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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京都議定書》2005年開始生效,并且我國越來越注重環境和生態保護,因此在國家的戰略發展中,已經將碳排放納入規劃體系中,并出臺了一系列制度進行約束,指導節能減排工作。因此清潔能源的發展成為了重中之重,由于清潔能源回報低、前期投入高,因此經濟手段和金融政策對清潔能源的投資和建設具有很高的推動價值。本文從清潔能源投資發展的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了促進清潔能源投資的經濟驅動對策,以期實現清潔能源投資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
一、引言
在21世紀,能源安全和可持續發展逐漸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我們國家承諾到2020年將非化石能源消耗量增加約15%,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減少40%~45%,國家將這些指標寫入了規劃中。因此,加快清潔能源的投資和發展是必然。能源結構多元化,導致電力市場是一個多元化的市場。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一些支持和補貼政策,但由于清潔能源的電力產品間歇性和不穩定,導致了清潔能源電力的負外部性,這是清潔能源電力并網困難的重要原因之一。負外部性可能加劇清潔能源電力投資的猶豫和延遲,不確定條件投資的特點總是延遲投資,總體來說這不利于清潔能源產業的發展。因此,需要通過低碳排放經濟手段來驅動清潔能源的投資發展,抵消負外部性帶來的清潔能源電力投資的猶豫和延遲。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低碳排放和清潔能源。TracyWolsten-croft(2009)認為,低碳化離不開政策、技術和金融三位一體的支撐框架,而在這三個因素中,最重要的莫過于金融。能源低碳化也離不開碳金融的發展與成熟[1],二者相輔相成,可以形成良好的循環。
二、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自本世紀初以來,我國越來越重視清潔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并不斷一系列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配套政策。即使這些經濟激勵政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刺激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方面,和國外清潔能源激勵政策和經濟手段相比,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不同國家不同地區清潔能源的條件和質量差別很大,經濟發展水平和負荷能力也不同,因此清潔能源發展模式差異很大。我們從低碳排放的經濟手段入手,探索靈活有效的經濟驅動手段,促進清潔能源占比目標的實現。通過經濟手段加強社會投資和融資對清潔能源的信心,刺激清潔能源的電力發展。目前對于清潔能源投資的主要的障礙是碳交易市場不成熟、清潔能源普遍負債率較高、風險資本受制于退出機制不完善對投資形成了阻礙以及融資困難等。碳交易市場不成熟主要是相應的政策、機制不完善,相關人才缺乏,導致清潔能源投資動力不足,同時無法通過清潔能源投資獲得可觀效益。清潔能源例如光伏等,由于其依賴于自然環境、季節、時間等因素,導致發電不穩定、不可控,對于電網電能質量影響較大,無法用于調峰,且對于電網負荷有較大影響,因此存在較大面積的棄風現象,這直接導致了諸如風電等此類清潔能源依靠發電產生經濟效益較為困難,只能依靠國家補貼,在補貼下降或者取消情況下,清潔能源普遍存在較高的負債率,因此在儲能技術暫時不成熟的情況下,只能依靠國家經濟和金融政策進行支持。清潔能源由于其投入大、風險高,有必要引入風險資本,但目前風險資本退出機制不完善導致風險資本投資困難。根據目前清潔能源投資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相應策略的探討。
三、低碳排放經濟驅動清潔能源投資的策略
(一)推行和完善金融手段利用CDM引進低碳技術和資金,銀行與互聯網金融相互輔助構建綠色信貸,通過資本市場引導風險投入和擴大綠色保險的品種支持清潔能源發展,為清潔能源的發展保駕護航,同時也可以使得清潔能源投資的門檻和成本降低,促進清潔能源投資的發展。
1.利用CDM引進低碳技術和資金。根據清潔發展機制交易規則的規定,到2012年,中國批準的減排量(CERs)將占全球的50%。目前,雖然中國已經擁有碳減排賣方基金,但中國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為它位于碳交易產業鏈的末端。近年來,中國各類清潔能源發電等CDM項目蓬勃發展。中國應大力發展CDM項目,建立和完善符合國際碳市場的碳交易機制和碳基金市場。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真正獲得我們所需的資金和低碳技術,從根本上促進中國電力行業清潔能源的發展,真正促進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確保在未來的CDM項目中真正實現[2]。碳基金市場的建立一方面是因為中國對世界的承諾,另一方面也是為節能減排做準備。所以我們不僅要考慮在CDM項目中建立碳基金市場,也要考慮適合中國的碳基金市場是什么樣的。在一定程度上,健全的中國碳基金市場可以促進中國碳金融的發展,從而推動清潔能源投資。碳基金市場將有助于降低碳交易成本,加強監管控制,增強碳交易流動性,并對碳交易市場的風險控制進行加強。同時,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也將有助于吸引更多的金融機構逐步參與,產生更多的碳金融相關支持和中介服務組織,培養更多的碳金融專業人才,促進CER和VER等一級和二級市場逐步走向成熟并引入國際碳交易市場,以提高中國在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聲音和競爭力,為低碳經濟和清潔能源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3]。
