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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安全事故對農民家庭致富、農村的和諧穩定及農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并且使得農業和農村的生產活動難以正常進行,影響農業可持續發展;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農業擺脫資源環境困擾、農村擺脫人口限制和農民擺脫貧窮落后的第1選擇。因此,研究和發展農機安全保險對推動我國農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4]。農機互助保險是一種匯聚眾多機手的力量,共同抵御事故風險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在眾多農民機手廣泛參與投保的基礎上,每個投保人的投保風險被降低到最小化。因此,在出現農機安全事故時,已經付出少量保險費的投保人可以得到比投保費更加有利的補償。這種風險公擔的補償方式可以釋放農民為自己抵御農機安全事故而保留的事故基金,避免資金的大量閑置和浪費。
農機互助保險發展現狀與主要問題
1農機互助保險發展現狀
陜西省是全國農機安全互助保險工作開展較早的省份之一,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2009年,陜西省率先成立了農機使用者協會。在農民“機手”自愿入會的前提下,由農機監理部門主導,農機使用者協會負責實施,同時由資深專家組成團隊參與管理,形成了農機安全事故風險共同抵御的運作方式。協會會員的會費由全省統一籌劃,統籌安排,分縣進行記賬和事故補償,結余歸會員所有。陜西省農機安全風險互助保險的服務項目包括聯合收獲機和拖拉機。聯合收獲機的保險費用最高800元,保險額度為10萬元,期限為90~180天;最低300元,保險額度為6萬元。拖拉機的保險期限為1年,按功率分段計算保險費,最高每臺每年400元,保險額5.8萬元;最低每臺每年100元,保額1.2萬元[5]。協會與農機制造企業和銷售公司聯合為新“機手”贈送農機安全互助保險[6-8]。截至2011年6月,開展農機互助保險工作的區縣達到81個,參加協會的機手達到12615戶,接到并處理的農機安全事故299起。湖北省于2010年4月成立了農機安全互助管理委員會,并建立了由省市縣鄉4級垂直聯動的服務模式。同時,聘請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合作,由省農機安全協會統一組織農機用戶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有效防止了不同保險公司之間的無序惡性競爭。一旦出現農機安全事故,由協會的服務站負責牽頭實施救助。在出現糾紛時,服務站也負責協助機手維權,化解保險的索賠疑難問題。2010年11月底,全省已經有15702名機手加入協會,共籌集保險金320萬元余,為“機手”提供農機事故服務98次,補償事故損失70萬元多,有力地保障了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9]。從2008年開始,江蘇省依據《江蘇省農機管理條例》,給予聯合收獲機“三責險”和拖拉機“交強險”不低于50%的補貼[10]。目前,在江蘇實施的拖拉機和聯合收獲機保險的險種包括“交強險”、“三責險”和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從2006年起,上海市財政部門依照政府預算安排農業機械的政府保險補貼資金,享受保險費補貼到達30%,補貼對象為聯合收獲機和拖拉機。浙江等省也實行了農機保險政策性補貼,補貼幅度達60%~90%,寧夏與甘肅等區省已開展了農機免費掛牌檢驗[12]。這些政策的實施和效果充分表明,政府的引導和扶持是農機安全事故保險健康發展與壯大的有力保障[11]。
2農機安全互助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農機風險互助保險等政策緩解了拖拉機保險費高,登記率和年檢率低的矛盾,為農機事故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條件。但在實施過程中發現了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如下:1)總體覆蓋率低。陜西省是國內開展農機安全互助較早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參保率仍然很低,拖拉機只有全省注冊“機手”的1/10參保,聯合收獲機只有1/4的用戶參保。另外,大批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機還未納入農機安全事故互助保險行列。