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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養老金融服務是順應人口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為了保障老年人群體生存質量,推動養老產業發展而逐漸產生并與其他養老產品融合而成的。本文利用問卷調查得出的微觀數據,首先分析延吉市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現狀,并結合我國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發展制約因素,最后提出相關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延吉;人口老齡化;養老金融服務;社區養老
一、引言
2019年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中指出要“打造高質量的為老服務和產品供給體系”,并提出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充分發展、“醫養有機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多渠道、多領域地擴大老年人產品和服務供給,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但僅靠政府提供面向大眾的一般養老金融服務無法滿足老年人群體多樣化的需求,在老年人依賴社區基礎服務的背景下,金融機構和社區服務合作推廣金融養老產品,是我國建立優質養老金融服務體系的一個有效方法。按照國際上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為10%以上或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為7%以上為老齡化社會的標準,作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首府的延吉市早在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時,延吉市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達到8.95%,人口老齡化水平已經遠遠超過了全國和吉林省的平均水平。并且,按2000年和2010年的兩次人口普查數據計算得出的延吉市65歲及以上人口年均增長率7.97%計算,可預測到2030年延吉市65歲及以上人口數將達到233,415人。如果假定到2030年的總人口數不變,那么延吉市將在2030年左右進入到深度老齡化社會。隨著人口年齡結構老齡化特征的逐步強化,延邊地區的養老服務需求規模將不斷擴大,這也將為該地區養老服務業發展帶來機遇和挑戰。此時,保障老年人基本生存需要,增加養老金融產品供給,促進養老服務優質化、人性化,是積極面對延吉市人口老齡化問題的主要目標。在此背景下,2019年11月對延吉市各社區和社區居住的老年人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實地調查。并通過問卷調查得出的微觀數據,首先定量分析延吉市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現狀,并結合我國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發展的制約因素,最后對延吉市養老金融服務發展提出了一些建議。
二、延吉市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現狀
養老金融服務是順應人口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為了保障老年人群體生活質量,推動養老產業發展而逐漸產生并與其他養老產品融合而成的。在金融行業相對發達的一線城市,銀行網點密集,理財信息相對充裕,社區宣傳積極,老年人已經養成了投資理財的觀念。然而,延吉市作為三線城市,存在養老金融產品相對稀缺,養老金融產品市場發展速度緩慢;養老金融產品缺乏創新,社區宣傳力度不夠;社區與金融機構缺乏合作,養老金融服務市場不太完善等問題。
(一)養老金融產品相對稀缺,養老金融產品市場發展速度緩慢。從整體上看,老年人主要通過銀行進行投資理財,產品集中在儲蓄、銀行養老理財產品及商業養老保險幾個方面。其中,養老儲蓄產品以其風險低、收益穩定、易于操作的優勢成為最被老年人群體接受的養老金融產品。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也在老年人群體中占據主要地位,但老年人群體退休收入主要來源于政府的基礎養老金,由于缺少來自政府的政策激勵,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舊缺少創新,不具有突出的競爭能力,缺少對老年人的吸引力。從延吉市金融機構調研中得知,作為老年人群體首選的投資對象,銀行的養老理財產品并沒有足夠的創新,主要推出由商業銀行設計發行的以長期穩定為目標的理財產品。雖然保證了低風險,但收益同樣不高,部分老年人雖不滿意,卻沒有決心購買更高收益的中高風險產品。從調查中發現延吉市老年人商業養老保險購買比例依舊偏低,作為一個廣受老年人群體接受的養老產品,并沒有與其接受度相匹配的投資量。由于養老金融產品的相對稀缺,老年人可供選擇的金融產品不多,直接導致了養老金融產品市場的形成,阻礙了其發展。
(二)養老金融產品缺乏創新,社區宣傳力度不夠。為了解延吉市老年人對金融產品的認識,在延吉市隨機發放300份調查問卷,共收回有效問卷調查214份,回收率為71.3%。調查數據表明,延吉市老年人群體市場潛力巨大,大部分老年人渴望了解養老金融產品相關知識,并期待金融機構能推出更有針對性和創新性的金融理財產品。換句話說,如果金融機構能根據老年人的切身需要制訂方案,設計更能使老年人群體獲得收益的金融產品,將會有更多的老年人參與到養老產品投資中來。調查中還發現延吉市老年人對于金融養老產品的了解相對有限,導致購買意愿不高,在受訪的老年人中只有29%購買了針對老年人的養老金融產品,并且有36%的老人在未來有購買多樣化的養老金融產品的意愿。48.7%的老年人認為理財是子女的任務,不愿親自購買金融產品;20%的老年人希望金融機構和社區能普及金融產品相關知識,并會考慮購買養老金融產品;16.4%的老年人認為養老金要自己支配,但對所有金融產品沒有購買意愿;只有14.9%的老年人愿意在金融知識相對匱乏的情況下主動了解并且購買。