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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創新是提升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手段,以創新帶動發展已成為國際共識,以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開展創新活動也成為各國政府的基本手段。但我國目前針對研發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虧損結轉處理以及促進產學研結合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優化激勵企業創新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以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創新,最終能夠為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貢獻力量。
關鍵詞:稅收政策企業所得稅研發投入
一、社會創新活動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各類主體對研發投入的力度不斷加大。自2013年開始,我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科研經費投入國,研發經費投入總量僅次于美國。2020年,全國研發經費投入超過了24000億元,占全國GDP比重達到2.41%;2017-2020年,全國研發投入增速均超過了10%;全國研發投入中,企業研發費用投入占全國研發投入總量比重超過70%,平均投入占比達到了76%,年研發投入增速超過10%,成為我國研發費用投入的主力軍(見表1)。企業成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最有活力和發展力的市場主體,是助推我國經濟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但科技創新是一個投入成本高、不可預見風險多、耗費時間長的活動,這些特點導致部分企業不敢也不愿投入經費參與科技創新活動。政府在支持企業進行自主創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靈活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能夠不斷刺激企業進行自主創新。稅收政策作為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優秀的稅收政策可以降低企業研發成本,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降低企業因參與研發活動產生的風險,鼓勵企業進行研發投入,參與科技創新。
二、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企業
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現狀目前,我國已經制定并形成了從研發成本投入到研發成果轉化等涉及研發各個階段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優惠政策主要涉及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企業虧損的后續結轉、研發成果轉讓減免稅以及高新企業適用低稅率等多個內容。筆者對現行的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如表2所示。根據國家統計局社科文司發布的《中國創新指數研究》的相關數據,以2005年為基準(100),2019年中國創新指數達到了228.3,同比增長7.8%。從領域細分看,創新環境指數、創新投入指數、創新產出指數和創新成效指數分別達到249.9、199.1、295.3和168.8,同比增長分別為10.5%、3.0%、11.8%和3.1%。這些數據表明,相較于2005年,我國的創新環境明顯得到提升,創新投入穩步提高,創新產出大幅提升,創新成效進一步顯現,創新驅動新動能不斷增強。但目前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設計上,依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稅收優惠力度小、時間短。一方面,從激勵企業進行創新的稅收政策優惠占GDP的比重來看,我國稅收優惠激勵占全社會創新激勵的比重約為54%,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在OECD國家中也處在靠后的位置,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力度偏弱。另一方面,現行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大多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為主,文件規定的優惠時間短、法律階次低,且隨著時代進步,研發難度不斷加大,部分研發項目耗時長久,但部分政策只存在三年時間,缺乏穩定性。因此對企業來說,在進行研發項目立項時,會考慮未來是否能夠繼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不確定性,稅收優惠政策較短的執行時間不利于企業進行中長期的研發規劃。(2)稅收優惠受稅率影響較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一項針對稅基的稅收優惠政策,政府通過對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加計扣除,加計扣除后企業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相應減少,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費用。企業最終實際享受的優惠會受到企業本身所得稅稅率的影響。