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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治理,是改善食品安全問題的有效措施。面對頻發的外賣食品安全事件,引入強制保險機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生命健康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并不順利。究其根源在于缺乏政府引導和市場培育,保險制度不完善和食品事故難定責。因此,構建外賣食品安全強制保險制度,并且根據責任劃分確定建立雙軌賠付制;同時建議采取外賣平臺、商家和消費者三方共擔保費的方式,互相監督,提高三方的安全責任意識,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
關鍵詞:外賣食品強制責任保險;雙軌賠付制;三方共擔
1研究背景
近年來,移動互聯網應用的高速發展,不僅潛移默化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與習慣,也推動了許多有關行業的快速崛起。其中,互聯網外賣行業的發展尤為迅速,大大小小的食品經營者紛紛“觸網”,搶占舌尖經濟。這類餐飲行業新興業態在方便利民的同時,也帶來了食品安全隱憂。外賣食品安全問題使消費者的消費權益、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都受到了威脅,使商家信譽受損,使食品業經營秩序紊亂。就目前而言,在“外賣”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政府希望立馬投入人力物力等解決,但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完善的體制導致處理滯后,受害人無法及時得到幫助。在這種情況下,本項目希望借助社會力量—外賣食品強制保險,來及時進行有效補償[1]。
2外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瓶頸
2.1違法成本低,缺乏政府引導和市場培育
首先,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可知,商家違法成本并不高昂,對其的懲戒力度不足,對大部分中小微商家而言,食品法規定的賠償金額并不會影響成本,反觀保費的額度可能會加大商家的成本,商家基于自身利益因素考慮,對投保產生退縮心理。并且,就算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走法律程序進行維權的成本太過高昂,不如采取私下解決的辦法。故而商家投保意愿強烈但投保動力不足。其次,保監會在2015年草擬的《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并不強制執行,所以,大部分保險公司推出了食品安全險卻并沒有得到廣泛的支持,企業沒有投保意識,市場無法營造一種主動參保的氛圍,政府引導的關鍵作用沒有得到實現,是導致推行瓶頸的一部分原因[2]。
2.2食品事故難定責
消費者在維權時,往往取證難、檢測難、責任認定難。特別是在外賣食品這一特殊的無店鋪經營領域,商家的素質參差不齊,網絡渠道難以眼見為實。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缺陷產品難以舉證。同時,在提供證明時,消費者無法確認產品缺陷與損害間的因果關系,通常食品缺陷問題較為隱蔽,消費者的身體素質又各有差異,檢測鑒定結果不會百分百準確。無法得知是商家的食品導致的不適還是自身疾病的因素。再者消費者個人也無法承擔檢測費用,無法通過高精尖手段獲知是個人問題還是商家行為,導致無從追責[3]。
2.3保險供需失衡,開發能力不足
首先,食品安全險作為新興的一個險種,創新不足,供需失衡問題嚴重。面對不同規模的商家多種多樣的需求,目前的保險缺乏多樣性,嚴重影響了小型餐飲業的投保積極性,在沒有找到適合自己的保險之前,商家可能會放棄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而我國的餐飲企業多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食品安全保險種類的缺乏使得大部分商家不愿意投保,保險公司難以盈利,更加不愿意主動推行外賣食品安全保險[4]。其次,食安險產品的開發囊括了多方技術,包括責任認定、風險類別、保費厘定等。保險公司為了減少賠付支出,還需要提前開展預防監督工作。一旦發生事故,還需要參與到訴訟環節。在這樣的背景下,能夠開發這個險種的保險公司少之又少,對保險制度的推行產生了不利影響。
3外賣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突破
3.1法律強制、政府監管、市場培育
2015年,保監會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意見中對基本原則、試點范圍等都作出了方向引導,但至今食品安全保險都未能廣泛推行。所以,為了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建議采用法律強制的手段,明確保險公司的作用,明晰商家責任[5]。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在公文后,應監管其實施進度,與保險公司形成聯動,共享信息,以便掌握政策的執行情況,為政府工作考核提供依據,為制定獎懲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3.2外賣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雙軌制運行體制
