即使有圖有視頻也不一定就能得出事情的真相。媒體的失責行為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不可小覷,反觀上述事件,由媒體發出錯誤的信息導致受眾的情緒高漲,網絡暴力隨之在網友非理性地謾罵攻擊聲下誕生。媒體對新聞進行報道,在事件進展中往往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而且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我們不禁要問:媒體的社會責任究竟何在?這樣違背新聞倫理的媒體事件何時才是個盡頭?
2媒體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
新聞媒體作為擁有“第四權力”的社會公器,在享有自由權利的同時,必須為公眾服務,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2]。在新聞傳播過程中,筆者將從以下幾點談一下媒介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2.1客觀、真實、準確報道新聞,杜絕虛假失實報道
真實性是新聞立足之本,也是新聞的生命,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過時。新聞報道不可避免會夾雜記者的主觀性因素,但記者在報道中可以減少主觀性因素,盡可能客觀地對新聞事件進行描述,而不是添油加醋、煽風點火般使新聞事件多些跌宕起伏的情節以增強戲劇性效果。記者不僅要客觀報道,也要真實、準確地揭露事實。對于新聞事件,記者應向當事人、目擊者及知情者了解實情,以嚴謹負責的態度和扎實的專業素養對事件仔細調查核實,切不可懶惰疏于求證,草率將其爆料。否則,既有損自身榮譽,又透支媒體公信力建設。
2.2加強輿論監督,勇于揭露不良現象
新聞媒體具有強大的輿論監督和導向功能,通過對社會上出現的違法違紀和違背民心意愿等一切不良現象進行曝光和揭露,以達到針砭時弊、激濁揚清的社會效果。當前,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可謂弊病叢生,而媒體在對這些問題的解決上無疑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使問題成為丑聞并迅速暴露在公眾視線里,如三鹿奶粉事件、長春長生疫苗事件以及網上黑市泄露個人信息等,不僅維護了公眾的利益,促使相關機構整頓,更在一定意義上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媒體也通過對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勇于對貪污腐敗、違法亂紀和官僚主義行為進行曝光,極大凈化了當前的政治生態。新聞媒體強大的輿論監督,成為推動反腐敗斗爭工作的重要力量。當然,面對黑惡勢力,記者要有勇有謀,更要有與其斗爭到底的膽識。
2.3遵守新聞傳播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
任何媒體在進行新聞報道時都必須在國家法律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媒體的行為決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行為都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范圍內,正確行使自己擁有的權利[3]。反觀當前部分媒體的行為,在這方面多有欠缺,如媒介審判、有償新聞、虛假新聞等現象頻繁出現。在新聞采訪過程中,記者不能侵犯公民的隱私權,要注意把握分寸;在新聞報道過程中,不能泄露國家機密要事;不能為獲信息而不擇手段,做出敲詐勒索、坑蒙拐騙等有違職業道德之事;不能貪圖蠅頭小利而接受他人的賄賂,隱藏事件的真實性。總之,媒體從事新聞傳播活動就必須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將職業道德貫穿工作中,恪守本分,嚴于律己。
2.4弘揚社會正能量,加強道德建設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轉型過程中的主要特點就是“異質性”和“多元化”。傳統的道德體系和價值評判標準趨向于崩潰、絮亂,人們沒有統一的信仰,沒有一致的評判標準,這種狀況對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健康發展尤為不利。傳播學中的議程設置理論認為,媒介雖然并不能決定人們該如何去想問題,卻可以決定大家去想什么。因此,媒體應積極通過議程設置,弘揚主流文化,傳播社會正能量。這就要求媒體摒棄唯利是圖的觀念,避免過度追求“眼球經濟”,而是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在對正能量事件傳播的同時,媒體也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人們的思想觀念,使其在人們頭腦中生根、發芽直至最后開花結果,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當然,媒體要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創新自身的傳播方式和調整傳播內容,使受眾能夠樂于接受。只有這樣才能產生良好的傳播效果,真正發揮社會建設的功用。
2.5加強自身建設,增強人文關懷
媒體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水平,在新聞報道中增強現實人文關懷。隨著媒體間競爭的加劇,不少媒體一味追求收視率和點擊率,提供一些獵奇、低俗、庸俗的劣質內容,充滿了暴力和色情。白巖松曾說他相信新聞能使社會越來越好,但這必須建立在記者應在新聞傳播過程中給予被采訪者和受眾強烈的人文關懷的基礎上。新聞應具有溫情,字里行間流露著人文關懷和人本精神,這需要整個媒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3結語
現今,新聞傳播領域出現的種種亂象反映出傳播生態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時代在變,環境在變,然而,媒體從業者對新聞事業的堅守決不能因為外在因素而改變。“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媒體人若樹立起這等志向并將這份情懷融入新聞事業,不忘初心,我國新聞傳播事業必將邁上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楊志.淺談現代傳播中媒介的社會責任[J].新聞世界,2014(5):296-297.
[2]劉曦璟.臺灣“動新聞事件”引發的倫理思考[J].文學教育(上),2013(3):151-152.
[3]李培松.在“接地氣”中發掘好新聞[J].西部廣播電視,2013(7):61,63.
作者:張自豪 單位:西北民族大學新聞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