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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出臺的創業優惠政策大多為原則性的宏觀政策,可操作性不強。尤其是在經營、融資和稅收等關系到大學生創業的關鍵問題上,創業的大學生們并沒有享受到真正的優惠。大學生創業的稅收政策能否帶來積極效果,關鍵取決于對其優惠的力度以及范圍大小。但是,現存稅收優惠政策涉及的范圍過小,僅僅適用于經濟發達地區和省會城市,同時,優惠稅種有限,稅收政策減免的稅種僅為一些所得稅和地方稅。首先,所得稅屬于收益稅,在自主創業之初大學生的勞動力成本較高,減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的激勵不大;其次,我國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實行分稅的財政管理體制,減免地方稅收來促進大學生創業,暗示著支出主要由地方財政負擔,使地方財政尤其是相對貧困落后地區的財政壓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貫徹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積極性。當前,我國針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通常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通知的形式獨立下達的,在實際應用中往往不夠規范,不得不再次下達補充通知,對政策內容進行細化。而且由于各個政策間的交叉重疊,適用上的重復甚至于矛盾也在所難免。總而言之,沒有一個總的綱領性的法律統領所造成的司法冗雜,導致最終降低司法效率。
近年來,國家多次號召為大學生自主創業鋪平道路,其他有關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扶持的政策也陸續出臺。可大學生的普遍感覺是,他們的創業生存環境仍未寬松。其根本原因便在于落實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除國家限制行業以外的所有項目都可享受大學生創業的相關財稅扶持政策。但是從產業特點來看,這些政策并沒有結合大學生創業的區域結構和相關的產業特點。以重慶市產業結構的調整為例,其著重于大型企業和資金密集型產業。卻沒能體現出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特點,如對技術密集型的中小企業、第三產業等在政策優惠中沒有予以突出,只不過是給予通常的優惠。雖然中央和地方都相繼出臺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但選擇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比例仍然較低。筆者在重慶23所高校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500份調查問卷。其中有效問卷420份。調查結果顯示:其中完全不了解當前政府創業政策的占62.0%,稍有了解的占37.0%,非常了解的僅占1.0%。不僅如此,很多聽聞相關政策的大學生并未深入了解政策,把優惠政策束之高閣,而造成這一問題的重要原因,便是宣傳不到位。
創業政策的執行障礙多。首先,在政策的執行方面,存在著“政出多門、文件‘打架’”的現象。其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消極應對上級文件,從而使中央政策無法落到實處。最后,政策缺乏連貫性和穩定性。有的優惠政策在短暫地執行后即告停止,有的優惠政策卻不能做到一視同仁,實行區別對待。正因大學生創業政策在執行中存在著種種問題,從而使得優惠政策并未落到實處,使得大學生沒有享受到實質性的優惠。
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域外考察
1.英國。英國對大學生提供的創業稅收優惠的力度很大。而且國家對于未來不可限量的高層勞動力所花費的時間、精力之多,可以想見其相關政策的完整度和科學性。英國對大學生的創業指導實行“跟蹤式”服務,由同一名指導人員向同一名創業者提供指導,根據創業進程不斷在技能培訓等方面加以完善。并且政府提供高額創業資金,撥款建立英國科學創業中心來管理和實施創業教育,并在房屋租賃、貸款、法律咨詢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充分的優惠和支持。
2.美國。美國通過立法加強創業教育培訓,先后頒布了《青年就業與示范教育計劃法》、《就業培訓合作法》、《從學校到工作機會法》等法律,建立了創業教育指導的法律規范體系。并且大大加強財政資金投入,降低相關稅收、稅率,減輕大學生創業的壓力。不僅如此,美國以其強大的經濟實力和不斷發展的貿易,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減少失業,激勵創業。為了提倡大學生積極投入創業的行列,美國提供了豐厚的資金補助和優惠措施。
3.日本。向來以“博采眾長”著稱的日本,也在吸收西方發達國家政策優點的基礎上,發揚自身優勢,制定出一系列別具特色的大學生創業的扶持制度。日本政府1998年制定了《大學技術移轉促進法》,擴大高校等學術機構的自主權,使其能夠通過技術轉移或興辦企業等形式參加創業,促進高校學術向產業技術轉移。并為大學生提供無擔保人,無保證金的融資服務,使得大學生在創業之初獲得更好的福利與優惠。