對同一研發投入進行的加計扣除,以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100,且普通企業適用25%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新企業適用15%企業所得稅稅率為例,根據規定加計扣除額為100,則整個應納稅所得額會減少200,在此情況下,普通企業可以減少納稅數額為200×25%=50,高新企業減少的納稅數額為200×15%=30,因此普通企業相對于高新企業來說,能多獲得約67%的稅收補償。從而使得激勵創新的政策脫離了其激勵創新的預期目的。(3)虧損處理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國稅收優惠政策中,針對企業虧損采取的是向后結轉,由后續5年(高新、高科技企業為10年)的盈利進行彌補。但對于部分以“高新精尖”為目標的初創企業來說,前期巨大的資金投入,并不一定能順利取得研發成果,且企業的經營狀況不穩定也導致不能完全順利享受虧損結轉的政策優惠。(4)產學研結合稅收激勵措施不足。目前針對產學研結合的激勵創新的稅收政策中僅含對研究人員取得成果轉化取得的收入從個人所得稅的層面進行了規定(財稅〔2015〕116號文規定: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但個人仍然是在沒有資金收入的情況下承擔了納稅義務,稅務負擔較重。同時,對企業將資金投入到研究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尚屬空白,缺少對企研合作的政策支持,難以推動企業積極參與科研機構科研活動,產學研聯合發展的協同效應難以形成。
三、優化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所得稅稅收政策的建議
針對目前我國在激勵企業投入研發的稅收政策方面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優化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1)重新定位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策目標。堅持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時的稅收中性原則,大力削減部分地區著眼于本地區經濟發展、吸引外資、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目標,清理各地為惡性競爭設立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引導企業走自主創新之路,建立聚焦企業研發的普惠性稅收激勵政策。(2)改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我國目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相對于發達經濟體來說仍然偏低,可以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尤其是一些高風險研發項目,提高本政策的激勵效果。我國針對六大負面清單行業的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不適用,屬于對這六大行業研發成果“一刀切”式的否定,使得六大行業內部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部分項目不能享受到此優惠政策,建議取消對六大負面清單行業的規定,設立針對研發主體的實質性研發標準,擴大稅收優惠政策至所有滿足研發活動要求的企業。同時,由于加計扣除的規定在實際上降低了部分國家鼓勵發展行業享受所得稅低稅率的企業對費用加計扣除的享受力度,政策之間的銜接不合理,建議學習發達經濟體針對研發費用抵免制度的規定,通過設置一個合理的企業研發費用抵免額,允許企業自主選擇費用加計扣除還是研發費用抵免。(3)拉長虧損彌補年限,推行研發致虧退稅。目前虧損彌補向后結轉,允許企業用后5-10年的盈利彌補虧損的形式,與發達經濟體的無限結轉相比,力度仍然不足。對于一些初創型研發企業來說,前期的連年虧損和研發費用的大量投入很容易使未享受到的稅收優惠超過結轉期限,浪費了稅收激勵政策,建議將虧損彌補期限延長。同時,針對部分初創企業前期因巨額研發投入導致的虧損,可以通過衡量各地財政收入狀況和稅收征管的實際水平,確定是否能夠對這部分虧損進行退稅,減少對這部分初創企業的稅收資金占用,提高研發資金利用效率。(4)提高產學研合作稅收優惠力度。創新是市場上各個主體都能參與的事,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時候,不僅要考慮發揮主體的主觀能動性,還要重視強化各個主體之間的關聯,通過各個主體之間的聯動,實現“1+1>2”的政策效果。筆者建議將企業以下范圍的支出納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企業委托研發機構研發的研發支出、企業與高校共建實驗室的相關投入、企業支持研發與科學基金的基金資金投入、企業參與國家科技項目的相關資金投入等。通過擴大企業研發支出的認證范圍,提高產學研各部門的合作意識,減輕企業研發負擔。(5)提高技術轉讓所得免征額。我國目前以年所得500萬元作為技術轉讓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限額。但科技創新作為一種資金密集型活動,隨著時代的進步,取得研發成果所需要的投入也在不斷加大,建議進一步提高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免征額的額度,鼓勵企業進行研發創新活動。
參考文獻:
[1]周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支持研究[J].傳播與版權,2020(09).
[2]賈佳.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對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績效的影響和優化路徑[J].工業技術經濟,2017(11).
[3]岳樹民,張萌.優化我國稅收營商環境的借鑒與路徑選擇[J].稅務研究,2021(02).
[4]樊軼俠,徐捷.發達國家所得稅研發激勵政策的新趨勢及啟示[J].經濟縱橫,2021(01).
[5]李香菊,賀娜.激勵企業研發創新的稅制研究:國際經驗借鑒[J].中國科技論壇,2019(04).
作者:劉磊 單位: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