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商業保險論文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一、當代社會下客戶對于商業保險的需求
(一)更加誠信、全面的服務
正如上文所述,“產品競爭多、服務競爭少”是客戶普遍反映的問題,也是客戶對保險公司不信任、拒絕保險業務員推銷保險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大保險公司為了占據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不斷順應市場、社會的發展以及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均推出各種類型的商業保險。但是,根據對不少客戶的電話訪問以及上門走訪,多數客戶反映:由于保險業屬于專業性較強的行業,沒有專業人員的講解或者相關業務領域的律師等人員的解讀,對于一些免責條款、承保范圍等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難。一些保險業務人員為了順利簽單,常常只是就某項產品的好處進行闡明。在投保后,很少有業務員主動向其解釋有關保險的日常注意事項等內容。這些源自客戶的口述向我們傳遞除了他們內心所需要的不僅僅是對他們更加有益的保險產品,還需要有全面的、專業化的服務,需要保險公司業務人員能夠提供更加誠信的服務。
(二)更加具有針對性的保險合同
保險業的不斷發展以及信息技術的不斷完善使得保險產品越來越細化,推出的時間也縮短了很多。但是,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在與客戶的交談中值得思考的。為了保證工作的效率,保險合同中絕大部分為格式條款,只有極少數的地方可以由投保人與承保公司進行協商,而且通常可協商部分對于投保人并沒有太大的實質性意義。由于投保人的情況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對于同一保險產品可能有著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保險合同的條款約定上需要做出的調整也不一樣。目前,很多保險公司都通過網絡平臺推出了各種便捷的投保手續辦理,在這種情況下,采用格式合同是一種通用的做法,但是并不具有針對性,很容易喪失一批以年輕人、企業為中心的客戶群。也就是說,當下客戶需要更加具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以及保險合同。
(三)對保險產品更加詳細的了解
隨著物質文化條件的不斷增長以及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居民以及企業購買保險的意識越來越強。中國的居民大多屬于“儲蓄型”,從理論上來講保險行業應當具有很大的潛力。但是,中小型城市的投保率依舊較低,尤其是以居民為投保人的投保率。不少居民對于保險持懷疑和排斥態度,他們認為保險的欺騙性較高,身邊有關“發生事故不賠付”的現象較為普遍。分析這些潛在客戶流失的原因在于,他們對于保險產品的不了解,沒有意識到購買保險對于其自身和家人的生活、工作等帶來的益處。同時,由于當下各大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較多,對于一些知識水平較低的居民來說,他們不能夠理解這些險種的涵義以及其承包的準確范圍等內容。因此,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客戶需要對保險產品有更加詳細的了解。只有讓潛在客戶對于保險產品有著透徹的了解,才能夠挖掘更加廣闊的市場,形成客戶群。
一、烏魯木齊市兩險融合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保本微利”目標難實現
商業保險主要承保的是大額醫療保險和補充保險,由于大額保險的特殊性,沒有經驗數據,無法準確定價,常常采取低價入市,再根據實際賠付情況進行調整的策略,這樣就使商業保險公司面臨先期較大的賠付壓力,常常是賠本賺吆喝。雖然通過與政府的合作促進了其他保險業務的發展,但那畢竟是間接的,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公司不可能長期在該業務上承受巨大的虧損壓力。而未來是否一定贏利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對政策的依賴、無法獨立經營,進一步加劇了這種不確定性。部分保險公司不愿涉足這塊業務,認為政府是在“扔包袱”,也說明一些保險公司對與政府合作過程中的微利性是持悲觀態度的。“保本微利”的目標難以實現,一方面使想參與社會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望而卻步,另一方面使正在與政府合作的商業保險公司在創新方面的積極性大受挫,降低了保險的服務質量。
2.商業醫療保險市場混亂
在200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新疆分公司,在烏魯木齊試辦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在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近10年的發展過程中,市場其他競爭者都在設法爭奪這一新興市場份額,競爭者研發同類型的團體險,通過壓價競爭等方式,給兩家以“保本微利”為目標、受政府監管的保險公司帶來一定的沖擊。由于保險市場監督尚未完善,其他競爭者在銷售團體險時,為了以價取勝,在保險條款上往往偷換概念,或者打擦邊球。如在醫療機構報銷方面,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與社會保險相對接的,只要社會保險可報銷的醫療機構,商業保險公司同樣可報銷。但是對于銷售團體險的競爭者來說,往往會指定特定的可報銷醫療機構,其余機構則無法報銷。此外,其他競爭者在銷售保險時往往選取一些資質好的公司,而將資質不好的公司拒之門外,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為了履行其社會責任,不論資質好壞,都必須承保,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風險。隨著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的不斷創新,更多的類似保險產品層出不窮,導致商業醫療保險魚龍混雜,投保機構往往在價格導向的驅使下,錯誤選擇一些保障程度低的保險產品。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的混亂給想與政府合作且愿意履行自身社會責任的保險公司的運營帶來一定的困難,也給投保機構帶來了一定的傷害。
3.商業保險公司自主性不強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額醫療保險一個突出的特點是不能完全獨立經營,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相關政策。如中華聯合和中國人保在承保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充保險中的費率、保險費及保險責任等都是由政府制定,兩家保險公司的自主靈活度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資金缺口不斷增大,往往導致一些醫保定點醫院因長時間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付而停止墊付費用,參保的重癥病人為此叫苦不迭。其次,由于大額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的補充,發生在基本醫療保險階段的(如轉外就醫)審批條件和權力均由醫保中心制定和控制,保險公司無法主動掌控,這大大削弱了保險公司的自主性,增加了保險公司經營大額保險的風險。最后,為了加強對醫院的監督,防止醫院逆向選擇的發生,按照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的合作協議,商業保險公司派醫保代表在醫院進行實時監督,醫保監督員的入駐會在一定程度上擠壓醫院的利益,這樣常常會引起醫院的抵觸,并且醫保監督員在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交由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判定審核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在這一過程中,保險公司陷入只能發現問題,卻不能自主解決問題的怪圈,在對醫院的后續控制方面缺少一定的自主權,增加了基金運營的風險,同時也增加了商業保險公司運營大額保險的難度。
