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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的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保險行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在保險行業中,ubi車險具有特殊性。UBI車險與車主所使用車輛的數據密切相關,彌補了傳統車輛保險的不足。在國際上,UBI車險的使用范圍不斷擴展,其輻射效應越來越突出。國內保險市場創新發展,各大保險公司正在積極推出UBI車險,值得注意的是,其在發展過程中面臨一定困境。本文將具體探討大數據時代下UBI車險面臨的挑戰及趨勢展望,希望能為相關人士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UBI車險挑戰趨勢展望
1UBI車險概述
1.1概念
UBI車險是以車主所用車輛數據作為主要內容的一種保險,是對傳統汽車保險的創新。與傳統汽車保險不同,UBI車險無論是在車輛保險費率模式、從車費率模式還是從人費率模式上都具有明顯的特殊性。UBI的定價模式更加靈活,更能符合車主的需要,因此得到了各大保險公司的青睞。發達國家最早提出了UsageBasedInsurance的概念,已經形成了完整的UBI車險發展體系[1]。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UBI車險處在發展初期,理論研究存在不足,政策支持力度較小,導致UBI車險到現在都沒有實現體系化落地。
1.2特點
具體而言,UBI車險的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是UBI車險具有動靜結合的特點。傳統車輛保險并未充分考慮駕駛員行為參數,而是以汽車參數作為參考依據,包括車輛的性能等,并將汽車參數和駕駛員駕齡作為保險費率的依據。汽車參數、駕駛員駕齡的確會對車輛狀況產生影響,但是無法對車輛的行駛情況進行預測。第二是UBI車險具有多元化的特點。傳統車輛保險主要是由強險和車損險構成的,類型相對單一。我國的車輛保險行業并未成熟,所能提供的車輛保險服務比較有限,保險公司更關心汽車的價格、車齡等基礎信息來制定費率,而對于汽車的使用過程和對于用戶出行需求給與更多幫助,想要獲得更多服務,只能通過其他途徑。第三是UBI車險具有主體轉移的特點。在傳統汽車保險中,保險人占據絕對的主導位置,保險公司負責定價、核保等全過程,被保險人無法參與到定價環節,對保險公司提出異議。UBI車險充分賦予了被保險人自主權利,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同時成為保險主體。駕駛員可以根據行車數據來了解定價過程,并和保險公司共同商討定價事宜[2]。
1.3國際UBI車險發展趨勢
發達國家最早提出了UBI車險概念,因此很多歐洲國家都形成了體系化的UBI車險。UBI模式如今已經成為國外的主流定價方式,以美國為例,美國的Progressive推出了UBI車險產品,并為參與UBI車險計劃的用戶提供了OBD盒子。用戶可以將盒子插入車內,對實時數據進行記錄。每個觀察期為30天,6個觀察期過后,Progressive將回收硬件,并推出保險優惠政策,最高優惠率超過了30%。就目前來看,OBD赫茲已經擁有了超過200萬的車險用戶。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UBI車險發展雖然較為緩慢,但是發展勢頭不容小覷。很多學者都將UBI車險作為中國汽車保險的新方向。UBI車險可以從消費者、保險公司、社會層面創造三重優勢,但是其仍然面臨發展困境,必須采用適當的應對舉措。
2大數據時代下UBI車險面臨的挑戰
2.1保險市場發展不足
