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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幾年國家對民生關注度的不斷提升,為社會保險事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契機,其覆蓋面也隨之擴展。為了明確社會保險事業進展狀況,應該創建一套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指標體系,進而全方面且客觀地呈現社會保險實況。社會保險指標體系不但可以滿足政府審核以及決策的需求,還可以起人們掌握社保現狀與各學者鉆研的作用。現下社會保險體系的探究相較匱乏,怎樣運用量化指標測量國家社會保險進展程度,滿足政府以及學者等多方面需求,成為目前探討的核心。由此可見,建立社會保險指標體系至關重要。文章以遼寧省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中的問題及解決方法為研究對象,展開了探究。
【關鍵詞】社會保險;社會進步;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
健全的社會保險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之下,政府部門補償市場經濟機制欠缺、維持社會安定與增進經濟進步發展的“安全網”與“穩定器”。創建與改進社會保險體系,能提升人們生活質量,確保人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為其穩定的小康生活提供保障。在改善遼寧地區社會保險體系的過程中,最為關鍵的就是運用科學的統計方式與相關工具,全方位且及時地掌握社會保險工作情況,在某個時間、地點以及條件之下的進展水平、速度、規模以及比例的關聯進行了解。下文將對遼寧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中的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最終提出相關改善策略,以供參考。
1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建設原則
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主要的作用就是反映社會保險事業在規定的時空前提下的對象、規模、比例、速度以及效益等多方面變化狀況的統計指標相結合,而產生的一個整體。社會保險指標體系應該以全社會視角作為切入點,將在規定的時期,對在社會生活安全網中的人數及在社會保險事業中資金的運用情況進行有效呈現,另外還有機構創建情況以及服務質量等。在構建指標的時候應遵循以下幾項基本原則:(1)科學性原則。以社會保險活動期性質與特征著手,去創建保險統計指標體系。不管是指標的名稱、口徑、計量單位,還是數值、計算時間及方式,都應該充分考慮這點原則。(2)全局性原則。以全局作為切入點,去創建社會保險指標體系。同一個指標其口徑與計算方式都應該一致,反之將會致使指標混亂,不利于探究指標間其內部關聯。(3)可行性原則。創建社會保險指標體系應該與實際要求相符。(4)可比性原則。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應該含有以下兩項可比性:其一是橫向的國際可比性與國內各個省間的可比性。二是縱向動態可比性,重點關注借鑒、繼承以及發展原本的關鍵指標,確保統計數據連續性。(5)統一性原則。摒棄各種身份員工間存有的界限,實施統一政策、制度以及管理體制整體的指標體系,以呈現社會保險制度整體發展流程以及其規律性。(6)可操作性原則。每個指標都必須具有準確的數值表現。同時,應明確指標的定義,實施科學分類,促使其能具有實際的操作性。
2遼寧省社會保險的現狀與問題
2.1社會重視不夠,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存在一定的差別
出于社會各界對保險指標體系的忽視,致使指標體系的落伍及欠缺不能和社會保險事業的進步發展相符合。遼寧地區社會保險制度的更新已導入當地政府的工作日程,而人們對各自社會保險繳費以及所享有的待遇也逐漸重視起來,至于哪些指標能體現人們所享有待遇的高低,有關部門與社會成員都沒有在此問題之上取得共識。就算是了解一些指標,也并不能真正地認知到其中具體的含義。這為社會保險統計指標的創建帶來不良影響。
2.2統計概念不一致,數據統計不規范
省內各個負責統計的相關部門其自身對指標概念的定義不統一,甚至是同一個指標在各個統計部門中的概念都存在非常大的差異,如此一來,為數據分析的工作制造了層層阻礙。出于社會保險指標模糊不清,定義工作比較繁復,導致社會保險質量、社會保險制度的運行實效的探究實踐并不能獲得深度的開展。作為一個指標體系創建的主要依據,對數據進行有效統計是關鍵工作內容,出于國家中的數據統計工作起步較晚,因而存在數據不完整、不系統的狀況,甚至存在捏造數據的情況,這為指標體系的構建帶來了巨大的障礙。
2.3社會保險指標體系的創建與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不符
現階段的社會保險指標體系并不完善。出于條塊的劃分,統計制度不統一,每個部門各建一套,進而致使指標雜亂不清晰且不完整。一部分并不重要的指標都被導入統計,而部分比較關鍵的指標卻被遺落,致使各個部門的數據不能有效匯總、配套及體現社會保險的具體狀況。對指標的創建并不符合于簡明性的需求,一些指標并不與社會經濟進展實情相符,在體系中存有的一些無用指標和不重要的備用指標,就是“完整”去充數的指標,可經過有關資料的加工而得出的指標,并不能獲取資料的指標。
2.4個別單位繳費的基數存在漏報或者隱報情況
在實施審計的時候,多數單位并不能完成工資收益與社保繳費基數的相對關聯,且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采用現金方式去下發各崗位營養費以及保教費等,眾多單位都一致認為這是對工作人員的一項福利,應該將其當作福利,而不應該將其融入社保繳費基數,社保中對福利費的定義的是,以實際物品補貼的方式去下發給職工。一些企業已經實施了股份制,而這些并不會將其作為社保繳納費用的基數。
2.5各個相關部門配合不協調
社保其征繳的工作應該是社會各界共同應履行的義務。在實際工作的過程中,依然會出現配合不協調的情況,致使整體的聯動難度逐漸增加,甚至個別的區域中有關部門呈現出孤軍奮戰的局面。