一、新形勢下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分析
(一)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是保險公司獲得更深層次發展的主要渠道
保險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基于金融與經濟發展大融合的背景下,商業保險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保險這一主體的盈利空間,在另一方面還發揮著資金融通,提高投資效率等積極作用。截至2014年底,瑞士再保險研究報告中明確指出:在過去的10年時間里,新興市場的商業險保費每年以14%的比例上升,是發達市場的2-3倍。與此同時,中國商業險保費以32%的比例呈直線增長,大大超過GDP的增長速度。但是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中國保險市場與西方發達國家的保險市場兩者間還存在很大差距。倘若站在保險行業的角度來看,衡量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保險業發展水平的兩個重要參考依據是: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在查閱相關資料結合我國實際后發現,我國2008年-2014年,我國的保險密度從629.12元上升至1323.13元,增長近乎兩倍;保險深度也由2.43%上升至3.75%,從中也就不難發現,保險業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發生變化,而社會各階層民眾接受和運用商業保險的程度也不斷提高。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社會保險市場存在的空白不能簡單依靠國家和政府予以填補,相反需要商業保險的加入,無疑為各個商業保險公司獲得更深層次發展提供了機遇,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商業保險之間的競爭也將日趨激烈,基于此種背景下,商業保險要想在同行業中獲得更大競爭優勢,除了要不斷提高自身產品的投資回報和服務質量外,還要依據自身實際情況準確預測市場的擴容方向,明確市場定位,進而積極的參與到社會養老體系的構建,促進其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的服務于民眾。個人作為社會最基本的元素,養老更是亙古不變的話題,從傳統的養兒防老逐漸向投資防老的轉變,所透露出來的種種都反映了人民更多的關注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財產分配。加上商業保險個性化一直是社會各階層關注的重點,越來越多的民眾通過購買商業保險提高自己養老的隱形替代率水平。與此同時,個人商業保險也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并沒有違背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和原則,當然也需要商業保險自身依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發展計劃,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開發新產品,用市場運營效果驗證商業保險的競爭力,因而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具有必要性。
(二)個人養老的選擇
就我國目前形勢而言,養老保險在原有基礎之上都有了廣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但是從社會保險的性質和運作方式來看,其不能夠有效解決新形勢下每個人的社會養老問題。與此同時,基于現收現付的社保體系下,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存在的“空賬”問題也受到社會各階層的廣泛關注。早在2013年7月,社會科學院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就明確指出:“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記賬金額在2012年底為2.9萬億,其中實賬部分僅為其十分之一,“空賬”高達2萬億。從中也就不難看出。“空賬”金額巨大,從某種意義上也就透露出“裸老”人口的養老問題還存在或者潛在著巨大風險,因而新形勢下為孤寡老人或者是失去勞動能力的部分人群尋求一種行之有效的保障途徑顯得尤為重要。新形勢下和諧穩定社會建設是一項科學化、系統性強的工程,并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夠實現,相反其需要長期努力和探索。站在系統工程的角度出發,其不僅整合了各方面因素,其還為構建和諧穩定社會提供了內在動力,而保險業在這個過程中發揮著積極作用。甚至可以說其實社會民生的“必需品”,是建設和諧穩定社會的助推器和潤滑劑。從中也就不難發現,緩解我國矛盾需要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相互作用,因為養老保險解決了民眾“共性化”需求,而商業保險則解決了民眾“個性化”需求,兩者都在養老產業鏈上扮演者著重要角色,基于此商業保險在實現自身發展過程中,要明確自身定位,在這個基礎上與新農保、企業年金甚至于城鎮養老保險試點等工作緊密聯系起來,為更好更快促進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商業保險的高效率運行有助于降低空賬率
眾所周知,商業保險公司是市場的企業法人,其初衷和目的便是追求市場利潤。同養老保險相比,不管是在組織形式或者是人員服務上都有著絕對優勢。當然者都依賴于垂直經營的商業保險公司組織模式和直接性的全國統籌管理,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可能。保險公司能夠依據市場變化調整發展計劃,并且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計劃對各個地區的保險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再者,商業保險能夠充分利用自身存在優勢,例如:服務網點、人員服務等,在這個基礎之上收集相關養老信息,結合精算技術能夠準確計算出不同種類的保費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開發出新產品,滿足民眾高層次要求。從另一方面來說,養老保險出現的“空賬”效應會“倒逼”商業保險,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和運營當中,唯有如此其才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而在這個過程中各個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針對市場需求進行系統化、科學化管理,在這個基礎之上成立商業養老保險基金,而此類基金運作應當交由專業人士進行監管和執行,為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創造一個有利環境。從養老保險所特有的社會功能考慮,穩定、風險小是養老基本首要考慮的因素,自然而然的債券成為投資的首選。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形勢變幻多端,很難保證養老保險能夠真正發揮出其養老作用,而商業保險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在各方面都得到保障的情況下,為社會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營造了一個良好環境,加上各保險公司的積極參與,不斷推出新養老險種,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滿足了民眾高層次要求,延伸了社會成員可選擇的途徑,為商業保險更好的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奠定堅實基礎。
1兩種保險的共性和區別
