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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各地城市建設、房地產開發步伐迅猛,建材銷售行業隨之發展較快,銷售總額增長很多。但通過日常稅源管理和專項調研情況來看,建材銷售行業申報的稅收收入總額,還遠未反映出該行業規模發展的真實狀況。筆者認為,非常有必要強化該行業的稅收管理,找出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措施推動建材銷售行業稅收管理。
一、建材銷售行業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城市化建設的進一步深入,建材銷售行業的發展比較活躍,該行業稅收征管方面面臨著新的問題和困難,給基層稅務機關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一定困惑。
1.稅法宣傳不夠,納稅意識不高。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納稅意識不高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主觀原因是:現實生活中,部分公民納稅意識薄弱,缺乏一定社會責任感,沒有意識到社會上每個人都是財政支出的受益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行為的目的,在此目的驅使下,建材銷售行業部分納稅人自然也會產生少納稅收以增加自身利益的心理,形成“偷逃稅收得益、誠實納稅吃虧”的錯誤觀念。客觀原因是:由于目前經濟發展比較活躍,各稅源管理部門沒有把建材銷售行業作為重點稅源管理,放松了對該行業納稅人的稅收宣傳,特別是對該行業納稅人偷逃稅款震懾性宣傳明顯不夠,有的納稅人為了追求高額利潤,實現利益最大化,采取非法手段偷逃國家稅款,給國家帶來一定損失。
2.征管成本較高,日常管理粗放。由于建材產品的銷售對象大多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政府、機關、團體以及居民個人等,建材經營者大部分為個體經營者,且不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多以小規模納稅人形式存在。大多建材銷售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建材用材(如:水泥、鋼材、五金交電、管材、墻(地)磚、漆、鋁材)很多采取店鋪擺設樣品,貨物實物存放于倉庫,而庫房異地,他們在交易時首先談妥價格,然后將貨物直接不定時向工地或者用戶家庭發貨,銷售收入難以準確控制。基于建材銷售行業點多面廣,給稅收征管帶來一定難度,再加上基層稅收征管工作任務多、人手不夠,稅收征管過程中的調查取證還要與社會其他部門進行協調,納稅人配合積極性不夠,致使稅收管理員產生畏難情緒,認為該行業的稅收征管成本較高,難以收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對該行業管理有所輕視弱化,造成了稅款的流失。部分基層稅源管理單位有的也認為建材銷售行業稅源管理難度大,計稅依據難以掌握,銷售收入難以確定,以至于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漏征漏管戶、長期經營而沒有繳納稅款的現象時有發生。
3.賬務核算混亂,以票控稅困難。從日常管理來看,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大多賬務設立不健全,即使設立賬務的核算也比較混亂。由于建材銷售行業生產經營粗放,經營條件不高,多數經營者財務知識水平低,大部分納稅人不樂意建賬或不會建賬,致使稅務機關無法全面、準確地掌握第一手資料。同時,建材銷售行業的納稅人,其營銷對象主要是建材安裝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居民消費者、企事業機關單位等,而這些營銷對象除部分繳納增值稅的企業外基本都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再加上部分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的意識不強,導致建材銷售行業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問題非常嚴重,少數建材銷售行業的納稅人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存在不開票、開白條、虛開發票等違規行為,弱化了以票控稅的效果,很容易造成稅款流失。此外,通過對部分建材銷售行業的調研發現,批發銷售建材業戶的一般納稅人稅負為0.3%-0.8%之間,稅負普遍較低,這既存在批發建材銷售行業批量大、利潤低的客觀原因,也反應出部分納稅人收入未全額入賬申報納稅的問題。
4.部門配合不暢,護稅意識不濃。目前從事建材銷售行業經營的納稅人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主要采取以票控稅、核定定額等管理辦法,在工作實踐中缺乏相關部門的積極協助。一是缺乏相關部門的有力支持。近年來,各地建立了比較規范的建材銷售市場,為了活躍經濟發展,相關管理部門認為稅務機關依法收稅會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對稅務機關的工作支持力度不夠。二是缺乏建材銷售行業經營納稅人的資金流。目前,建材購買消費者使用現金的數量很少,大多使用銀聯卡、網銀、微信等方式結賬,如果銷售者不愿意如實提供銷售收入,稅務機關需要得到消費者的銀信部門轉賬資金流等數據的難度還是很大。三是缺乏建材銷售行業經營的納稅人供貨人、受貨人的相關信息。比如,稅源評估部門對某銷售建材的納稅收入發現疑點,致電供貨方詢問該納稅人的進貨數額,供貨方怕影響自己的生意,不愿意提供真實的數據。
