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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保險非常常見。很多的公民都會交納一些社會保險,比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養老保險。筆者論述了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財政相關的性質,希望能對社會的保險部門起到一定的作用。
關鍵詞:社會保險;統籌基金;財政性質
在20世紀90年代,人們對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還存在著一些爭議,一些學者認為,征收社會保險稅能增強籌資的強制性以及權威性,提高統籌的層次,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并且能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而另外一些學者認為,不管是繳費還是稅收的形式都不會對資金征收和繳納的強制性以及權威性產生影響,而且在國際上,不管是稅收的形式還是繳費的形式,都是一個理解上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財政性質
從某種角度上來看,不管是社會保險繳費的形式還是社會保險稅收的形式,在實際上并沒有什么差別,只是征收的部門發生了一些變化。而且站在財政的角度上來看,社會保險統籌繳費同稅收本來就有著相似的性質,無論哪種形式對政府財政的穩定以及國民的經濟發展都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影響。因此,筆者對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財政性質進行了相關的研究。
1.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的固定性
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的固定性指的是社會保險的繳費率有固定性的特點,而且一些相關的部門要制定出固定的制度以及政策對此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在一般情況下,中央政府的部門以及地區的政府部門在制定社會保險的政策以及制度時,要對社會保險的繳費率進行明確規定。社會保險的繳費率有固定性的特點,所以,在確定下來之后不應隨便的變更以及改動。新型農村的社會醫療、養老保險以及城鎮居民的社會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還處于試點的階段,所以在財政補貼和社會統籌等基金的繳費率等方面要依照地區以及城鎮的實際情況來作出合理以及科學的調整。隨著地區以及城鎮的發展,作為社會保險的部門要出臺一些固定的政策,不能時常的進行改動,在征收統籌基金的時候,最大限度地避免問題的出現,而且要調一些比較專業的人員實現嚴格的管理以及監控,從而使征收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工作能順利地開展和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從固定性這個方面進行比較,稅收的財政性質同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基本上是相同的。
2.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強制性
我國法律當中的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企業的每一位員工都要有基本的養老保險,而且這筆養老基金的費用要由企業以及員工來共同承擔;企業的每一位員工要有基本的醫療保險,而這筆醫療保險的費用要由企業和員工來共同承擔;每一位企業員工都要參與工傷保險,而工傷保險的費用由企業來承擔,企業的員工不需要支付任何工傷保險金的費用;還有每一位企業的員工都要參加失業保險,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失業保險的費用要由企業和員工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繳納;此外,企業的員工要有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用由企業去繳納,企業的員工不需要支付任何生育保險金的費用。從這些規定可以知道,社會的保險在繳費等方面有一定的強制性,而從強制的方面進行比較,社會保險稅收的財政性質同統籌基金的繳費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在一些地區和城鎮進行試點的時候,醫療保險、城鎮的養老保險以及地區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自愿性,地區和城鎮的人們根據自己的意愿來參加并進行繳費,而政府部門可以給人們提供一些財政補貼,從而對人們進行引導。所以,這一部分的社會保險并不具備強制性的特點。
3.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的無償性
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的無償性指的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福利同所繳納的費用沒有太直接的關系。當前,我國的城鎮企業員工的基本醫療保險以及基本養老保險都有自己獨立的賬戶,而且在個人賬戶當中,其中的一部分資金屬于儲存型的資金,員工進行個人繳費是無償的,以下從兩點分析了無償性:一方面,站在保險理論這個角度,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是一種風險分散以及匯集的機制,參加這種社會保險的人可以通過繳納費用來換取一定的保障:但從另外一個方面,站在財政的角度上來看,社會基金的保障可以當作一種公共的產品。政府的部門可以為人們提供一些基本的保障,而政府部門得以順利運行的資金則來源于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稅收以及繳費,社會保險所享受的待遇以及福利同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沒有太直接的關系。比如,一些企業為員工繳納一部分的醫療保險以及養老保險,但是企業卻沒有享受到任何的待遇以及福利。除了這些以外,員工在進行個人繳費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無償性,基本的失業保險以及醫療保險這兩份保險只有在企業的員工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才能享受一些待遇以及福利,如果員工沒有出現任何事情,那么員工將不會享受社會保險所帶來的待遇以及福利。從這些可以得出,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具備無償性的特點,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稅收也有一定的無償性,而從無償性的角度上來看,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稅收同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在無償性的財政性質上,基本上是相同的。
二、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率的措施
為了能順利地完成和進行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筆者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1.要合理、科學的設置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率
在當下這個階段,相對來說,我國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繳費的比例還比較高。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有比較大的負擔,員工和企業拖欠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狀況時常發生,而且有一些企業由于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費用比較高,并沒有為員工設置五險一金。而為了有效地將上面的問題解決,作為政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的調整繳費率,使員工和企業的繳費比例有所降低,并且能控制在員工和企業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這樣才能更好地開展和進行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工作,而且也能收到一定的成效。
2.要加大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管理以及監督的力度
作為政府部門,要制定出合理和科學的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管理體系以及制度,要說明和強調繳費要注意的問題以及繳費的相關內容。此外,還要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流程進行明確的規定,使相關人員可以嚴格的根據流程和規定來實現全面的管理以及監控。盡其所能地減少或者避免問題的發生,這樣才能順利地完成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過程。
三、結語
筆者論述了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幾種財政性質,包括無償性、固定性以及強制性。研究證明,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稅收的財政性質同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財政性質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可知,在對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進行征收的時候,不管是應用稅收的形式,還是應用繳費的形式,都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希望筆者對社會保險的統籌基金繳費財政性質的研究能對我國的社會保險行業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參考文獻:
[1]王顯勇.論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法律性質及其管理運營[J].財經理論與實踐,2011(3).
[2]曾文星,曾力杰,劉蘭方,等.基金制社會保險理論研究與制度設計——兼論保險基金在國民收入中的獨立性[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14(6).
[3]秦媛.新經濟形勢下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存在的問題[J].長治學院學報,2010(6).
[4]林嘉.《社會保險法》的價值與創新[J].法學雜志,2011(9).
[5]鄭秉文.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體制“2011改革”無果而終的經驗教訓與前景分析[J].遼寧大學學報,2014(5).
作者:張鑫 單位:遼寧省凌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