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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廣東省珠海市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交通樞紐,道路施工項目日益增多,涉及占道施工道路的交通擁堵、交通事故問題逐漸凸顯。如何做好占道施工管理工作、緩解施工道路交通擁堵、預防施工道路交通事故,促進珠海市道路安全協調與發展,成為熱點、難點問題。本文對占道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
一、施工項目及施工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為進一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年起,珠海市先后推進一批優化交通路網結構的交通工程和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設,占道施工審批數量逐年增長,2019年,經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審批的占道施工有265處,2020年約有400處,增長率為50.9%。與此同時,施工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勢日益嚴峻。如香海大橋支線(105國道段)工程從2019年7月開始施工建設至今,發生傷亡交通事故10起,共致3人死亡、9人受傷;黃楊大道災毀重建工程從2020年3月開始建設至今,發生傷亡交通事故6起,共致1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1起涉及施工單位責任。
二、占道施工道路管理問題
涉及占道施工的交通事故增多,暴露出的各種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制約著珠海交通建設與發展,主要體現在施工單位和政府職能部門兩方面。施工單位對占道施工的交通組織方案設計、申請審批以及施工期間的管理等均存在諸多方面問題。一是交通組織方案設計不符合標準,一些施工單位提交的交通組織方案與施工方案混淆、弄虛作假、與實際施工情況不一致,方案參考標準及設施布設不符合國家標準,對交通影響缺乏客觀評估。二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不規范,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意識淡薄,隨意設置交通安全設施、未按規范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及加強施工道路巡查維護,造成已經損壞、失效的交通安全設施未能及時修復,不及時清理道路上的施工障礙物,形成交通安全隱患。三是違法占道施工,一些施工單位未經審批擅自占道、開挖道路,不按方案施工等普遍存在,在施工過程中超范圍、超期施工,為節省施工時間對管線、管網不提前勘查或勘查不仔細,野蠻開挖致路口信號燈及管線癱瘓,造成交通擁堵。部分企業管理單位對施工單位要求不高、管理不嚴、放任而為,對交管部門發出的交通安全整改意見不落實。在涉及占道施工的規劃審批、巡查監管及執法處罰等方面,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缺乏統籌施工規劃,重復開挖施工,如“香洲區前山河流域綜合整治提升”工程項目開工后,把原來已升級改造的道路再次開挖,甚至有些道路升級還未到半年被重新開挖,造成政府資源浪費和居民生活體驗感差。二是巡查監管缺位,監管職責不清,占道施工涉及多部門審批,存在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等情況,一些部門存在“審批通過了就是監管到位”的認識錯誤,對占道施工事中、事后的監管缺位。此外,現有的城管執法隊伍資源有限,難以完成快速增長的施工巡查監管工作。三是違法過錯成本低,配套法律缺位。按照現有規定,珠海市擅自開挖道路將被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這相對部分上億的交通項目來說,處罰力度微乎其微。現行法律法規對占道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設置不到位等問題沒有明確的管理細則和處罰指引,相關職能部門無法可依。
三、解決占道施工管理問題的對策
政府主導部門加強規劃統籌。由道路主管部門牽頭各單位建立一套完備的占道施工的管理體系,統一協調,統一安排,科學審批各項施工項目。城管部門同步做好施工的前期調研工作評估,在保證對交通和廣大市民生產生活影響最小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對于交通出行及市民生活影響較大的市政工程,財政部門應加大財政投入預算,提升占道施工的建設技術,減少道路開挖施工方案。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建設。相關政府部門應著眼完善占道施工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統籌配置涉及占道施工領域的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解決占道施工違法行為的法律空白、多頭管理、處罰權責不清、執法主體不集中的問題。城管、交管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占道施工的監督管理,對擅自占用挖掘道路、不按審批施工、超期施工及不按規范設置交通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依法查處。道路建設部門和交通設施建設管養單位要主動加強施工路段的巡查監管,保障施工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此外,由城管部門牽頭,會同住建、交通、公路、交管、安監、供水、供電、燃氣等相關部門成立“聯合小組”,整合資源,建立常態化聯動巡查方案,定期對占道施工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形成協同合作、齊抓共管的監管新局面。完善工程建設信用體系。把施工道路巡查維護、野蠻施工、高峰期施工、違規施工列入監督事項,建立施工單位記分的紅線失信機制,將觸犯紅線失信機制的施工單位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約束或者取消其招投標的準入條件。同時,健全守信聯合激勵機制,通過市民意見、交通測評、管理單位評價等多渠道選樹誠信典型的“紅名單”施工單位,并對其給予優惠政策支持,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機制,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此外,定期通過微信、微博、政府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布誠實守信典型和曝光違法失信案例及單位,并依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強化信用信息常態化歸集,實現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共享。交管部門探索占道施工監管新模式。交管部門聯合施工道路主管、建設、管養單位,統一規范交通組織方案設計要求,以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為前提,明確方案內容包括施工道路現狀、圍蔽施工范圍及時間、施工影響評估、管線保護措施、臨時交通設施布設圖、施工注意事項、文明施工保證以及應急預案等。加強對施工道路巡查管控,強化施工道路交通擁堵疏導響應機制,協調平衡周邊路網交通流量。依托大數據平臺,建立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監管系統。定期記錄跟蹤占道施工的交通隱患及整改情況,對未履行巡查監管職責或未落實整改的施工單位進行提醒,并以道安辦名義對多次提醒或整改不落實的單位進行督辦。真正意義上確保施工道路交通安全,減少施工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擁堵。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交管部門定期對企業管理、施工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以案說法、以案帶訓等方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摒棄交通陋習,讓施工人員從思想上重視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積極推廣媒體宣傳,利用現有的廣播電臺、微信、微博、路內LED電子顯示屏等平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前對外通告施工道路信息和施工時間,讓駕駛人及時了解施工路況和繞行方案,正確引導駕駛人心理預期,減少交通事故和擁堵的發生。
作者:趙山勇 余廣山 單位: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