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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當前史上最嚴監管環境下,車險市場仍然存在無保險資質機構保險、虛列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向投保人返傭等亂象,擾亂了車險市場秩序,增大了行業經營風險,作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詳細分析了形成市場亂象的主要原因,并對治理車險市場亂象提出了解決思路和建議。
關鍵詞:治理;車險市場;亂象
一、車險市場亂象的主要表現
(一)不具保險資質的機構大量存在且行為失范。2012年3月原保監會暫停了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機構資格核準,并提高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準入條件。然而,隨著汽車保險市場的迅速擴容,保險公司為了拓展業務,不得不與實際掌控著汽車保險資源的汽車經銷商和維修保養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客觀上形成了大量不具備保險資質的車險代辦機構事實上汽車保險業務的現狀。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4月末,西部部分省區90%左右的代辦車輛保險的汽車經銷商、車輛維修保養企業不具備保險兼業資格。不具備保險資質的機構從事保險兼業業務,既沒有向保險監管部門報備,也沒有進行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保險監管機構無法將其保險經營行為納入監管范圍,工商管理機關無法監督管理其保險的市場行為,稅務機關難以實施納稅監督管理。
(二)商業車險費用率持續攀升,導致經營車險業務的公司大面積虧損。不具備兼業資質的汽車經銷商和車輛維修保養企業憑借其掌控的車輛保險資源向各保險機構尋租,強勢索取高額保險費用已成不爭的事實。自2015年新一輪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啟動以來,為了搶占市場份額,保險公司的手續費率水漲船高,普遍存在“以補貼換市場”的現象,車險綜合費用率已達40%以上,部分小型財險公司費用率已達50%。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全行業車險保費收入3,794億元,66家經營車險的公司中僅有12家盈利,費用率達41%,承保利潤率僅1%。由此可見,行業車險費用率遠遠超過條款費率所設定的保費附加費用率的保單大量存在,已經形成了系統性風險隱患。
(三)向客戶返利擾亂市場秩序。根據監管部門通報的行政處罰情況看,保險經營機構普遍采取轉掛個人人和中介機構套取手續費、以及虛列營業費用等方式向無資質的車險兼業機構支付手續費,向客戶支付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保險經營機構為應對市場競爭,通過向失去監管的不具備兼業資質的機構支付高額手續費實現向客戶返利,同時也拉動了真實的個人業務向客戶返利的市場需求,擾亂了車險市場秩序。
(四)保險經營機構風險加大,成本非正常增加。一方面保險監管機構重點關注虛掛中介、虛列費用等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問題,在“嚴監管”形勢下,處罰力度也越來越重,但保險公司為應對市場競爭,仍存在邊交罰款邊違規的情況,屢查屢犯的問題屢禁不止,各保險公司均面臨著較大的合規風險。另一方面,通過虛掛個人人套取手續費、虛列費用等方式向無資質的兼業機構支付手續費或返利客戶,須額外承擔稅務成本和“開票費用”等,增加了保險經營機構成本。
二、原因分析
(一)車險保單價格與價值背離是引發當前車險市場亂象的根本原因。盡管行業車險綜合費用率已經長期超過了附加保費費用率并維持在40%左右高位,但綜合成本率仍徘徊在99%左右,并未形成行業車險連續虧損的狀態,說明車險條款費率已經與車險市場風險不符,保單價格與價值背離,在保單價格受到嚴格監管的情況下,受價值規律作用影響,倒逼保險公司向客戶返利。
(二)中介市場管理政策與市場需求脫節使中介機構成為車險市場亂象的強大推手。2012年,監管部門暫停除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機構資格核準,且一直未明確重啟時間表。2013年,保監會雖然重啟保險專業中介的受理和審批,但專業準入條件提高。經統計,2016以來監管部門僅審批了118家中介(包括保險、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公司)牌照,一照難求的問題依然存在。近年以來,實際掌控車輛保險資源事實上從事保險兼業,但無法獲取資質的機構大量累積,它們乘保單價格與價值背離之機,在不具備兼業資質、不能出具任何票據的情況下強勢索取高額費用,推動了行業車險亂象。
(三)放寬個人人準入條件為保險公司套取手續費提供了便利。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取消了保險從業人員資格核準審批事項,由保險機構自行組織考試并核準資格,個人人準入條件降低,虛掛個人渠道套取費用,操作簡單易行,成為基層機構套取費用的首選。
三、治理車險市場亂象的相關思考
治理車險市場亂象,維護行業車險經營秩序,防范車險系統性風險,促進車險經營健康可持續發展,是當前監管部門和各保險主體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盡快調整車險費率,解決車險保單價格與價值背離問題。隨著道路條件改善、交通執法環境趨嚴、車輛安全性能提升等客觀因素的變化,車輛保險事故發生概率大幅降低,當前的車險費率已不匹配實際的風險,導致車輛保險的價格與價值背離,違背了價值規律。建議監管部門要求各經營主體重新測算車險費率,使車險保單價格與價值匹配,從源頭上控制車險經營費用亂象的發生。
(二)盡快調整車險兼業資質的準入政策。原保監會在《關于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的意見》(保監發〔2015〕91號)中指出:“對兼業機構,堅持商業企業性、窗口便利性、業務兼營性和主業相關性準入標準,實施行業準入清單和險種目錄,實行法人機構申報資格、法人機構持證、營業網點統一登記制度”,但至今仍無實質性的進展。建議監管部門調整中介市場監管政策,建立保險兼業業務報備制度,并完善備案管理制度體系。同時,國家稅務機關和工商登記機關根據保險兼業機構向保險監管機構的備案資料,變更其經營范圍和稅務登記。通過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政策調整,還原汽車經銷商、維修保養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還原保險公司業務來源的真實情況,確保車險兼業市場各方在公開、透明、陽光下運行。
(三)進一步強化對保險兼業機構的市場行為監管。實行兼業備案制度后,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保險兼業機構的銷售行為監管,遵循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建立制度強制要求兼業機構向委托其的保險公司提供客戶真實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確保保險合同雙方信息的真實完整;另一方面,從維護保險業整體穩定發展、防范保險業系統性風險出發,在附加保費費用率范圍內規定中介費用標準上限,禁止保險兼業機構向保險公司索要超過中介費用標準上限的費用,禁止保險公司向兼業保險機構支付超過中介費用標準上限的手續費,否則對委(受)托雙方實施同等處罰,切實規范保險市場經營秩序,維護保險行業聲譽。
(四)加快推進保險實名登記制度實施。2018年6月,銀保監會就《保險實名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加快推進,強制實施,實現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間的信息對稱,規范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業務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保險公司以實名制為基礎,更好地開展客戶服務,提升客戶服務水平,增強與客戶間的黏性,進一步提升保險行業的社會形象。
參考文獻:
[1]監管整頓車險費率及手續費新一波亂象整治啟動[N].黃蕾.上海證券報.2018-07-10(004).
[2]對車險亂象斬草除根[N].張爽.中國保險報.2018-07-18(001).
作者:曾凡榮 袁野 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監察稽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