可以預見,隨著我國建材和房地產業愈發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建材銷售行業的發展潛力非常巨大,通過上述四個方面的問題分析,結合日常具體的稅收實踐,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避。
1.加強宣傳輔導,提高納稅意識。面對建材銷售行業部分納稅人納稅意識不高的現實,稅務機關應通過多途徑、多形式地宣傳,擴大他們的稅收知識面,讓他們從思想上自覺地確立“納稅光榮,偷稅可恥”的觀念,讓他們從行動上自覺地養成如實全面申報,足額繳納稅款的習慣。具體可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廣播電視廣告加強稅收宣傳;可建立一個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普及稅法知識微信群,推選稅收業務尖子擔當群主,將該行業所需的稅收知識定期推送等。同時,建立納稅人誠信評定機制,在該行業設置不同類別的信用等級,并將信用等級評定、是否依法納稅等情況向社會公告,對一些偷逃稅款案例,利用各種方式進行大張旗鼓地曝光,使偷稅者失去社會信用,讓誠信納稅人得到社會的廣泛信任和尊重,以此倒逼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提高納稅意識。
2.規范日常監控,開展專項整治。建材銷售行業的稅收收入雖然對一個地方的稅收收入起不到重要作用,但從稅收管理角度出發,它卻影響著整個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不能正確對待該行業在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將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稅收秩序的改善,從而影響整個經濟發展的環境,因此,基層稅務機關必須從思想上改變“重大輕小”的觀點,克服畏難情緒,增強稅收管理意識。要針對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的固有特點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稅源管理辦法,從中發現并掌握相該行業的關鍵性經營指標及其變化規律,找出能夠測算該行業企業銷售額的關鍵性信息指標和技術數據,真正實現該行業的專業化管理。為強化建材銷售行業稅收征管,有效防范稅收流失,建議基層稅務機關要強力開展稅收專項整治,通過加強分析監控、開展典型調查、實施風險提醒、督促自查自糾、加強后續監管等多項舉措,以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材銷售行業稅收秩序,促進建材銷售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3.責令建賬建制,實施以票控稅。據了解,目前大多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大多使用某個品牌的商品銷售軟件,包括商品出入庫、應收應付、庫存查詢、統計報表、單據打印等功能,這為銷售建材記賬提供了足夠的數據資料,為此要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二十條的規定,責令建材銷售行業納稅人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針對建材銷售行業發展現狀、財務管理水平和技術條件,在指導和鼓勵該行業納稅人加強內部控制、自我約束的基礎上,加強財務管理,全面推廣使用網絡發票,嚴格稅收核算。全面推廣使用網絡發票,有利于稅務機關適時掌控納稅人的開票情況,并與申報情況核查比對,有效防控開具大頭小尾發票和開票不申報行為的發生;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建材流通管理和收入核算健全,減少或杜絕虛假交易或隱瞞、轉移收入等行為的發生。另外,定期開展轄區內建材銷售行業發票的日常檢查,加強發票管理,加大對發票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到以查促管,以票控稅。
4.借助社會力量,形成征管合力。針對建材銷售行業點多面廣,稅源零星分散,稅收征管難度較大的現狀,要建立健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協稅護稅網絡,取得社會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治稅格局。一是積極向有關部門匯報、協調工作,爭取理解和支持。借助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建設各類工業園區和房地產開發,建材經營商集中進場經營的契機,督促成立建材銷售行業經營協會,促使全縣建材銷售行業良性發展,為稅收征管創造有利條件;二是與市場監督、銀信等部門定期召開稅收征管聯系會,明確聯系方式和人員,互通數據,交流信息,并形成慣例,以此提高征管工作效率;三是積極加強與城建、國土、公路等部門協作,了解重點工程預算、決算和審計等相關信息數據,掌握工程材料成本購進渠道和數量,及時查驗比對,為征管提供第一手資料;四是加強與上游供貨商或者上游供貨商稅務機關的聯系。對監控中發現疑點較多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其主要供貨方或者所在地稅務機關之間的聯系,強化稅收控管,確定其實際購貨數量、金額以及取得的返利額等,與庫存明細、銷售收入等數據予以比對,從源頭上防控稅款流失。
作者:王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