2.銀行與互聯網金融的綠色信貸。我國應該推動銀行業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中國人民銀行等國有銀行為主體,地方農商、民商銀行等民營銀行為輔的模式。在當今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情況下,互聯網金融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所以為了促進清潔能源的投融資,首先銀行利用綠色信貸為清潔能源的發展保駕護航,提高自身資金利用的效率;其次,金融監管機構更應持續的推進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使得互聯網金融能夠有效發揮作用,在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的共同競爭下,為清潔能源的投融資帶來利好。在具體的綠色信貸方面,我國可以建立低碳能源發展的衡量體系,通過對企業在清潔能源和碳排放領域所做貢獻,使用數字指標將其量化,然后根據分數進行評級,根據打分結果決定信貸政策。另外對于大力投資和發展清潔能源的,給予低息貸款等一眾利好政策,對于那些不主動發展清潔能源的,則提高貸款利率,倒逼企業加強對清潔能源的投資。
3.通過資本市場引導風險投入。清潔能源屬于高風險項目,因此對于此類項目的投資很少。目前我國的清潔能源依舊處于快速發展的階段,風險投資機構對清潔能源了解不足,因此對此行業不看好或者投資較為謹慎,導致投資不足。同時國內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還不健全,風險資本進入新能源項目后存在退出困難,限制了風險資本的再投資[4]。目前在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我國的股市板塊為中小企業上市提供了足夠的機會,對于中小企業融資來說,平臺已經不是問題,因此需要完善的就是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另外我國清潔能源主要以中小企業為主,對于這些企業來說存在門檻較高的問題,因此需要考慮如何精準定位此類中小企業,給予他們所需要的政策,而又能夠保證市場是良性發展的。在清潔能源發展中,銀行的低碳信貸政策要和資本市場的上市政策結合使用。如果銀行信貸評級不合格,那么公司在銀行無法取得貸款,就會考慮其它的途徑,例如資本市場,對于此類評級不合格的企業,既不能讓他從銀行取得貸款也不能讓他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否則有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發生,所以二者一旦出現真空,就可能出現此類不希望看到的現象發生,對于低碳能源發展也無法形成有效的約束力。因此建立清潔能源信息披露平臺對于低碳能源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當企業申請上市時,可以通過此類信息判斷企業的情況。對于清潔能源給予支持,對于高耗能企業的上市融資不予支持。在企業上市后,市場本身具有的信息,可以使得投資者對自己所想要了解的方面或者重點予以調查和參考,并進行市場調研,以此來確保清潔能源的企業價值和融資空間,促進清潔能源的投資。
4.擴大綠色保險的品種支持清潔能源發展。我國已經建立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該制度是由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不應該僅僅局限于環境保護,應該對此類保險進行創新,擴大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例如擴大至清潔能源、新材料等環保企業。同時為清潔能源項目提供融資,可以建立碳信用擔保保險,確保碳信用額度,多項保險形式并舉,以此來促進清潔能源的投資。
(二)完善融資模式1.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融資。企業融資所需要花費的成本,是由自身的融資結構或融資方式決定的,成本的高低影響資金的使用率的高低。因此,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多元化發展和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企業也應該促進自身融資質量的提高和融資方式的合理,合理利用各地區太陽能,水電,風能,生物質能等豐富優勢。2.清潔能源技術融資。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融資,作為融資模式的一個重點,需要企業和市場不斷的探索其合理性,同時也要考慮清潔能源技術的融資。目前,清潔能源技術主要是研發、成果和產業化。清潔能源技術研發費用高,投資額大,風險高,收入低。在這個階段,最佳選擇就是風險投資模式。企業應當充分利用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同時在企業已經開發出技術的階段,發揮政策融資機制的作用,給予企業各項利好。清潔能源技術的產業化是一個終端和產出階段,在這個階段,清潔能源技術產業化的必然選擇是多元化融資。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的多重融資渠道,支持清潔能源的發展。
四、總結和建議
能源低碳化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支持、技術的推動和金融的發展,清潔能源的成熟發展有助于我國能源低碳化,對于節能減排、國際形象均有極大的推動作用,因此清潔能源發展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其中經濟和金融政策作為其中一個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清潔能源的投資,確保清潔能源良性發展。本文通過對低碳排放經濟和清潔能源的研究,探討了二者的關系,同時形成了促進清潔能源投資的策略。
(一)大力發展CDM項目,建立和完善符合國際碳市場的碳交易機制和碳基金市場,這有助于加強監管,也可促進碳金融發展。
(二)根據投資現狀,銀行推出綠色信貸,為清潔能源投資提供支持,同時金融監管機構在加強監管的情況下,發揮互聯網金融的作用。
(三)健全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碳信貸政策和資本市場的上市政策結合使用,建立清潔能源信息披露平臺,讓真正有資質有需要的企業獲得足夠的融資空間。
(四)創新綠色保險,擴大經營,支持低碳環保企業的發展。
(五)企業完善融資模式,合理利用各種能源和技術進行融資,尤其在技術開發階段,發揮政策融資機制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苗昱.碳減排約束下新疆能源低碳化發展的金融驅動研究[D].新疆財經大學,2012.
[2]楊博.我國電力企業低碳經濟之路[J].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3]朱利明.大型發電企業低碳競爭力評價體系與培育路徑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2013.
[4]姚遠.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融資問題研究[D].四川省社會科學院,2016.
作者:孫紹哲 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