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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在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中,審計成為政治體制改革堅定的捍衛者,履行審計監督職能。通過創新審計理念與方法,完善審計對策與措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推動改革的不斷深化與拓展,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的高效發展。促使審計干部正確認識審計監督與全面深化改革的關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切實發揮審計監督的重要作用,同時以全面深化改革為統領,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審計力度,創新方式方法,在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中發揮積極作用。
關鍵詞:審計監督;深化改革;推動改革;完善;促進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動綱領。《決定》涵蓋了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開啟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新征程。全方位、深層次、多角度推進改革,必將為審計工作帶來許多新挑戰、新要求。全面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促進和保障作用。本文主要根據當前審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闡述了審計監督對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性以及如何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護航者,同時展望審計監督下的全面深化改革。
一、審計監督與深化改革的關系
(一)推動深化體制改革是審計機關的重要使命。唯物主義歷史觀認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同時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環節之一就是行政體制改革,是上層建筑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審計機關推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既有充分的理論依據,也有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1、符合審計機關的職責定位。審計機關推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符合法律精神的內在要求。國家審計的立法宗旨,就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國家審計根據法律授權,監督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規范其決策行為、執行行為和裁決行為等,確保掌握并支配著大量公共資源的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遵守國家財經紀律、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和建設廉潔政府。審計機關規范行政機關行為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推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過程。因此,審計機關推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旨在規范行政行為,實現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責。2、符合國際慣例。隨著全球民主化浪潮的興起,世界各國審計機關開始監督行政機關權力運行,推動深化行政機關改革。世界審計組織1953年召開大會主議題為“審計機關代表民眾監督行政機關”,1998年為“最高審計機關在預防和偵查舞弊和腐敗方面的作用和經驗”,2001年為“最高審計機關對推動行政和政府改革的貢獻”。世界審計組織與聯合國1994年聯合召開“公共部門結構改革”,1996年的“最高審計機關在預防腐敗和防止管理不善過程中的作用”等研討會。世界審計組織召開這些會議,有力地推進了成員國最高審計機關監督和制約本國行政權力運行,關注行政體制存在的問題。美國審計署近年來高度關注聯邦政府行政體制存在的問題,了一系列關于聯邦政府及其機構“職能重疊、內容重復和項目碎片化”的報告,揭示了加強機構合作存在的障礙,提出了實現跨部門合作的路徑。從世界審計組織和美國審計署的審計實踐活動可以看出,他們雖然在不同的歷史發展時期,關注行政體制改革的內容有所不同,但均是圍繞推進行政體制的改革和完善,來開展審計工作。3、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國家審計的職責之一就是改進政府績效,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不適當的行政體制有礙政府績效的改進和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現階段,我國行政體制存在著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方面,如部門職責交叉、政府機構設置不盡合理、行政運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為此,審計機關需要推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重新界定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邊界,轉變計劃經濟環境下全能行政、權力行政的執政觀念,建立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為社會的良性發展提供動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探索審計監督全覆蓋,服務全面深化改革1、明確審計工作目標,把握全覆蓋基本原則。審計全覆蓋是提高審計監督層次和水平的重要途徑。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必須以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為總目標,以監督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著力反映公共資金使用、公共權力運行和公共部門履職盡責情況,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努力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審計監督全覆蓋。2、著力加強審計監督,把握改革重點。實現審計全覆蓋應繼續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把握重要性、系統性、協同性原則,逐步擴大審計監督覆蓋面,使審計全覆蓋成為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全覆蓋。把握重要性原則,即緊密圍繞黨政工作中心,找準與深化改革密切相關的重大政策、重點資金、重大項目,首先做到對重點改革任務的全覆蓋,與全面深化改革步驟、措施保持一致。把握系統性原則,即以某一重點任務、重點領域全覆蓋為基礎,揭示普遍性、系統性問題和風險,推動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并由此領域拓展到其他相關領域,形成從局部到整體的全覆蓋。把握協同性原則,即綜合協調、統籌規劃同一機關內部、上下級審計機關的工作任務,盡量避免項目重復和內容交叉,并綜合運用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力量和成果,為提高審計效率、深化審計監督服務。
二、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來促進改革的全面深化
