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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物質前提和根本保障,它對于社會團結與穩定、公民權益的保障等均有著重要的影響。然而,因為我國的起步較晚,加上法律規范的不健全、執行力度的不足、相關部門的重視程度不夠等方面因素,使得國內一度面臨著社保基金的安全風險、貶值危機。所以說,在全面、綜合地考慮國內現狀的同時,參考國外一些先進經驗也是必不可少的。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控制;執法力度;道德危機;分析與探究
一、國內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出現的相關問題
(一)目前法律規章的不健全、不完善
依照人力資源部門近幾年的統計數據,國內五項基本社保基金總計金額將近兩萬億。其中,占比重最大的是養老保險基金,占比約為三分之二,之后就是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工傷、生育。同金融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等領域的法律監管相比,社保基金的法律管控有著一定的差距,亟需專門性的行政法規來加強監管工作。此外,由于有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實際的運作中缺失可靠、有效的數據資料作為參考,增加作業難度、拉低監管水平。對此,我們必須深入分析之前的數據,加強行政監管的力度,建立并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更好地保障社保基金監管的運行。
(二)基金監管的執法力度缺失
前幾年,國內發生了社保基金案件,完全表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性管理工作不夠到位。但與此同時,政府機構便加強了這方面的重視程度,不斷補充和完善行政主導型的監管機制。但在實際的工作環節,常常由于機構不健全、人員配置少、監管力度不強等因素,而令監督力度下降,進一步導致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風險及其他隱患。
(三)所面臨的形勢較為嚴峻
關于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和監管,早已有相關的條文,但這些規章條例通常只關注社保基金賬面上的安全性,從而忽略了隨經濟進步可能出現的貶值、貨幣膨脹等現象。根據有關規定,財務機構必須按照社保機構的建議和要求,在雙方協商的前提下,提早把基金進行相應處理。
二、社保基金的有關理論研究分析
(一)社保基金征繳過程中出現的狀況
在社會保險基金的前期交付中,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往往會導致很多的逆向選擇行為,從而干擾了整個社會保險運行的安全性、穩定性。除此之外,參保單位比基金征繳部門更加熟悉本企業的員工數、薪資情況等,要想盡量降低征繳額、減少費用支出,特別是社保基金監管力度缺失的前提下,參保單位在利益的驅動下,更有理由想盡辦法來躲避社會保險費的交付。當這種不良現象越來越多的出現時,便會有更多的單位來效法,一些之前按規定繳費的公司也會受不了利益的誘惑而產生這種違法的念頭。而對于社保參保人來講,特別是在醫保方面,身體健康狀況較好的人通常不會選擇保險;相反,其余的身體不太好更愿意積極主動地購買保險。再比如,在工傷保險這一項,一般來說是出現工傷事故較多的單位更愿投保,而對那些較少發生工傷事故的企業來說,參與投保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二)社會保險的發放環節中出現道德危機
在這一時期,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往往會引發各種各樣的道德危機,嚴重擾亂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進而影響到社保體系的發展進步。社保待遇發放過程中,常常出現各類騙保行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欺詐”。舉例說明,當領取養老保障金時,借助多種手段隱瞞被保人死亡,進而繼續領用的現象層出不窮。故意夸大疾病事實、小病大治或頂名進行住院治療、購買醫保目錄范圍之外的禁用藥品等都是引發醫療保險欺詐行為的關鍵原因,這也將會給社保基金帶來更多損失,干擾國內社會保險體系的構建、完善。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方式的選擇及立法的完善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模式的探究
根據我國現行的金融管控機制,其選用的是分行業管理理念,也就是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明確分工的管控原則。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信托業也由銀監會控制。所以說,在這種監管模式下,我國應當繼續堅持單一的監管體制,并依靠專門的部門實行社保基金的管理。除了健全現行的以行政管理為主、財政和審計監控為輔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體系外,還需要及時強化各種監督力量,構建合理的監管體系,實現社保基金的安全監管。考慮到國內金融市場尚未形成健全的體制,有關規章也不夠完善,因此更適宜選取數量限制模式。伴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及法律規范的完善,今后可以慢慢地完成由嚴格數量控制監管到審慎人員監管的過渡,努力探索社保基金投資風險及收益的最優模式,實現富有彈性的管控。
(二)社保基金監管的立法建議
《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奠定了中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立法基礎,然而,其也有尚未完善之處,即便是已經設立了社保監控機制,作出了行政、財政、審計等各種力量的監督規定,但對于相關違法行為如何處罰卻始終沒有達成一致,處罰力度未有一個明確的限定,過重或者過輕的處罰,都不利于有效、合理的社保基金監管機制的形成。同時,國內的法律體系當中,缺少對于社保基金犯罪的明確處理規定,從而無法對騙保、挪用社保基金等行徑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所以,健全國內的社保基金監管立法不僅需要有關部門強化自律制度,也應緊密聯系其他機構。四、結束語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基金對于整個民生安全的重要性,其關乎著社會的整體運行狀況。所以說,構筑符合實際需求的基金監管機制,從而更好地為社保制度的平穩運行提供保障,是亟待完成的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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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曙光.立法背后的博弈[J].中國改革,2006,(12).
作者:曹毅 張靜 于英迪 單位: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山東省文登整骨醫院 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市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