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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全球信息化浪潮正沖擊著當今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網絡化、數據化、知識化已成為新的時代———大數據時代的主旋律。大數據時代使整個社會的勞動結構和經濟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這種全球化、虛擬化、不斷創新的經濟形態也改變了傳統的企業管理模式、經營模式和會計模式,也對被譽為“經濟看門人”的傳統審計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一、大數據及電子商務解析
大數據作為信息領域全新的抽象的概念之一,提出的時間較短。實際上大數據及其應用并不是新鮮事物,在國外已經興起很長時間,在國內也是早有應用,只不過發展得較為緩慢。一方面,國內對數據收集有著嚴格的管控制度,導致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遲緩;另一方面,大數據的觀念還沒有普及,大部分大數據應用的思想只為專業人士所掌握。大數據雖然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其4V特征卻得到各方面較為一致的認可。所謂4V特征即:體量(Volume)巨大、種類多(Variety)、速度(Velocity)快、價值(Value)密度低。當今社會已進入信息時代,互聯網的繁榮發展,使得在網絡上可檢索到數以億計、千億計的數據信息,這些數據量,即為大數據的一部分。大數據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并不僅僅局限于網絡上的信息,還包含社會各領域、各行業以及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信息。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數據將發展成為一種“資產”,并將貫穿于各個領域行業,同時為其增創價值。電子商務一般是指主要利用Internet從事的商務活動。聯合國國際貿易程序簡化工作組對電子商務的定義是:采用電子形式開展商務活動,它包括在供應商、客戶、政府及其他參與方之間通過任何電子工具,如EDI、Web技術、電子郵件等共享非結構化商務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務活動、管理活動和消費活動中的各種交易。從該定義中可看出,電子商務是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活動,只不過Internet是眾多電子工具中的一種。電子商務主要涉及商(Agent)、商家(Business)和消費者(Consumer)三方。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常見的如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B2B模式、以京東商城為代表的B2C模式以及以淘寶為代表的C2C模式。此外,還有企業對政府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政府的電子商務(C2G),商、商家、消費者三者相互轉化的電子商務(ABC)等。大數據處理為電子商務提供了廣闊的平臺,一方面大數據處理為市場營銷提供便利。企業利用大數據處理,對市場進行分析,盡量達到成本最低化、效率最高化目標,在找到營銷中的利潤點和市場的潛在價值后,為更多客戶提供所需的商品。另一方面,通過大數據處理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物質需求的個性化更強,在大數據處理模式下,通過對用戶的數據分析來改變過去傳統商業模式的處理,從而滿足用戶的習慣性需求或潛在需求。
二、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對審計的影響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審計按照執行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政府審計。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存在著鮮明的特點,對各類審計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一)對內部審計的影響
科技的發展,特別是大數據處理的發展,使得電子商務的自動化、無紙化、數字化等特征更加明顯。這就對企業內部審計過程造成了影響和制約。首先,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不健全,這些法律法規包括會計、審計方面,也包括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方方面面;其次,內審人員整體素質不適應電子商務內審工作的要求,知識結構單一的審計人員已經適應不了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審計;再次,審計風險復雜化程度加大,除了固有風險,審計的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更加不易掌控;最后,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不適應電子商務環境。比如,大數據的廣泛應用,一是審計不僅僅局限于被審計單位證賬表等單方面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得到到全覆蓋信息已經成為可能;二是應用大數據可以實現審計機關與其他部門的聯合審計;三是大數據的應用,在審計范圍方面可以實現由抽樣審計到全面審計的轉變,充分體現審計的事前監督的作用。
(二)對社會審計的影響
在社會審計中,注冊會計師要通過搜集證據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表示意見。傳統會計中的會計報告是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事后反映,主要考慮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相關性與及時性不足。電子商務環境下,會計信息使用者可通過獲得授權等方式隨時查詢企業信息,使得及時性大大提高。審計人員完成審計報告的時間距離會計報告的完成時間往往間隔幾個月,當信息使用者得到的滯后的審計報告時,有些信息已經過時。對于海量的數據,審計人員如何進行處理是個難題。比如,大數據處理將使電子商務數據資產化,這類資產如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就是擺在會計和審計人員面前的一個難題。當然,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一樣,需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人員素質方面,社會審計對人才的需求更高,社會審計的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不適應電子商務環境的表現也更突出。