商業保險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共性是:它們都是為了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而存在的一種方式,都是社會保障的一種形式。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促進社會的穩定和團結,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商業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區別在于,商業保險完全是建立在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的,并且保險資金完全是由投保人個人支付。然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是基本養老保險中的一種,是國家作為責任人強制性要求企業員工訂立的相關保險合同,并且保險資金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
2商業保險的作用和意義
2.1化解社會養老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企業退休人數迅速擴大,國家和企業在養老保險基金財政上的支出迅速上升,同時,社會相關醫療服務設施跟進需求也在不斷擴大,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國的財政負擔。如何有效地統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為職工養老資金不斷“造血”,已經成為了國家、企業和個人面臨的重要問題。商業保險作為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在雙方資源平等的前提下,商業保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錢生錢”,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養老資金的“造血”問題,有助于化解我國社會養老問題,推動社會和諧發展。根據調查,截至2011年底,我國保險業總投資達6.01萬億,全行業投資收益率達3.6%,僅比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個百分點。到2013-02,保險行業的投資達到了7.5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9.56%.商業保險充分發揮了“錢生錢”的優勢,科學地利用了人員、營業網點和精算效率等。保險業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2.2推動保險公司發展,滿足社會發展需求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也越來越完善,商業保險也在迅速發展。調查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商業保險深度為3.7%,保險密度為165美元,與世界很多發達國家相比仍然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國商業保險參與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中的時間比較晚,并且發展規模和效率都處于初期階段。近年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使得保險市場也在逐步完善,而商業保險參與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市場前景非常廣闊。人作為社會中最基本的元素和最活躍的因素,養老已經成為了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保險個性化的養老產品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可以為不同的人員提供相應的養老服務,從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歡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直是企業吸引優秀員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國家對于個人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手段。將商業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合起來,可以為商業保險公司籌措資金,使其不斷發展壯大,進而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
一、我國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首先商業保險能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減輕財政的壓力。現代商業保險,尤其是人身保險如新型人壽保險和各種健康保險,可以實現社會保障功能,社會成員購買商業保險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政府的社會保障壓力,通過其實現社會保障職能比政府財政行為更具有經濟優勢,并且使政府受益。其次商業保險能滿足各種社會保障需要。一方面,人口老齡化的趨勢以及醫療費用的逐年上漲更是激發了社會公眾對保險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社會保險險種少,可供選擇的余地小,無法滿足人們對未來經濟保障不同需求,商業保險的特點是保險險種多,保障范圍廣,能滿足各類人群對保險的特殊需求。最后商業保險能發揮社會穩定器的功能,對促進社會和諧與公正、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較好作用,有助于全體社會成員規避社會風險,獲得生活保障。
二、湖湘地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問題的制度管理
我省對社會保障體系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制定了很多相關的規定和辦法。如,為確保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為推進我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工作而制定的《醫療費用結算暫行規定》、《門診大病醫療管理暫行規定》、《參保繳費暫行規定》等規定。但是在不扣除價格指數的情況下,2008~2013年的5年中,湖南省人均居民消費支出仍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全國31個省市中排位也較為落后。因此,需要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所以結合我省現狀,探討我省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情況下的制度安排與治理對策尤為重要。
(一)社會保險方面的制度管理
首先,推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根據發展多層次社會保險制度的宏觀要求,在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同時,要盡快完善對企業年金的扶持政策,尤其是稅收政策。國際上發達國家企業年金發展非常迅速,已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政府給予很大的稅收政策優惠與支持。就企業年金而言,在企業年金的繳費階段,國外發達國家一般規定15%左右的保險繳費享受稅收優惠,而我國僅為4%,湖南作為中部地區,結合近幾年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加快的實際,有必要提高此優惠比例,以加快統一全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步伐。其次,推進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目前的新醫保制度與傳統醫保相比,確實改革的力度加大了,但是仍存在個人比例負擔還是過高、醫患矛盾突出、監管與運營模糊等問題。今后的醫保改革方向應做到醫藥分離、監管與運營分離、建立合理的分配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二)商業保險方面的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