確定了外賣食品安全保險為責任強制類型的保險后,要在保費上仔細琢磨,保險公司按商家規模確定的保險金額既要與商家的保障需求相適合又要防止因保險金額過高而使企業繳費困難。根據太平洋保險已推出的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來看,其保險費的分層依據在于營業面積,但是,這不適用于外賣行業。在外賣平臺上,銷售量越高的商家更容易被平臺推薦,從而形成馬太效應,使得銷售量翻倍增長,根據調查,小店鋪銷量高于大店鋪的案例比比皆是。根據網絡平臺的特殊性,擬定以外賣單數為保險費制定依據,據美團最新的財報數據顯示,2018年的外賣單數為63.9億,增長率為56.3%。由此可見,外賣單數可以體現商家的盈利水平,并以此制定保險費。小組經過討論并且參考網絡平臺上的銷量統計,建議保險公司以銷售量作為分層依據[6]。所謂外賣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雙軌制是指以外賣食品生產經營者為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為保險人,消費者為第三人,當被保險人應依法對第三人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責任是否明晰而進行直接賠償或分攤賠償的補償雙軌制。雙軌制的核心是侵權責任明確,而責任則根據第三人的證據情況判定。實施外賣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雙軌制體制的意義在于減少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風險成本以及快速賠付第三人[7]。如果第三人證據充足,便可行使第三人直接請求權,將證據傳輸至保險公司,由專業團隊進行賠償認定,認定證實后,直接向第三人進行賠償,如果第三人證據不足,但其身體損害與被保險人存在時間上的關聯且被保險人無法提出有利的抗辯證據時,第三人先與被保險人協商解決,保險公司本著化解被保險人風險成本的理念,在雙方間進行調解,并酌情補償第三人一部分醫藥費損失,保障被保險人正常安穩運營。雙軌制的作用在于提高厘清責任的效率,從而快速賠付第三人以及減小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經營的影響。從而快速化解矛盾[8]。除此之外,保險公司還要激勵消費者投?!胺判某浴弊栽副kU,保險人與第三人是責任關系,無論消費者是否投保,保險公司都應根據其責任關系賠付第三人?!胺判某浴弊栽副kU的意義在于除了基本的賠付外,保險公司還要幫助消費者根據《食品安全法》向商家索要懲罰性賠償,也就是說自愿保險保障的是第三人依法追究商家責任的維權費用[9]。如果消費者在訂餐前購買了“放心吃”自愿保險,用餐時發現“外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物中有異物,且拍照取證或者到醫院就診且醫院確診第三人的身體損傷是由“外賣”食品不合規范而造成的,則可以進入理賠快速通道,同時第三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食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币婪ㄗ非笱a償,且保險人和平臺也將督促被保險人履行其法律義務,并且補貼第三人的維權費用。如果第三人購買了“放心吃”保險,而且責任認定困難,則保險公司與商家按照一定比例承擔第三人的醫療費用。賠償完成后,保險公司免除幫助第三人追求懲罰性賠償的義務[10]。這一措施不僅可以緩解保險公司資金緊張,還可以使法制意識深入人心。從問卷調查情況來看,很少有人把調解不成的食品問題訴至公堂,原因是訴訟費用高昂,判決時間長和取證困難。而在保險公司保障第三人訴求懲罰性賠償的案例中,其證據確鑿,勝訴可能性大,所以不用擔心保險公司在訴訟費用上消耗大量資金的可能[11]。
3.3外賣平臺、商家、個人三方共擔責任
在責任險推行過程中,難免會發生平臺或商家推卸責任、消費者騙保等現象,為防止此類事情的發生,建議采取三方共擔保費的方式,互相監督,提高三方的安全責任意識。具體方式如下:由平臺承擔大部分保費,商家承擔少部分,消費者承擔極小部分;在連續一年內未出過事故、未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下,可下調保費;反之,經保險公司調查,確認責任方,則次年保費上漲。通過這一手段,降低平臺與商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概率,敲響警鐘。同時,讓消費者做到自我監督與管理,在不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下,付出更低的保費卻能得到同等的賠償。
參考文獻:
[1]岳正慧.我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18.
[2]肖利文.食品安全強制責任險法律制度研究[D].保定:河北大學,2018.
[3]宋佳.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研究[D].哈爾濱: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
[4]范小杰.基于演化博弈的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研究[D].鄭州:河南農業大學,2018.
[5]馬基瑞.我國“外賣”O2O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問題研究[D].烏魯木齊:新疆財經大學,2017.
[6]董濱.我國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構建[D].蘭州:甘肅政法學院,2017.
[7]王中寶.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研究[D].長春:長春工業大學,2017.
[8]袁韻宜.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政府監管研究[D].蘭州:西北師范大學,2017.
[9]羅昕.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6.
[10]段智偉.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法律制度構建[D].太原:山西財經大學,2016.
作者:王秋晨 蔡燕萍 馬逍逍 單位: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