2.6政策規范不不夠明確,勞動執法可操作性不高
一部分的企業單位以不擁有法人主體的資質作為借口不去投保。例如:部分食品企業、醫藥以及化妝品等單位聘用的銷售工作人員,部分事業單位所征聘的短期工作人員與季節工等,各種非正式的工作人員,另外還有一些小型企業不配合,拒絕供應相關賬號,面對相關執法專員所傳達的詢問通知單或者是新聞類媒體報道等置之不理。
2.7農村地區的社保相較薄弱
首先,其覆蓋面的限制,我國中農村參保的人數只占據農業總人口的7%,在務農人口總數中的占比也就只有15%而已,這樣的數據和國際水平差之千里。保險的標準較低,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整體處于低保障。低繳費水準的狀態。缺乏集資渠道且集資能力不足,相比之下,農民的平均收入較低,且浮動較小,致使農村地區社保集資存在一定的難度。而對與基金的管理方式不夠完善,出于農村社會保險資金采用的是屬地化的管理模式,并且發放至所屬縣級,而國家中多數的縣級財政并不能為其區域的社會保險供應財政的補助,甚至還會出現資金挪用以及擠占的情況。
3解決問題的有效策略
3.1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可將稅費相結合
我國社保引資主要是部分累積的形式,將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有效融合,在這種形式之下,運用稅費相融合的形式,按照企業中的收益比例去收取社保稅,納入社會統籌其中。依據個人收入的總額占比去收取收社保費,納入個人賬戶。運用這樣的方式,能有效解決我國依據人數繳費形式中的欠缺。
3.2創建完善的社會保險稅制度
首先,稅收制度具備一定的強制性,依據法律手段,具備國家強制力,能更好地處理企業繳費不足或者是拒絕繳費的情況。其次,將稅收所包含的杠桿作用最大化,把社保稅和企業中的盈利相結合,以協調各型企業其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收益相較可觀的企業,繳費額度適當提升,對收益較低的企業可參與社保享有國家扶持。例如:對一些收益較高且技術型的企業,可以增收社保稅,反之,對收益較低勞動型的企業可以適當降低社保稅,能在根源上降低勞動型的企業繳納保險費的壓力。與此同時,也能促使收益較高且工作人員教少的技術型企業,擔負相關責任,協調各型企業所應承擔額社會責任。
3.3創建與社保相關的法律規范
目前國家中缺少社保層面的法律規范制度,目前現存的與社保相關的幾項單行《條例》《暫行規定》等,行政法律規范也是相較粗糙,應該建立社會保障方面的專項法律規范制度。若想要創建能兼顧全部社保內容的社會保障法,時機與條件還不合適,但是創建《社會保障法》迫在眉睫,且要及時頒布相關實施準則,以法律的方式去管理國家與社保相關部門以及企業與員工間的權利與義務,另外,對各項社會保障費用的繳費比例與社會保障金的交付標準等進行管理,促使各項社會保障事業能遵紀守法規范運行。
3.4健全內外監督機制
經過監督的方式去避免出現挪用與擠占社保基金的情況。監督主要包括內、外兩種監督方式。內部監督是由社保行政相關部門從上到下展開的,主要以行政處分的責罰形式進行呈現。外部監督是以政府部門、繳費單位以及職工代表而組建的社保監督委員協會,依據法律去對社保政策執行以及基金的管理狀況實施監督。監督委員會一旦發覺出現挪用與擠占社保基金的情況發生,可直接與上級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反映,也可經過法律手段進行處置。對此,希望能變更刑法相關條款內容,把腐蝕社會保險基金的不規范行為導入刑法的管制范圍。
3.5健全社保機構管理,強化組織領導
社會保險變更的難點主要就是,增強政府其社保責任,政府應該成立專項社保征繳領導小組,有效進行實質性的工作。提高稅務、工商、財政以及審計等多個部門的協作配合。對社保基金的籌備、發放管理與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應該進行分割。在現有的制度體系之下,可以嘗試由社保部門委托商業的保險機構、商業銀行代收保險費與下放保險金,以減少社保其運行的成本。對社保基金其保值與增值,可嘗試由社保機構以信托形式去委托于相關投資機構實施管理,社保機構將負責于社保事項其行政管理以及對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據上述的高度體系化與社會化的保險機構去增強社保管理水準與服務認知。
3.6健全參保政策,擴展社保其覆蓋面
把非正式員工、鄉鎮入城工作的農民工、城鎮以上具有工商注冊的各類制造生產企業以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以及內部工作人員、城鎮中從事自由職業的人們等,全部歸入社保其范圍之內。應該建立起只要成立企業、聘用工作人員,就應該參與社會保險機制。唯有處理好各型企業、事業單位職員參保的相關政策策略,才可以保證有效完成覆蓋面增加的目標。
3.7提倡農村社會保險制度
在條件比較優越的鄉鎮中展開鄉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變更的試點活動,對集資的形式可以實施“三三制”,個人交付一部分,集體贊助一部分,政府扶持一部分。而繳納社保費的形式可以多元化,依據鄉村人口偏多,同時收入較低,并且區域發展偏差大的特征,運用由淺入深的方式逐漸推行鄉村養老保險的變更,分析創建鄉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管理機制與監督管理體系,有效處理鄉村養老保障的問題。
4結束語
創建社會保險體系是為了保證社會穩健進步發展,預防各種社會風險的形成,促使勞動力再生產,促進社會的經濟可持續發展,社保作為一個社會中的“穩定器”與“調節器”,應該充分調節社會各界中多個階層的平均收益,防止貧富差異以及城鄉收入差別的不斷加大,在保證效率的同時,應該確保公平公正,進而有效達到社會協同進步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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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紅玲 單位:遼寧金融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