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稅務管理稅收籌劃研究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一、有關我國稅收籌劃的問題分析
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籌劃對納稅人來說是相當普遍的,也具有相當高的水平,而在我國,稅收籌劃雖有一定發展,但整體還處于初始階段,發展比較緩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完善稅收籌劃的活動中有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注意:
1.稅收法治不完善,稅收籌劃缺乏法治環境。依法治稅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前提,也是稅務工作人員正確行使其職權的依據。而在我國,許多重要的稅收法律如稅收基本法、稅收違章處罰法、稅收支出法、稅務法、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等尚未出臺,大多稅收法規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缺乏法律應有的明確性和權威性。
2.納稅籌劃意識淡薄。目前,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并未被我國企業所普遍理解,常與納稅人對稅法的濫用交織在一起。一些納稅人放棄自身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而想方設法尋找稅法的漏洞進行所謂的稅收籌劃,故意歪曲稅法,甚至認為納稅籌劃最好的方法是避稅或偷、逃稅。殊不知納稅籌劃最重要的是籌劃意識問題,最好的籌劃方法是用好用足稅收優惠。稅收籌劃意識的淡薄在于納稅人沒有深入了解自身負有納稅義務的同時,還具有納稅籌劃的權利。
3.稅務制度不健全。隨著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的逐步趨同,稅收和會計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企業往往無法應對越來越復雜的稅務問題。而稅收籌劃作為一項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便造成很多企業沒有稅收籌劃的能力,如此企業便可以將復雜的稅務籌劃委托給稅務機構。但我國的稅務業發展還不成熟,稅務咨詢機構的工作也只局限于報稅、納稅手續的辦理,其稅收籌劃工作開展并不活躍,稅收籌劃的服務質量和層次較低,籌劃的內容有限,大多是運用稅法中的某一條款進行單一的稅收籌劃,很難從企業的整體運營情況進行考慮,并且其中的很多操作是在打稅法的“擦邊球”,不僅效益不夠顯著,同時也不利于稅收籌劃的健康發展。
4.稅收籌劃風險意識不足。稅收籌劃在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存在著相當大的風險。但從稅收籌劃的實踐來看,納稅人及稅務機構普遍認為只要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很少考慮籌劃的風險問題。將籌劃的目的僅定位在直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層面,片面追求稅負的減免,造成一部分納稅人產生這樣的心理:只要能少繳稅款,怎么樣都行。納稅人的這種需求也進一步引致中介機構納稅籌劃行為的扭曲。現有的很多納稅籌劃案例屬于暗箱操作,其技能并不高明,實質是偷、漏、逃稅,因而經不起推敲和稽查。往往今天請中介機構進行納稅籌劃,暫時減輕稅負,明天稅務稽查又將方案推翻,納稅人不僅要補繳稅款,而且還要加收滯納金和罰款,甚至擔負刑事責任,這樣反而加重了自身稅負,無形中增加了稅收籌劃的風險。
二、完善稅收籌劃以促進稅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1.完善稅收法治,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稅收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的,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就無法確定自己進行的稅收籌劃是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繼而出現納稅人通過鉆法律的漏洞來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另外從稅務機關的角度考慮,即使納稅人的籌劃方案怎樣地合乎法律法規的條件,怎樣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效,只要稅務機關不依法征稅,這些籌劃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故完善稅收法治一方面通過稅收立法和執法來約束稅務機關,使稅務機關能夠依法計稅、依法征稅,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稅法來約束納稅人,抑制其機會主義,引導規范合理納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以及國家稅收的足額征收。
2.加大對稅法和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引導納稅人正確進行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是一種技術要求較高的決策活動,它不僅要求納稅人熟悉現行的各種各樣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而且還要求納稅人能夠較好地掌握和運用稅收籌劃理論與方法,再加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各地方政府大量的、經常變動的諸如“稅收優惠”、“補充規定”、“修改條款”、“通知”等,更需要稅務機關及時、有效地進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稅收籌劃理論與方法的宣傳。稅務機關要通過其宣傳引導和支持納稅人正確進行稅收籌劃。
3.大力發展稅務機構,規范稅收秩序。稅務機構的發展,需要配套相應的稅務制度,以規范稅務職業行為。故稅務機關可以借助稅務,不斷規范稅收籌劃,加強稅收管理。從征稅方考慮來看,由于稅務是稅收征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納稅人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其服務質量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的實際效果,還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稅務管理的發展。這些稅務中介組織,不僅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還促進了稅收政策的正確執行。
4.建立征納雙方溝通交流原則,減少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國家設立稅收制度的目的是要獲得稅收收入,從而滿足國家運轉的需要。而對于企業來說,其所繳納的稅款則構成了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項成本。即征納雙方對稅收問題存在目標函數的不一致性。另外稅務機關較之于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了解地更深刻;而納稅人較之于稅務機關,對自身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更加了解,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如此便導致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利用稅收籌劃進行博弈,大大增加了征納成本。故加強稅務機關與企業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極為重要,可以避免或減少因對稅收政策理解不透或雙方的理解有偏差引起的不必要的糾紛,從而提高稅收工作質量和效率。
5.督促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支持企業稅收籌劃落到實處。督促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可借助一些相關機構針對稅務機關的一些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比如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審計法規定,依法履行對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和查補稅款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的職能,通過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對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優惠政策情況以及對不同經營方式的稅款征收情況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監查,督促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嚴格按稅收政策征收稅款,保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在客觀上保護納稅人進行適當的稅收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