當前我國車輛保險市場發展時間并不長,車輛保險市場的發展程度比較淺,如何推出特色化的UBI車險產品,成為保險公司關注的重點。很多發達國家較早推出了車輛保險,UBI車險在大型保險公司發展強勁。國外大型保險公司對車輛保險的核保、出險數據等進行收集,并進行了多重費率嘗試,最終積累了大量經驗,推出了特色化的UBI車險產品[3]。在UBI車險業務發展過程中,國外精算師可以為客戶提供合理意見和有效幫助,使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建立密切關系。縱觀我國的車輛保險市場,車輛保險實施不足,UBI車險在保險公司遇到許多發展難題。汽車保險發展能力不足,難以支撐UBI車險的創新。國內新試水UBI業務也僅僅依靠車齡、行駛里程以及駕齡等基本物理條件進行定價,導致多維度數據收集和應用場景不足,導致UBI車險發展受到阻礙。
2.2數據收集不夠準確
我國的UBI車險體系并未得到健全,存在許多不成熟的地方,制約了UBI車險的健康發展。當前我國UBI車險的數據收集系統還未形成,對數據信息的獲取存在效率較低的問題。在數據收集過程中主要應用三種模式:第一種是前裝Telematics的模式、后裝OBD盒子的模式和通過手機GPS來獲取駕駛行為的模式。前一種模式主要是由汽車廠家主導的,保險公司和汽車廠家很容易出現利益矛盾;第二種模式主要是由保險公司主導的,避免了保險公司和汽車廠家的矛盾,逐漸成為UBI車險的發展主流。但是OBD盒子的價格比較高昂,我國還未形成與之相應的數據傳輸技術,導致數據收集不夠準確;第三種是根據車主的手機GPS信號來收集車主的駕駛行為數據,但是這種對于保險公司技術水平要求較高,對于數據獲得質量需要深度清洗和分析,目前存在一定的技術門檻。
2.3無法滿足用戶需求
UBI車險發展受阻,與被保險人認知不足存在極大關聯。UBI車險屬于新的車險類型,很多被保險人并不知曉UBI車險的優勢,在最初接觸到此類保險時,被保險人由于對于其收益計算方式不了解,有可能產生顧慮,影響UBI車險的進一步推廣。之所以會出現上述問題,是因為市場上還沒有一款產品能夠如實反映用戶的車險使用表現,被保險人渴求與保險人建立平等關系,參與到產品定價之中,但是傳統車輛保險由于定價一刀切的方式存在弊端。對于用戶行為的不了解,即便UBI車險彌補了車輛保險的不足,用戶對UBI車險的認知仍舊停留在傳統車輛保險階段。UBI車險需要獲取駕駛員的個人信息、車輛的基本信息等,部分用戶會對UBI車險產生懷疑,因無法評判UBI車險的保密性而出現逆向選擇問題。
2.4外部引導規范不力
由于UBI車險為新型汽車保險,我國法律還沒有形成既定規范,對UBI車險進行外部約束。UBI車險的社會認知度仍然比較低,環境優勢無法得到發揮。法律是保險市場規范的利器,也是保障個體權益的武器,當前我國關于UBI車險的法律條例和法律規范少之又少,阻礙了UBI車險的健康發展。UBI車險需要被保人提供個人信息,需要被保人的廣泛參與。一旦被保人和保險公司出現沖突,被保人很難應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權益,因此不愿意購買UBI車險。政府擔任著社會引導的功能,需要承擔起UBI車險的推廣任務。但是大多地方政府都忽視了UBI車險的重要性,導致UBI車險發展緩慢,即使嘗試地做出改變也僅僅和駕駛里程等基本數據相關,沒有深入的和駕駛車輛與用戶的安全行為相關,不夠分層化。
3大數據時代下UBI車險的發展途徑
3.1創新發展保險市場
保險市場是UBI車險發展的大背景,我國保險公司應該不斷提升自身水平,促進保險行業的迅速發展。首先,保險公司應該能夠專注于技術創新,建設行業優質用戶UBI行為的金標準,來正向鼓勵和引導優秀的車主獲得更好的優惠,例如中國平安好車主就在線鼓勵車主分享駕駛行為,其他導航類和駕駛行為類APP也在收集駕駛行為的同時給予車主好的建議反饋,其次,應該注重保險服務的層次性,突出本公司服務的優勢,避免陷入到惡性競爭之中。再次,保險公司應該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對UBI車險業務風險進行管理,能有效地進行反作弊的能力來保障自身利益,最后,保險行業還要和政府進行有效宣傳和溝通,和汽車制造商、出行行業進行合作,促進行業創新的同時還能保障出行安全。