(一)當好財政資金“監督員“,促進財政資金安全有效使用。指出,審計機關要切實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和效益,發揮好“守護者”和“安全員”的作用,推動用好增量,盤活存量資金,為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作用。審計機關按照“財政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的思路,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大對財政資金的審計監督。1、審計監督全覆蓋,切實保障財政資金安全。審計機關要進一步擴大審計覆蓋面,盡可能減少盲區和死角,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審計監督的全覆蓋。要審深審透每個項目,把審計對象的底數摸清楚,把每筆資金、每個疑點搞明白。抓好每個項目的每個細節,做到審計過程精細化、組織程序規范化、人員分工科學化、審計責任明確化。2、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審計監督要堅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對關系民生的教育、醫療、住房、養老、文化、扶貧、救災等,緊盯民生資金的投向,拓寬領域,找準項目,連年安排,全程跟蹤,持續推進,確保納稅人的每一分錢都用在老百姓身上。3、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會議費支出。堅持把政府所有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針對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有關要求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審計監督要重點組織對“三公”經費、會議費和樓堂館所清理情況的專項審計,促進降低行政成本,從根本上鏟除“四風”問題滋生的土壤。
(二)當好經濟發展“安全員”,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當前深化改革中可能帶來的不確定因素,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問題,都需要我們高度重視、時刻提防。審計機關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重大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作用,促進發展。1、促進重大政策落實。把促進重大政策落實作為審計的重中之重,加大對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力度,確保政令暢通;加強對重大政策執行過程的全過程審計跟蹤,及時糾正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關注政策執行的效果,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政策,增強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使得政策效益得到更大的發揮。2、加強經濟運行監控。審計機關要不斷增強敏感性和預見性,全方位、多角度監控經濟運行全過程,不僅要揭示問題,而且還要分析、研究、處理問題和完善政策;要及時揭示和反映經濟運行、財政、金融、政府債務中的各類風險隱患,促進風險防范和化解,發揮審計的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3、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審計是經濟運行的感知器,對經濟運行情況進行把脈,就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從支持改革、促進發展的角度揭示和反映經濟運行中的問題,站在更高層面上提出有價值、有針對性、有建設性的對策建議,努力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當好深化改革“催化劑”,促進改革目標和任務的實現。圍繞“六位一體”的改革目標,各級黨委、政府解放思想、振奮精神,完善新政策、新措施,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具體的改革任務。審計機關要發揮好深化改革“催化劑”的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加強審計監督,切實擔負起新時期國家賦予的新使命。1、確保改革政策的落實。圍繞深化改革的一系列舉措,審計機關要不等不靠、積極適應、緊密跟進,從反腐、改革、發展的高度謀劃審計工作、加大審計監督,推進簡政放權,推行權力清理制度,及時發現、糾正影響改革進行的問題,提高宏觀把握和統籌分析的能力,積極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促進改革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2、著力解決屢審屢犯的問題。屢審屢犯的問題是審計面臨的一個頑疾,也是影響改革的一道障礙。審計機關要對屢審屢犯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從制度層面分析原因,找準解決的對策,著力在糾正突出問題、在解決深層次矛盾、在構建長效機制上見成效,為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3、圍繞改革重點安排審計項目。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涵蓋15個領域、60項具體任務。審計機關要圍繞這些改革任務,制定服務改革的中長期審計工作規劃和近期審計工作計劃,著眼財稅體制、金融體制、民生等方面的改革確定審計重點、安排審計項目,深入揭示體制機制性問題,推動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和實現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三、加強審計監督,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護航者
(一)樹立科學審計理念,推進審計工作創新,更好地服務改革創新大局。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全力服務于改革創新大局。關鍵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依法審計與服務發展的關系、查處問題與鼓勵創新的關系、處理處罰與寬容失敗的關系;核心是要規范、審慎進行審計評價,做到審計結論有充分依據、經得起檢驗。同時,我們也要積極發揮審計的“體檢診斷”功能,幫助相關單位總結提高,做深化改革的“催化劑”和“助推器”。
(二)加強審計監督體系建設,提升審計監督整體效果。加強審計監督體系建設,一是要完善審計業務指導體系,加強各條線審計業務的對接和日常交流,促進審計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更好提升。二是要進一步推進內部審計工作,推動各單位繼續加強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隊伍建設,完善內部審計工作體系。同時,加強對內部審計機構開展新型審計業務的指導,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發揮好內部審計在提升單位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要整合各單位的監督資源,重點對審計部門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之間,進行計劃整合、成果共享,更好地形成部門間監督工作合力,從而提升審計監督的整體效果。
(三)推進審計整改閉環管理,發揮審計監督效力。推進審計整改管理,一是進一步明確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職責,使各單位在督促落實審計整改時有所遵循,形成各單位督查審計整改的合力。二是細化審計整改措施和流程,重點對審計整改聯動制度和問責制度、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結果運用制度要進行細化,實現審計整改閉環管理。三是依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和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逐步推動解決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四是強化綜合分析,對審計揭示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分類開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倒逼”相關體制機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強化源頭治理。發揮審計監督效力,促進全面深化改革效果。
四、結語
本文主要通過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政策對審計監督帶來的影響和挑戰;審計機關面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如何當好改革的“護航者”,完善審計對策與措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推動改革的不斷深化與拓展,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的高效發展。通過研究,促使審計干部正確認識審計監督與全面深化改革的關系,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切實發揮審計監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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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東燕 單位:江蘇海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