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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來說,創新基金使用的合規性審計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包括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人工費、機器儀器設備購置費和設備安裝費、材料費、燃料費、無形資產鑒定驗收費、人員培訓費等與技術創新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
2.因客觀原因
企業需要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銷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審批后,方可執行。
3.確保創新基金安全使用
未經基金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審批,不得將創新基金向他人提供擔保等等。
二、審計具體來說,創新基金使用的效益性審計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遵循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原則。以形成一個控制的閉環系統,有效地保證基金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1.事中審計是指對基金項目的跟蹤審查
采購過程的審計,即對建設項目的各種工具、設備、基礎設施或其他部分的購置情況進行審查;進度的審計,即審查項目各階段的執行效率如何。開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的目標,應是在評價合規性基礎上,對項目建設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做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糾正。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性的基礎上,效益審計更應加強對資金的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益進行審計。因此開展效益審計,要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以資金流向為主線,通過效益審計,檢查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促進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事后審計
是指對基金項目建成后是否達到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預期效果進行的審計。這些效益都是在項目建成后的投產運營過程中實現的。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管理得好,預期效益得以實現;反之如果項目不能正常生產運行,就會影響其效益的發揮,造成資產閑置浪費,甚至報廢毀損。開展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調查已建成項目的運營狀況,分析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原因,從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及運營機制等宏觀制度方面提出審計建議,促進基金項目預期效果的實現,并建立起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三、結語
總之,除了繼續發揮科技部門、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管理、基金的使用管理職能外,還應發揮審計部門在創新基金的項目申請、評審和后期管理中的監督作用,以提高創新基金的使用效益。
作者:董旗 單位:吉林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