3.2實現數據高效收集
為了實現數據的高效收集,保險公司應該與行業上下游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例如汽車廠家、車載硬件制造商等進行合作,通過預裝Telematics和硬件OBD盒子來獲得高質量的駕駛安全數據。保險公司應該和汽車廠家簽訂合同,對雙方掌握的數據進行合作,并確保汽車所有人、被保人擁有知情權且利益不會被侵害。其次,保險公司應該從汽車公司處獲得設備提供的便利,促進汽車公司的業務拓展,更好地收集OBD盒子數據。同時可以與橫向的互聯網公司例如滴滴出行、阿里巴巴的高德進行合作對于現有用戶出行場景的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確保數據分析和在用戶不同應用場景的駕駛風險關系能夠發現關聯和耦合性,不僅可以做到對用戶進行分層,也可以對于有危險駕駛行為的車主提供實時改進建議和服務,保證保險公司和用戶的利益相統一,促進合作發展。最后,政府應該對于新的UBI模式給與創新的支持,同時對于數據獲取和使用范圍進行監督和管理,給予中國的保險公司在創新環境上給予政策支持。
3.3滿足用戶真實需要
用戶渴求保障自身權益,和保險公司建立平等關系。針對這一情況,保險公司應該和用戶建立互通關系,讓用戶參與到UBI車險的全過程。首先,保險公司要為用戶介紹車險產品的保障作用,突出UBI車險產品個性化服務的特色。其次,保險公司要為用戶介紹UBI車險的運行方式,說明信息獲取的必要性。最后,保險公司要為用戶分享UBI車險在使用過程中也會對于用戶的車輛安全使用行為提供指導和幫助,并且可以聯系上下游企業給予用戶更多的優惠服務體驗,這樣才可以獲得和爭取到更多用戶的認可。
3.4政府提供支持引導
政府在UBI車險發展過程中需要發揮支持引導作用。首先,政府應該將UBI車險發展與推動中國保險業的創新性、個性化、精細化保險能力相結合。新業務的出現會有很多監管政策滯后的問題,希望中國保監會能夠給予一定的政策試水環境,鼓勵企業以技術驅動新模式發展。其次,政府應該將UBI車險作為保險行業發展的重要規劃,監督保險公司費率的公平制定,避免惡性競爭的壓價,促進行業的有序發展。最后,政府應該制定地方性法規,規范UBI車險的數據獲取和使用范圍,保障廣大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4結語
綜上所述,就目前來看,我國的UBI車險發展仍然處在初期,市場整體上下游環節缺少鏈條整合,由于缺少用戶真實化行為數據導致車險行業收益不高,同時用戶對UBI車險的優勢和收益理解不足,這些都阻礙了UBI車險的快速發展,使我國UBI車險和發達國家UBI車險的發展水平相距甚遠。保險公司作為用戶的服務者,應該探索UBI車險創新發展的新路徑,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能力,為廣大用戶提供保障。政府作為社會發展的導向者,應該鼓勵支持UBI車險的發展,并將UBI車險作為保險行業發展的關鍵點。當然,提高運營效率、降低渠道費用對保險公司來說才是重中之重,而這僅僅通過險種創新難以解決,保險公司依舊需要尋找控費的方案。
參考文獻
[1]單鵬.UBI:新一代車險的中國式落地[N].中國保險報,2018-09-03.
[2]陳文書.大數據視角下共享汽車保險定價機制研究——與UBI車險對比論證[J].中國商論,2018(19).
[3]李思瑤,張暉,吳超仲,等.智能聯網環境下駕駛行為研究發展趨勢與挑戰——基于行車風險的保險精算[J].公路交通科技,2017,34(S2).
作者:白云峰 單位: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