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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較2014年版本,對土地征收程序進行了更為細化的規定,讓土地征收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有利于提高群眾的法治意識,讓全民守法成為共識。
一、新舊《條例》土地征收程序對比
修訂之前的舊《條例》只有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涉及土地征收程序的內容,而新條例則列出獨立章節,用1382字的大篇幅內容,進一步規范了集體土地征收的程序。具體變化如下:
1.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實體權利。《條例》增加了征收土地預公告制度,并將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時間提前到征收土地申請土地征收報批前,且要保證有關費用足額到位,相關部門才可以批準土地征收。這些內容分散在《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關于征收所需土地現狀調查的內容,《條例》中明確規定,征收所需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條例》明確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內容,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上述規定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實體權利。
2.進一步暢通被征收人的參與渠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條例》進一步暢通被征收人的參與渠道,保證被征收人在整個征地過程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以確保其在土地征收程序的各個環節中能夠有效參與并充分反映訴求,切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這些規定主要在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中,明確了被征收人可以通過獲取預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參與社會風險評估,申請聽證等多種渠道參與土地征收工作。
3.突出社會保障費用安排,完善征收土地安置補償機制。《條例》第三十二條對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的費用保障和分配規則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社會保障費用必須單獨列支,強調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必須足額到位,才批準征收。
4.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條例》明確了各級政府的征地事權,強化市縣政府征地補償安置的主體責任,精簡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提高土地征收審批效率。第三十條規定了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重點對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確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進行審查,而無需再審查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務院和省級政府依法批準征收土地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發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同時,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二、完善細節
切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土地征收關系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事關億萬人民的切身利益。《條例》聚焦土地征收程序的操作層面,完善執法程序,細化工作流程,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極大地增強了法律法規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土地征收的各個環節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良法促善治,征收機構要注重流程細節,嚴格規范征收行為,切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能夠在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彰顯政府的法治形象,讓人民群眾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感受到法律的公信力。
三、立法為民 樹立廣泛的法治信仰
法治建設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只有全體人民信仰法治、厲行法治,國家和社會才能真正實現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條例》一方面把握實踐需要,對此前土地征收過程中出現的規范效力低、權利保障缺失等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改進。一方面回應群眾關切,進一步暢通土地征收的公眾參與渠道,確保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程序各個環節中能夠有效參與并充分反映訴求,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進行法律制度建設,使法律法規更加貼近群眾、貼近社會、貼近實際。可以預見,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必將增強被征收人的法治觀念,提高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認同感與敬畏心,讓全民守法成為共識。
四、為法治社會建設貢獻律師智慧力量
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工作者,應擔當起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任,做依法治國的推進者、先行者。同時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增強群眾的法律獲得感,使人民群眾共享法治社會建設成果。《條例》的實施使集體土地征收的每一個步驟和環節都歷歷可考,為律師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在土地、房屋征收等行政訴訟案件中,律師通過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既可以在客觀上起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作用,也有助于基層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有效提升司法的公平公正。除此之外,律師通過引導、幫助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能夠在客觀上為社會和諧穩定作出自身的貢獻。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立法與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相互銜接顯著增強,推動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重大提升。新《條例》的頒布實施,正是國家在行政法領域經過深入實踐與思考,結合社會發展與百姓需求的重大成果。法治社會建設從細節處體現規則意識,從細微處彰顯民本思想,其中閃爍的每一束光亮匯聚成法治文明的光芒,照耀人民群眾。
作者:苗云海 單位:北京市東方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