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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著國民經濟的命脈,也是一項系統性較強的工程,而在實際施工期間,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具有項目龐大、工藝較難、內容復雜,以及不確定性等特點,在特殊的施工條件及施工環境下,我們對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安全事故防控要求也相對較高。因此中小型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秉承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本文我們將對水利工程施工期間存在的隱患及治理對策進行分析,從而降低中小型水利項目安全風險,保障工程質量及施工效率的提升。
1施工單位內部因素分析
1.1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較差
在一般情況下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采取招投標制對承建單位進行選取,也有部分小型工程由管理單位施工,但是小型管理單位自身管理理念滯后,也給施工質量安全帶來了一定影響。規模小的單位及公司自身難以找到高水平人才,雖然基層水利施工管理人員具備豐富的經驗,但是通過實際調查可以發現,部分管理人員年紀偏大,單位長期缺乏新鮮人資力量,從而導致自身管理觀念得不到有效的更新。與此同時施工管理人員安全意識較低,即便施工單位技術水平與施工工藝得到了保障,但是如果工作人員缺乏安全技能,那么也很容易留下安全隱患,部分工作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是不會通過正確的方式解決,甚至遇到緊急事故無法應對而給單位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部分單位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化,而沒有真正開展培訓活動,在這樣的前提下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也沒有得到提升,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從而留下安全隱患。
1.2管理制度形式化嚴重
多數施工單位都能夠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其制度形式往往流于表面化與形式化。首先,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內容相對較為簡單,考慮片面化問題嚴重,無法實現分工明確的目標,在這樣的情況下出現安全問題,那么施工人員往往互相推卸責任。其次,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科學性有待提升,存在照搬其他工程的現象,一些制度是辦公室人員決定的,存在與實踐脫節的現象,無法在施工當中貫徹與落實。與此同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制定的相應管理制度,但是其執行效果較差。除此之外水利工程實施期間,對于安全事故應秉承著防范為主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但是在實際工程建設期間,應急預案內容不夠細致與科學,無法通過預案解決實際問題,施工人員如果無法依據預案內容掌握問題解決對策,那么可能帶來嚴重的安全事故,甚至對施工人員人身安全造成威脅[1]。
1.3技術更新較慢
相對來說中小型水利工程承建單位規模較小,因此在投資方面也受到了一定限制,施工企業通常通過控制成本的方式提升自身效益,但是這樣對于施工技術更新也產生了消極影響。企業內部缺乏高新人才的引進,那么新技術也無法落實到實踐當中。在現代施工技術高速發展趨勢下,施工材料與施工工藝也愈加復雜,施工期間安全隱患問題受到業內人士高度重視。中小型水利工程可能會受到周邊環境及自然條件等影響,從而無法整體工程質量,但是良好的技術方案能夠有效彌補這一問題[2]。但是實踐操作過程中,往往技術運用質量與預期質量存在一定差距,這也給水利工程施工企業的發展帶來了阻礙。
2外部監管因素分析
2.1工程管理單位及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問題
在一般情況下施工單位更加重視自身利益,而缺乏對安全監管工作的掌握,單純依靠施工人員自律那么監管效果無法得到保障,需要內外部監督相結合才得以實現有效的監管。但是主管部門對于中小型水利工程重視程度較差,施工單位與工程管理單位之間溝通較少。與此同時部分安全監管部門雖然能夠監管施工全過程,但是往往只要求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順利完成,保障其質量達到相關驗收標準,因此材料進場之后安全監管工作就被擱置。除此之外,安全監管責任部門較多,缺乏統一的組織與領導,從而導致工程安全檢查工作呈現階段性開展,監督真空現象屢見不鮮。
2.2監督力度薄弱
很多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現場都存在違章作業現象,相關監管部門發現問題后,施工單位態度較為敷衍,面對監管部門的問責也含糊其辭、拒不執行。經過排查可以發現這種現象不僅在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期間存在,在其他建筑行業也屢見不鮮。究其緣由就是由于施工單位責任意識淡薄而造成的,這也是我國建設施工行業管理制度方面不完善的體現,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只有充分發揮自身執法權力,加強執法力度,才能夠有效打擊不合理施工現象,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供保障。
3中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問題解決對策分析
水利工程承包人及發包人應秉承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結合工程準備、招投標及施工實施階段各個環節,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綜合考慮,并且分析安全管理工作的復雜性與重要性,將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全過程當中貫徹與落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及效率的提升。
3.1加大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力度
工程準備階段項目法人應結合水利工程特點進行綜合考慮,對施工圖紙與施工現場情況進行分析,從而合理制定造價方案,不能刻意壓低價格,更不能夠縮減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壓縮成本。在工程投標階段承包人也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報價,保障價格的合理性,不能在不考慮實際情況刻意壓低價格從而中標,這樣會加大后續管理工作的難度。工程中標后承包人應依據實際情況,具有針對性計算安全費用,并且將安全投入指標下達到相關項目部門當中,保障安全投資滿足實際要求。
3.2依法開展招投標活動
項目法人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招投標活動,并且依法實施工程建設項目。首先為了預防掛靠、借用資質、違法分包等行為的發生,招標人員在應嚴格審查施工投標單位,并且限制存在不良施工記錄的單位進行到活動當中,對于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項目經理也應嚴格審查,保障各環節負責人員都具備水利工程管理資格,一旦發現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及管理人員,則需要及時取消其資格,以防市場混亂的問題發生。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應認真核實投標企業、項目經理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工程業績,在確保各項目負責人具備相應資質的前提下才得以到崗。文件簽訂過程中,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帶資、墊資等附加條件不得出現在招標文件當中。
3.3安全管理制度的構建
首先在中小型水利工程開工后,發包人應對全體員工進行召集,組織其開展技術交底會議,要求承包人一一檢查現場管理人員,保障全體管理人員到齊,之后對比管理人信息與投標文件中承諾管理人員信息是否符合,如果二者不相符,那么則需要與承包人方協調處理。如果不能按照承包人違約處理,那么由于管理人員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如果管理人員資質及專業素質無法保障,那么工程質量也很難得到保障。因此要求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投標文件及時到達現場,從而保障工程順利實施。其次項目部門應結合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管理體系,并且將勞務分包隊伍管理工作與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內容相結合,建立與完善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保障安全管理制度在水利工程中全方位、全過程落實。
3.4加強工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相關施工單位可以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提升基層工作人員安全業務素質,促進其安全防范意識的提升,使其在施工期間能夠規范化作業,這樣能夠幫助施工人員養成標準化、程序化的工作習慣。并且結合施工生產流程,對事故發生的案例進行分析,不斷完善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更新安全教育內容,以防不科學的施工現象發生。施工現場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過程中,還應加強相關人員安全知識、技能以及意識的全面教育。可以定期組織施工人員開展座談會活動,并且邀請專業講師為其傳授安全知識,這樣不僅能夠加深施工人員對安全管理重要性的理解,還有利于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提升,有效預防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4總結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進步,人們對于水利工程建設質量也愈加重視。近年來,在國內科技力量不斷提升的情況下,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質量也不斷提升,但是施工過程中依舊存在一些問題,施工安全事故屢見不鮮,給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帶來了困擾。因此在實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期間,需要社會、政府與企業多方力量結合,才能夠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順利實施。本文我們對中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隱患及解決對策,進行了具體分析,以期水利工程建設事業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1]高境澤,戴冰,王小彤.加強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研究[J].水能經濟,2018,000(002):334.
[2]薛偉靜.淺談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2018,000(007):2988.1.
作者:劉劍堂 單位:甘肅省金昌市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