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制度的完善對策及建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何把域外先進的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經驗同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實際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國家稅收優惠制度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激勵性,需要我們從以下方面予以完善。
1.提高促進大學生創業的立法層次。現行法律存在立法層次低,相關配套制度政策不完善,政策適用不樂觀等缺陷,從而造成大學生創業上的障礙。而部分有助于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在實際操作中雖然發揮著作用,但其立法層次及法律效力低,在一些地方、部門效果不大,阻礙了大學生的創業發展。要改變這種情況,就要建立相關法律制度,提高促進大學生創業的立法層次,使得大學生在創業之時有法可依。
2.完善稅收法律制度。對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大學生創業者來說,改革稅收結構體系,適當減少相關稅率,并擴大稅收優惠的種類是十分必要的,這些舉措有助于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業者主要為小規模納稅人,涉及的稅種主要是增值稅,對于小規模納稅人,3%的增值稅規定偏高。應適當降低大學生創業者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稅率。我國現行稅收體系是一個由多種稅組成的復稅收體系,主要包括:流轉稅、所得稅、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國家不僅要在作為主體的流轉稅上給予優惠,還應該擴大稅收優惠的種類在其他四種稅種上給予大學生創業者更多的優惠。目前,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享受的稅收優惠減免政策多局限在所得稅和地方稅,如將稅收優惠的范圍適當擴大到流轉稅、營業稅和增值稅,這對于減輕大學生自主創業負擔的效果將會更加明顯突出。此外,提高一些稅種的起征點,也可有效地緩解起征點以下的中小型企業的負擔。最后,還應該在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上,給予創業的大學生更多的優惠,擴大優惠稅目降低稅率。
3.因地制宜,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地方政府制定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時,務必要與本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緊密結合。各個地方的發展所涉及的領域與方向各有側重,無論是資金密集型還是技術密集型,無論是發展大型產業還是扶持小型企業,都根據當前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和現有的地區優勢進行改革,對大學生的創業稅收優惠制度也應該隨之有所側重。
4.加大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首先,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開展各種針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扶持政策、創業信息的宣傳報道活動,積極創造支持創業、鼓勵創業、保護創業的社會環境。積極籌劃開展“創業論壇”、“創業設計大賽”等創業主題活動,讓大學生切實參與到相關實踐活動中來,熟悉創業環境,從而激發創業熱情。同時,還要建立大學生自主創業獎勵制度,對優秀的大學生創業者進行表彰,并予以適當的獎勵,利用榜樣力量帶動大學生自主創業。其次,各個相關部門也可通過印發宣傳資料、進行網絡宣傳等多種方法積極向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宣傳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使之了解相關政策,最大程度地根據現存法律政策所提供的優惠措施進行相關自主創業,切實將理論付諸實踐,從而實現創業理想。再次,高校應以現有的法律政策教育為基礎,匯編成《大學生創業法律知識讀本》,納入創業教育體系。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制度的相關知識加以推廣,使得大學生在創業初期也了解相關環境,在國家提供的優惠政策中享受創業的激情,踐行作為祖國未來的規劃者和實踐者的職責。最后,社會各界要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為其提供寬松的環境。廣大媒體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多種媒介,公布最新的創業信息,并積極宣傳國家和地方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不僅如此,媒體還要對創業成功人士的成功事例進行追蹤報道,讓大學生了解創業過程,增強創業信心,培養創業意識。并且利用榜樣效應,激發大學生的創業熱情,吸取先驅者的經驗教訓,在以后的實踐過程中少犯錯誤,少走彎路,從而更好更快地實現創業理想。(本文作者:幸秀、陳偉江、李建利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