同時,老年人對金融產品的選擇較為局限,偏好主要側重在商業銀行設計發行的理財產品,占受訪人數的78%,還有一部分老年人選擇商業養老保險,但態度較為謹慎,占受訪人數的18.2%,另有3.8%的老人愿意嘗試基金、股票、貴金屬等新型養老金融產品,但沒有渠道了解及購買。即使部分老年人購買了理財產品,也有7.2%的老年人表示自己或身邊的人因信息不對稱,被金融機構哄騙購買理財產品的經歷。老年人理財的目標不是為了增加財富,而是為了穩定已有的財富,維持持續的現金流。但是金融產品相關知識的匱乏導致部分老年人易被廣告及銷售人員誤導購買,這也是老年人對養老金融產品缺乏信任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社區與金融機構缺乏合作,養老金融服務市場不太完善。在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中,老年人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并在年紀增長的過程中生活自理水平逐漸缺失,這帶來了巨大的養老風險,此時養老金融服務可以提供有力的保障。社區作為老年人活動的主要場所,也是提供養老服務的主要機構,目前能提供的服務局限在保障老年人基礎生活水平,在與金融機構合作的過程中,可以拓寬業務范圍,增長經濟實力,為國家的養老保障體系貢獻更多的力量。我國的養老金融產品市場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中缺乏能讓老年人突破心理障礙積極購買的養老金融產品。調查中發現,占73.9%的老年人年可支配收入不足10萬元,這一群體的購買力是非常有限的,風險承受能力差,但群體內的人口數眾多,總體來看是非常巨大的市場,有無限的發展潛力,金融機構通過和社區合作,吸引社區內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加入到投資活動中,也能獲得可觀的收益。但是,社區作為與老人關系最密切的一方,雖然舉辦了豐富的文娛活動、提供了一定的健康服務,卻沒有為老年人群體宣傳足夠的金融理財知識,并且沒有積極地與金融機構合作提供社區金融服務。
三、我國社區養老金融服務發展的制約因素
從政府角度來看,雖然近年來國家出臺多項政策鼓勵發展養老金融服務,但相關政策并沒有落實到具體的情況,導致很多商業金融機構不愿做出嘗試和創新,而社區也不愿在法律保障不完善的情況下擅自與商業金融機構合作。雙方均不愿走出第一步,所以市場發展得相對緩慢,由此可見信任危機和潛在風險是我國養老金融服務要面對的兩個嚴峻問題。從金融機構角度來看,養老金融產品市場范圍很廣,但投資情況不容樂觀。由于老年人理財觀念比較傳統,金融機構也不愿開發適合老年人的金融新型產品。當大型商業金融機構選擇銷售保守產品,中小型金融機構更加不敢于設計售賣投資相對小額的養老金融產品。沒有吸引目標群體的產品,目標群體就會失去投資熱情和投資欲望,市場中無法形成良性的循環,這使得養老金融服務市場無法形成多機構競爭,消費者積極投資的良好局面。從社區角度來看,目前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基礎養老服務體系,能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生活和娛樂服務,基本覆蓋了老年人生活的全部需求。此時與商業金融機構合作需要引進新的運作模式,進行深入的宣傳,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提升社區工作成本,社區工作壓力升高。同時,社區也面對著巨大的風險,社區工作人員不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判斷合作金融機構的產品質量。隨著老年人的年紀增長,思考能力也會下降,社區工作人員無法準確分辨出每一位老人是否有足夠的個人判斷能力來理智地消費養老金融產品。此時,社區要為老年人可能會產生的損失承擔一切的責任,這使得社區對待與商業金融機構合作的態度較為消極。從老年人角度來看,作為養老金融產品的目標群體,老年人往往不具有雄厚的經濟水平,而經濟實力限制了老年人群體的風險承受能力,基于有限的養老金,老年人一般選擇相對長期的低風險金融產品,且局限在銀行儲蓄和商業養老保險之間。作為消費者無法在市場中體現出較強的購買力,導致發行金融產品的銀行方面沒有熱情提供后續的服務。
四、對策建議
(一)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參與養老金融服務,推動市場發展。政府應給予有效的政策支持,鼓勵商業金融機構積極投身于養老金融服務,設計開發出具有多樣性的特色金融產品,鼓勵老年人打破保守觀念,參與到養老金融服務發展的大潮中來。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提供養老服務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且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在我國養老金融服務發展的前期,金融機構也很難從其中獲得利益,政府應對商業金融機構提供優惠或是補貼來刺激機構的積極性。
(二)金融機構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大膽創新、豐富市場。商業金融機構應努力改變市場中商品的同質化,借鑒發達國家已經開發出的新型養老服務產品,在進行適應性改變后形成與中國養老產業相匹配的創新養老服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在美國和日本獲得巨大成功的住房反抵押貸款模式,通過金融機構專業的分析,幫助老年人合理規劃有限的養老金,以此獲得安穩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社區要與金融機構等多方合作,搭建成熟的多元化養老服務平臺。社區可以選擇和多種服務行業合作,為社區內的老年人搭建集金融、健康、法律咨詢、娛樂于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通過多種途徑深入地宣傳養老金融產品,打破老年人觀念中的保守思想,培養他們在投資養老金融產品上的主動性。多方合作,增加養老服務平臺內的資金投入,能更好地建設相關服務體系,推進我國養老產業的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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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洋洋 韓美蘭 單位:延邊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