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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企業普遍實行審計機構與其他機構平行化的組織形式,內部審計機構直接向會計主管負責,不僅導致其無法站在企業戰略的高度去選擇審計對象、采取審計行動,而且不隸屬于企業最高決策層,使其審計工作常受中間管理層的干涉,造成審計人員無法及時獲悉企業經營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同時,審計人員向會計主管匯報工作、提出建議的組織溝通模式,往往因缺乏權力保障而難以為繼。有些企業沒有設置單獨的內審機構,審計人員與其他部門人員合署辦公,致使利益沖突不可避免,甚至有時會要求審計人員為企業經營狀況承擔直接責任,進而使得內部審計淪為企業內部控制與監督的“擺設”。
內部審計是一項集經營業績審計、財務會計審計、風險管理審計于一體的綜合審計。但我國大部分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仍以財務審計為主,而有關經營業績與風險管理的審計則較少涉及。這與發達國家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是不相符合的。以美國為例,企業經營業績與風險管理審計占據內部審計時間的大部分,而財務審計所耗時間則不足20%。而且,一些管理者錯誤地把內部審計視為財務管理的一個分支,致使審計與財務兩者間職責不清,審計公正性大受影響。另外,時代在發展,企業經營環境在變化,內部審計的側重點也應有新的調整。如果僅將內部審計工作置于財務會計領域,不能擴展內部審計的“輻射范圍”,那么內部審計的功能難以充分發揮,無法助推企業價值增值與整體管理目標的實現。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仍然以賬目基礎審計方法為主,幾乎不考慮審計風險控制因素,沒有將統計抽樣技術很好地運用到實踐中,也缺乏審計工作經驗交流機制。更為主要的是,在會計電算化的背景下企業內部審計還停留在手工審計的階段。審計人員利用個人經驗與職業判斷對企業賬冊、會計憑證的內容進行抽樣審核,沒有深入了解經濟活動并在生產經營環節發現深層問題。同時也有一些審計人員不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技術,較少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致使內部審計工作效率低下,準確性差,嚴重制約著內部審計作用的有效發揮。另外,有的審計人員出于簡化流程考慮,有可能會選擇舍棄一部分自認為對審計結果影響不大的程序,反而使審計結果與實際相背離,從而影響企業管理者決策的正確性。
人員素質能力與內部審計效果是一種正相關的關系。一般而言,人員素質越高,內部審計的效果也就越好。然而,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整體素質偏低的問題已阻礙了內部審計工作進一步向縱深發展。就人員配備而言,當前許多企業的審計人員是從財務系統中挑選出來的,僅熟悉財務管理,對經營審計、風險審計、法律法規、計算機操作等方面的知識則相對欠缺,難以契合審計人才復合化、高素質化的要求,無法承擔起監督企業管理、服務企業發展的責任。同時,現階段企業內部審計隊伍無論在年齡結構、文化層次上,還是在專業資質、職業素養上都不具備較強的勝任力,使其對審計政策不能正確領會、對審計活動不能從容應對。再加上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不夠,也限制了對優秀審計人才的吸引力,從而無法把先進技術運用到審計工作中,極大地制約了審計職能的履行。
新《會計法》明確提出: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來管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機構的職能應定位于把內外部審計有機結合起來,最大程度地發揮內部審計的功能。但目前國內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機制,直接影響了企業內部審計的效果,主要體現為企業內外部審計沒有形成明確的分工,管理水平滯后制約著企業內部無縫隙溝通。同時,不合理的外部監督機制難以對企業審計工作形成有效的約束力,致使內部審計形同虛設,難以達到預期目標。
對于企業而言,內部審計質量與其成長發展是密切相關的。針對上述問題,有必要采取相應對策,切實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
(一)組建結構合理的審計機構,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合理的組織結構有助于增強內部審計獨立性,使之真正服務企業發展。根據國家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應由該組織負責人直接領導,并接受審計機關的指導與監督。因此,在借鑒國外實踐經驗基礎上,企業要加快改變內部審計機構與其他部門平行設置的結構,在最高決策機構下設獨立的審計部門,對其負責并定期匯報工作,以增強內部審計的權威性,也防止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而造成工作掣肘。審計人員由最高決策機構聘任,堅持專人專職,依據經營活動與內部審計的關系以及專業能力水平來選人用人,避免審計人員兼職工作、任務繁重而影響內部審計質量。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崗位責任制,明確審計人員的責任,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目標與其權責有機統一。唯此,才能使內部審計工作有效果、質量有保證。
