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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營改增后,絕大多數醫療機構稅收繳納有所變化,政策變化也給醫療機構財務與稅務管理帶來了挑戰,原營業稅優惠政策不可以繼續享受,如果符合增值稅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則只能享受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分析醫療機構營改增的影響及問題,以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意識和水平。
關鍵詞醫療機構;營改增;稅務管理;優惠政策
一、營改增對醫療機構的影響
一是促進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的發展。醫療衛生服務行業是醫療健康產業的重要分支,醫療健康產業發展推動醫療服務行業發展,成為現代服務業的一個新增長點。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產業過程中有部分可抵扣進項稅的項目,降低稅負和防范稅收風險,有助于提升醫療服務產業的層次和規范性。二是減輕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負擔。營改增環境下,各醫療機構采購的設備產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因而,購買越多的固定資產就會產生越多的可抵扣進項稅,降低企業稅負,減輕醫療設備的購置費用,激勵醫療機構改造與替換設備,減輕醫療機構的壓力,加快醫療產業升級換展。三是為新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基礎。醫療衛生具有公益性,營改增進一步完善了醫療服務業的征稅體系,優化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和分布格局,逐步建立完善覆蓋面廣、設施完備的新型醫療衛生體系。醫療機構,作為一個特殊的服務行業,營改增的實施有利于其深化醫院內部控制改革,降低醫療成本,提高醫療服務。
二、醫療機構營改增的范疇
一是醫療機構,其機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所)、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等醫療機構。二是醫療服務。其服務是指醫療機構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衛生防疫、衛生檢疫的服務。醫療服務還指提供醫學檢查、診斷、治療、康復、預防、保健、接生、計劃生育、防疫服務等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用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營改增后,在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的待遇方面,并不存在“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概念。不過,在相關文件中,仍然有“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之分,原因在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企業所得稅等方面的差別待遇,與增值稅無關。
三、醫療機構繳納增值稅的政策依據
一是醫療診所的醫療服務是否征收增值稅。《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包括與醫療服務的藥品、醫療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住宿及餐飲服務等。《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醫療服務,分為綜合醫療服務、實驗室診斷、病理學診斷、影像學診斷、臨床診斷、臨床物理治療、臨床非手術治療、臨床手術治療、臨床輔助操作、中醫和民族醫療服務。《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指出,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服務機構對患者進行檢查、診斷、治療、康復和提供預防保健、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用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往宿和伙食的業務等,免征增值稅。二是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如何征收增值稅。醫療服務提供的藥品,免征增值稅。向前來本院就診者銷售與醫療服務有關的藥品銷售,免征增值稅。對醫院附設的制劑車間、制劑室生產的藥品直接用于本院醫療服務的,暫不征稅,單獨銷售的藥品,全額征收增值稅。醫院附設的制劑車間、制劑室生產藥品直接或通過藥庫對外銷售,征收增值稅,醫院藥房發生其他銷售藥品的業務,征收增值稅,單獨到醫院買不到藥,需要掛號后經醫生開處方后,可以拿藥,也屬于醫療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三是醫療服務中耗用的藥品進項稅的抵扣。用于免征增值稅的醫療服務的藥品,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等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于簡易計處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等。四是醫藥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是否繳納增值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增值稅。醫藥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應按照規定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7%稅率,小規模3%征收率。銷售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稅。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四、醫療機構營改增后的稅務管理
一是增值稅進項的稅收籌劃。首先,提供一定量符合規定的進項稅抵扣憑據,可以減輕醫療機構的稅負,可以優先選擇能夠開具進項發票的單位合作,這樣就能夠增加進項稅的抵扣額。其次,營改增后醫療機構內部的業內服務不再重復征收營業稅,可以利用此政策進行專業的分離,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并進行抵扣,這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醫療機構整體的負稅。再次,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及時索取專用發票,在規定期限內認證通過,并在合同中明確增值稅發票的稅率,以降低稅務風險。二是合理利用稅收的優惠政策。積極利用政府對稅改后負擔增加的醫療機構,給予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國家對開發咨詢、研究以及技術轉讓等環節所產生的增值稅,進行了一定的減免,合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就能夠減免稅收負擔,根據醫療機構的特點進行整改,并將符合條件的進行申請、享受政策的補貼,進而保障醫療機構的利益。三是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明確哪些固定資產屬于可抵扣范圍。目前,醫療機構管理層級和經營方式冗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滯后,使固定資產的產能效益未能有效發揮。營改增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系統化的財務管理體系,規范醫療衛生機構資產管理,增強納稅意識,提升服務效率和醫療質量,發揮醫療器械等固定資產最大效能,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四是對醫療機構的稅負變化進行科學準確的測算。在醫療機構全部完成進項稅的情況下,對醫療機構的稅收認真核實評估,對適用不同稅務政策、稅率的收入應當設立對應的明細科目核算,尤其關注成本與收入的對應性,加強聯系協調工作,對納稅的籌劃工作進行多部門的協調調查,做好納稅工作,盡量將涉稅風險降低。
作者:白鵬飛 單位:兵器工業衛生研究所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