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企業跨境投資稅務風險及化解措施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隨著我國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的不斷增多,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加入到境外投資的行列中。并且在國際合作團體的推動下,國際稅收新規則已經初步的建立起來,而這樣也會造成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稅源上的爭奪愈演愈烈,并且在稅費新規則的運用上的矛盾將更加顯現。因為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的時間較短、相關的經驗少,其將會遇到很多的未知稅收風險,從而將影響企業在境外投資的發展情況。下面本文主要探討企業跨境投資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稅收風險,并通過分析從企業的角度提出相關的風險防控的措施。
一、跨境投資存在的稅務風險及主要原因
企業跨境投資因為其投資面臨的環境不同,并且容易受被投資國的自身法律政策、稅收制度、國家政策等多方面的影響,并且很多企業對對外簽訂的稅收協定缺乏相應的了解,使企業在跨境投資過程中涉稅風險嚴重,當發生境外業務稅收爭議時不能夠很好的解決。
(一)缺少專業的財務稅收人才
首先我國的企業在跨境投資過程中,因為管理人員對境外稅務的了解不夠,并且企業的稅務人員自身能力較低,往往在業務可行性的分析過程中,將較多的精力集中在業務本身合法性,或者是項目的投資回報分析方面,而相關人員對于投資過程中稅務問題沒有足夠的重視。而稅務因素是貫穿在整個境外投資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對于整個境外投資項目的影響非常大,如果沒有經過專業人員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可能給企業帶來非常大的稅收負擔與經營問題。
(二)對于境外稅收情況不夠了解
對于企業在境外投資項目,雖然很多的企業在對被投資地區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但是如果沒有充分了解當地的相關稅務合規性,或沒有對潛在的稅務風險進行相應的規避,那么將會給企業在后續的投資經營及整合發展過程中,造成嚴重的稅收風險,付出高額的稅務成本,甚至面臨稅務罰款的風險。
(三)不熟悉國際稅收條例
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對于當地的交易稅收規劃等不夠了解,而一些境外投資項目的所在政府希望能夠將利潤盡量的留在其國內。而目前還沒有相對完善的應對商業實質性的架構安排。全球在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計劃,也促使越來越多的國家出臺了反避稅法規,從而造成了境外投資企業為了避稅設置的交易架構自身具有較大的稅務風險。
(四)對于稅收協定缺乏了解
大部分的國內企業在進行跨境投資前,根本沒有進行充分的調查,對于當地的相關稅收政策缺乏了解,導致企業在投資后出現重復納稅的風險。雖然通過進行一些合理股權架構的設置,使其降低了境外利潤回國的成本,但是這也給企業在境內外資金的調撥造成了困難。很多在境外投資的企業都會選擇在香港、毛里求斯、開曼、盧森堡等能夠避稅的國家設立SPV公司,從而通過這些國家的稅收協定來獲得相應避稅的好處。
(五)跨境投資在本國的納稅義務容易被忽視
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一般只關注被投資國家的相關納稅條例,對于本國境外投資應該繳納稅收的義務卻經常忽略。我國實行的境外所得稅征收主要是以居民管轄權為主,并結合資金來源地管轄權的雙向征收制度,也就是說我國公民在世界上得到的任何收益都需要進行所得稅繳納,因此對境外所得稅的征收實行的主要制度是分國不分項的限額抵免制度。
二、跨境投資稅收風險防控措施的建議
(一)加強對東道國的稅收風險評估
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必須要做好充分的準備,首先了解投資地區的政治、經濟發展的現狀,并且詳細了解當地的稅收制度,包括其對國外企業的稅種、稅率、抵免政策、稅收管轄權等方面。熟悉掌握當地的稅法對投資項目的各項規定,以及相關稅收協定與優惠政策,相關的稅務人員特別需要注意當地與我國稅制的差異,從而避免因為稅制差異造成對境外投資產生的嚴重影響。因為根據相關的研究發現,在境外投資的企業中,其稅收成本是僅次于原材料成本、人力工資成本外的第三大企業支付成本,其稅收成本的高低直接決定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必須要對于企業境外投資的稅收規劃進行科學合理的制定。
(二)采取有效手段保護合法稅收權益
雖然說境外投資的風險非常大,不僅需要投資者對可能出現的稅收風險進行分析,并且通過有效的風險防止方法進行控制,從而保證進行的投資得到回報。因此,我們必須要通過以下幾種受到進行控制:第一,必須充分的利用本國的稅務部門建立的預警信息機制,并且企業要主動的進行申請簽訂雙邊預約定價安排,從而避免出現一些關聯交易的稅收風險。第二,對于一些境外國家事先裁定的規定中,涉及復雜的稅收項目時,需要申請相關的裁定,從而保證企業稅收的穩定性,降低境外投資的風險。第三,充分發揮我國目前與世界上多個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從而幫助企業消除雙重征稅的現象,降低企業整體稅收壓力,提高企業在境外的投資競爭力。例如我國與俄羅斯簽訂的雙邊稅收協議,俄羅斯國內稅法對投資企業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中所得稅的稅率都是20%,但是隨著我國新簽訂的稅收協定中利息的預提稅稅率為0,并且特許權使用費預提稅率僅為6%,大大降低了我國企業的稅收負擔。第四,利用稅收協定中相互協商機制,從而有效的解決境外稅收爭議。如果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因為稅務問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我國的相關稅務部門進行申請相互協商程序,通過國家稅務總局與被投資國進行談判,從而解決我國企業在境外面臨的稅收爭議問題。
(三)合理合規地開展跨境稅收籌劃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國企業間的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而企業在稅收成本方面的影響更直接。國際上已經對稅收協定和轉讓定價規則進行了修改,目前,我國的國家稅務總局也陸續出臺的相應的事項公告。
(四)加強內部稅務風險管控水平,提高納稅遵從度
隨著近年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發展,中國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也會面臨各種因素帶來的稅收風險,如何降低這些稅收風險,并有效提升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的風險防控意識,從而加強稅收風險的管理水平非常重要。首先,必須要加強企業稅務人員的自身素質,不僅需要在境外投資所在地進行相關稅務人員的配置,并且還要在企業自身管理者中加強對稅務人員的配備,真正的提升企業稅務人員在決策過程中的地位,從而避免因為跨國投資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稅收財務風險。最后,必須要提升企業納稅遵從度,隨著全球各國加強反避稅調查的環境下,企業必須要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合法的按照被投資國的相關稅收法律進行納稅,并且還要積極配合國內稅務部門的管理,從而保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會出現稅收風險。
三、結束語
隨著我國重大經濟發展戰略的提出,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開始了境外投資的熱潮,尤其是在我國提出“一帶一路”經濟發展戰略后,為我國的企業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因此相關的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過程中,必須要充分了解境外投資過程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及時的進行相應的防控,從而幫助企業在境外投資中走得遠、走得穩!
參考文獻:
[1]談毅,唐霖露.跨境風險資本在華投資績效影響因素的研究[J].科研管理,2016,37(10):1-8.
[2]王順洪,馬蓉,郭強.海外跨境高鐵投資風險因素結構關系分析:以“新馬高鐵”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19):224-229.
作者:薛淑娟 單位:青島新大陸國際工程建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