(三)對政府審計影響
電子商務和政府審計關聯緊密的內容就是政府采購方面的審計。當前將電子商務引入政府采購、實現采購人在線直購的地區不斷增多,這成為電子商務的一種新形態,同時也符合電子政務的需求。政府采購范圍幾乎涵蓋了公共機構和部門采購活動的全部,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是政府采購的對象。政府采購采用電子商務后,可使價格趨向統一、采購過程透明、審批環節簡化。政府采購規模大、品種多,產品差異化大等特點使得采用電子商務后能大大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政采電商化在節約了時間成本的同時,還降低了財務成本。政府采購模式的變化,使得政府審計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首先,相關法律不夠健全。政府采購法律中涉及電子商務的內容不夠健全完備。其次,審計過程中尤其是對采購執行結果的審計,在確定審計項目、審計范圍和程序方法方面都和傳統審計有所區別。在知識結構方面,政府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雖然沒有像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那么高,但政府審計自身的特點也對人員素質有著獨特的要求。
三、完善大數據背景下電子商務審計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關于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政府審計,以及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建立了很多,但詳細規范電子商務和審計的法律法規少之又少。我國應該加快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一方面,加快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步伐,并隨著網絡交易、信息保護、物流快遞、電子支付、跨境電商、食品安全、互聯網金融等一系列的電商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為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中和電子商務有關的內容。把審計的內容和電商內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下來,使得在操作上更具有可行性。另外,大數據等審計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在審計領域“大數據”技術應用的相關法規建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從空間范圍來看是全球性的。電子商務的業務范圍涉及全球的各個角落,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國家之間的交易和聯系。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時一定要有國際視野,制定出既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又能夠解決國家之間爭端的法規。
(二)建設大數據平臺,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步伐
大數據平臺的建設應充分利用“金審工程”的建設成果,加大大數據背景下的審計研究力度。各類審計要充分利用平臺上的數據,達到資源共享。應當建立企業中央數據庫,得到有關電子商務方面的信息。光有數據還不夠,還要有數據分析平臺,通過這些平臺得到電子商務方面的信息,為各類審計所用。同時也要注意各平臺數據的綜合運用,如政府采購中心電子商城平臺與審計信息化數據庫的共享與運用。
(三)加大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力度
在大數據背景下,部分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不合理之處凸顯,難以應付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審計風險。在會計信息系統中,憑證、賬簿、報表等系統存在于同一個數據庫中,再加上電子商務業務所具有的數據特點,這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方面,一方面要加強現有審計人員知識結構調整,另一方面,要注重培養一批年輕的后備力量。比如,各大專院校在審計人才培養中,從專業設置、課程體系構建方面要側重于大數據背景下的培養目標,培養出一批既懂審計知識,又懂現代信息技術的人才。當然,“術業有專攻”,審計人員也不是全能的,如果在審計過程中遇到高難的技術問題,還可能需要與信息技術等領域的專業人士通力合作,這時的團隊力量顯得尤為重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3號-電子商務對財務報表審計的影響”準則中明確提出了對審計人員知識和技能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電子商務的了解、識別風險以及對內部控制的考慮等方面的內容。企業的審計人員必須了解電子商務各階段的工作。在確定審計所涉及的電子商務類型,判斷電子商務的開展程度,熟悉電子商務運營的各個環節之后,審計人員對各個階段有了透徹的了解,工作起來就能得心應手。數據只有被應用、分析、處理以后,才能為人類服務。在大數據背景下,審計人員對紛繁復雜的數據會顯得無所適從,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估計不足。這就要求發揮人的聰明才智,改進和創新審計程序和方法,降低審計風險。“互聯網+”時代,以數據為核心的電子商務是企業發展的新模式。這也是電子商務的內在需求。隨著技術的進步,特別是大數據的處理,電子商務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應用平臺,有了知識結構合理的專業團隊以后,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結合各類被審計業務的特點大力研究電子商務審計理論,充分利用大數據資源,積極加強國際間的溝通與合作,這些都將對審計,尤其是電子商務審計的理論和實務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
作者:劉洋 單位:遼寧經濟管理干部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