主要原因是農民窮,農機收入低,許多農民購置農機是負債經營,加之沒有風險保障意識。由于一些保險公司超標準收取拖拉機“交強險”,農機購置補貼與農民個人交費辦理安全互助形成心理上的反差,影響了農民參加互助保險的積極性。2)政府各級部門重視力度不足,方法不當。農機安全保險的健康穩定發展,只有農機部門的參與是不夠的,政府各級相關部門不能積極支持,沒有形成政府的主導和推進的良好環境,各級農機監理部門思想不夠重視,沒有出臺切實可行的政策法規和實施方案[1];同時,宣傳力度不夠,不能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報刊及網絡積極宣傳農機互助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致使機手對互助保險了解甚少,得不到農民的認可和支持。3)缺乏隊伍建設。作為一個社會團體服務組織,不能只是農機部門的附屬品,區級會員服務站還沒有建立起一支集查勘定損、事故救援、配件供給和保養維護于一體的高素質隊伍,無法跟上形勢的發展和工作的需要[13]。4)缺乏必要的救援和定損裝備。農機安全互助事業剛剛開始,尚無資金積累,開辦費、工作經費及各類設施裝備費用只能抽取于農機安全互助保險費。各級會員服務組織在沒有配備必要的救援和定損裝備情況下,致使運行成本提高,效率降低。5)“機手”熱情不高,收取保險費難。農機安全互助保險是“機手”自愿交費投保,不是強制投保范疇,在農民收入不高、認識不充分的形式下,無法調動機手的熱情,導致互助保險費收取困難[12,14]。
我國發展農機互助保險的對策
1加快農機互助保險立法進程,加強財政補貼引導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我國尚未制定完整的農機相互保險的法律法規。為此,應加強調研,學習和借鑒法國、日本及其它國家的農業保險立法經驗,制定出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農機保險法,使農機保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為農機保險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現在主動參加農機安全互助的農戶是一些受教育程度較高、思想先進和自我安全意識強的農戶;但也有部分農戶愿望強烈但交不起費用,這就需要政府財政的介入,從而引導和支持農民的這種愿望,為機手保駕護航。隨著農機購機補貼的發展,國家應引導機手加強農機使用的風險意識,在機手用好和管理好現有農機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可以從農機購機補貼資金中開辟或增設專項資金用于農機互助保險的補貼,引導和鼓勵機手提高安全意識。
2加強農機安全互助工作,建立新型安全保障制度
要抓住機遇,爭取政府支持,把農機安全互助保險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加強政策的財政補貼引導,調動“機手”的參與熱情,把農機監理和安全保險相結合,把農機事故搶險和現場定補確認相結合,把教育管理“機手”和風險預防相結合,創新農機安全保障制度;形成農機監理、風險管理、事故救援、現場定損和維修服務“一條龍”的服務模式,把農機監理部門、保險專家和農機協會的資源整合起來,促進農機安全互助保險的發展壯大,探索新型農機保險模式,破解農機行業的“老大難”問題。
3整合服務資源,規范定補工作,提高救援效率
農機安全互助保險跨區作業服務隊與跨區作業廠家服務維修、配件銷售流動服務車及收割機銷售商三包服務車結合,提供組合服務,以協會名義給會員及時提供配件更換信息服務,使收割機配件和價格更加規范化和市場化,保護了會員權益。同時,服務隊根據流動作業收割機的位置提供導航服務,讓“機手”不走冤枉路,不掏冤枉錢。協會與信譽良好的農機維修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以地市為單位,每個地市范圍確定2個定點維修企業,聯合出擊,展開事故救援、定損補償和維修服務等工作,做到隨時出險、隨時救援、隨時定補和隨時修復。
4加強法規宣傳力度,先期補償、快速服務
讓機手充分了解政府支持農機安全互助保險的補貼政策。服務隊既是互助保險工作隊,又是用事故事例教育人的安全技術宣傳隊。同時,各服務隊對轄區內發生的互助事故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勘定損,對責任明確和損失清楚的事故執行快速定補程序。補償款可以以現金的方式兌現會員;數額巨大的補償款也可與協會財務部聯系,通過銀聯卡匯款打入會員賬戶。事故現場照片及定補單均可通過網絡辦公系統上傳。(本文作者:吳愛茹、朱瑞祥、行學敏 單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機電學院、西安市農機監理與推廣總站、陜西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