(二)拓展審計范圍,發揮內部審計的效能。企業要繼續加大對財務審計的力度,通過對資產、負債的全面審查,核實資產負債與損益的真實性,保證財務活動合法有序運行。以實現企業增效增值為目標的內部審計除了財務會計之外,應涵蓋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工程建設、信息安全以及風險投資各個方面,突破以往財務收支為主的框架,轉而向經營效益審計、風險管理審計、資源配置審計方向邁進,更加注重審查經濟活動的有效性,分析經濟效益的影響因素與提高途徑,既可為企業管理者出謀劃策、當好助手,又能防范基于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逆向選擇”與“道德失范”。在其中,審計人員要認真部署,將內部審計工作貫穿于企業各項經營事務的始終,并實現內部審計關口前移,由“事后審計”轉向“事前審計”。其職責也不僅僅是發現企業財務問題,更要善于就相關問題提出可行性的建議,不但要追蹤監督所在企業員工對政策程序、法律規章的遵守情況,評價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表現,還要檢查企業是否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效益最大化,關注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是否有質的提升。
(三)改進技術方法,實現內部審計的科學化。實現審計技術與手段的創新是信息化時代的內部審計必然趨勢。在具體做法上,企業有條件、有步驟地在內部構建起現代化的審計信息平臺,利用計算機技術對財務帳目、經營管理、工程規劃等方面進行聯網審計與問題分析,大大提升了內部審計的效率與準確性。同時,要利用計算機審計技術,逐步完善審計程序,規范審計流程,一旦發現企業運營風險,就在第一時間向企業決策層進行如實匯報,使企業經營問題獲得及時解決。另外,改進審計抽樣方法,將統計抽樣與判斷抽樣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實現抽樣的合理性,保證審計結論的正確性,大大降低了企業內部審計的風險。
(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勝任力。內部審計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隊伍建設。針對目前審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的現狀,亟需多舉措加以改變。一是嚴把“入口關”。結合審計人員職業化管理要求,制定符合企業發展的審計人員選錄標準,實行“執證上崗”準入制度,凡是內部審計人員,須獲取相應資質,并鼓勵優秀人才順利進入審計隊伍,用自己專業知識與經驗去提升企業審計水平。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內部審計涉及學科門類多、知識覆蓋面廣,因此企業要以業務培訓為著力點,促進審計人員成為具有扎實的專業、法律知識與計算機技術的“多面手”,增強其專業勝任力。三是強化職業道德教育。通過教育,提升審計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使其恪守公正、廉潔的職業道德,時刻警惕可能出現的錯誤與徇私舞弊的問題,以降低內部審計的風險。
(五)完善監督機制,增強內部審計的有效性。為了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政府要與時俱進,盡快出臺企業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內部審計的具體實施細則,以明確審計權限,規范審計工作,切實做到企業內部審計有法可依。同時,組建專門的機構來負責監督企業內部審計的實施情況,增強內部審計的約束力,堅決杜絕內部審計工作形式化。而且,該機構要與外部審計機構協調合作、加強溝通,共同對企業運營狀況實行動態跟蹤,對企業運營管理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出預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服務職能。通過內部審計監督企業資本運作,也有助于堵塞漏洞、減少支出、變相實現資本增值。
總之,加強與完善內部審計是企業取得新成效、獲得新發展的有力保障。無論是國有大型企業還是民營中小企業,都應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在企業科學發展中的重要意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服務功能。(本文作者:劉楠 單位:遼寧省葫蘆島市龍灣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