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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大學農業推廣體系的基本構架
美國實行的是農業教育、科研、推廣“三位一體”的合作農業推廣體系,該推廣體系是在美國《莫里爾法》(MorillAct也稱贈地學院法)、《哈奇法》(HatchAct也稱農業試驗站法)和《史密斯-利弗法》(Smith-LeverAct又稱農業推廣法)三部法律的基礎上建立的[2]。美國農業推廣體系在整體構架上包括有聯邦政府農業部、州農業推廣中心、州立大學區域農業試驗站、州立大學縣農業推廣站(辦公室)四個層次。其中,州立大學擁有“州推廣中心(學院推廣中心)———區域試驗站(研究與教育中心)———縣推廣站(辦公室)”三個層次的組織體系,在美國農業推廣體系中處于核心位置。
(一)聯邦政府農業部
美國聯邦政府農業部內設專門的“國家農業與食品管理局(NIFA)”負責國家層面上農業推廣體系的宏觀管理。主要職責:一是執行和解釋農業推廣法案和計劃,向各州提供定額推廣經費,以及協調各州制定和執行全國推廣計劃;二是設立有農業專項基金(USDA),用于支持國家層面上的重大農業科研與推廣項目,譬如:全美農業環境信息監測、全美農業推廣網站建設等。聯邦政府農業部“國家農業與食品管理局(NI-FA)”設立有由大學農業專家和聯邦政府官員共同組成的“決策與咨詢委員會”,負責審議每年度的國家層面農業科研與推廣工作計劃,以及下撥各州的農業推廣經費預算方案等。
(二)州推廣中心(學院推廣中心)
州推廣中心(學院推廣中心)由州立大學農學院組建,主要負責全校及全州農業推廣的組織管理[3][4]。主要職責:一是負責制定全州農業推廣計劃及經費預算;二是對州內區域農業試驗站和各縣推廣中心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評估;三是負責州內青年培訓與“4H”教育的指導和協助;四是負責州內農業環境信息監測及農業推廣網絡平臺建設。中心主任由農學院院長兼任,農學院院長同時兼任州政府農業與財政顧問。中心一般設有區域試驗站與縣推廣站管理組、網絡信息服務管理組、培訓及“4H”教育管理組、農場及市民家庭花園管理服務組等具體業務單元。中心的后勤與財務管理由學院統一負責。推廣中心的人員主要來自農學院,少數來自其它相關院系。其中有100%全職推廣的研究員,也有兼職推廣的教授。
(三)區域農業試驗站(研究與教育中心)
區域農業試驗站(研究與教育中心)由農學院依據區域生態環境特點和農業產業發展需要而建[3][4],它的主要功能:一是為學生實踐教育提供場所;二是根據生產需要,開展應用技術研究,解決生產難題;三是進行農業新技術示范和縣級推廣人員的教育培訓;四是開展農業環境數據監測和網絡信息服務。區域試驗站(中心)行政負責人由農學院院長聘任,主要負責日常運轉、后勤保障方面的管理。試驗站(中心)面向全校、全州、全國開放,可根據項目工作需要吸納多學科人員駐站工作。
(四)縣農業推廣站(辦公室)
縣推廣站由州立大學農學院設立,由農學院推廣中心具體負責管理[3][4]。它的主要功能是依托本州贈地大學和農業試驗站科教資源,直接面對當地社區民眾服務。縣推廣站負責人由農學院院長聘任,工作人員為農學院推廣中心的全職推廣人員,其業務工作由學院推廣中心指導和考評??h推廣站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農業技術指導、科技培訓、“4H”教育、社區服務、農業環境資源信息收集、農業科技服務網站建設等。
二、美國大學農業推廣體系的管理與運行
美國大學農業推廣體系是在國家法律保證基礎上構建形成的,而且法律規定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必須從經費預算上保證州立大學農業推廣工作持續穩定地開展。因此,大學的農業推廣工作可以根據農業發展的需要自主進行,而不受政府的制約,保證了農業推廣工作迅速高效地運轉。
(一)經費來源
1.政府撥款。政府撥款是美國大學農業科研與推廣經費的主要來源。美國農業的相關法規中明確規定有聯邦政府及州政府對州立大學農業科研與推廣工作的撥款數額和每年的增長比例。各州縣政府通過財政預算來保證農業科研、推廣經費的落實。聯邦農業部則負責對各州農業科研、推廣經費財政預算進行監督。各級政府支出的經費中,州一級最多,其次為聯邦政府、縣級。如馬里蘭州科研推廣經費中,聯邦政府占15%、州政府占45%、縣政府占12%。
2.農戶及產業協會資助。農戶及產業協會是美國大學農業科研、推廣投入的又一主體,一般可占到總經費的20%,最高可達總經費的40%左右。如華盛頓州立大學維納奇試驗站,來自于當地產業協會的經費占40%。協會一般根據果品銷售額提取推廣經費,如每銷售1噸蘋果收1美元,每銷售1噸櫻桃收4美元。馬里蘭州的大豆、玉米、小麥等,均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相關經費。
3.企業、基金會資助。來自企業(立項)、基金會(捐贈)的推廣經費約占20%。企業主要是農藥等生產資料的試驗費用。如華盛頓大學每年從果樹企業獲得350萬美元用于科研與推廣工作,其中用于果樹育種的20萬美元?;饡饕峁┥鐣嫘曰顒咏涃M,如捐資建設推廣辦公室設施、組織社會活動等。
(二)經費管理
1.用途與分配??蒲型茝V經費包括日常經費和項目經費兩部分。日常經費包括職員工資、區域試驗站及縣推廣辦公室日常運轉與后勤保障等。項目經費包括試驗研究、推廣設施使用、材料、差旅支出和聘用人員工資等。各試驗站與推廣辦公室運轉費,一般都有相對穩定的財政預算來保證。如馬里蘭大學4個區域研究中心(試驗站),每年有運轉費250萬美元,項目經費1000萬美元??的腋翊髮W2個試驗站和8個縣推廣站每年的運轉費600-1200萬美元。
2.經費管理。試驗站和縣推廣站日常運轉經費由學院管理,財務設在學校。申請的項目經費在學校和學院提取一定的管理費用后由項目主持人支配。管理費因學校提取的比例不同。如馬里蘭大學,項目經費學校提5%、學院提10%的管理費。
3.收入管理。學院不提倡試驗站和縣推廣站開展贏利性經營活動,若開展必須事先向學院報告,所有收費也必須上繳學院,再由學院劃撥試驗站使用。如馬里蘭大學Wye試驗站,每年將試驗站培育的良種牛進行公開拍賣,收入上繳學院用于試驗站建設。
(三)人員管理
1.崗位設置。區域農業試驗站根據產業發展需要設置不同的崗位,推廣與科研混合類型居多,學科類別多樣,包括有園藝、昆蟲、土壤、植病等。如:華盛頓州立大學維納奇試驗站共設有10個崗位。馬里蘭東岸地區研究中心下設有肉牛、農作物、土壤與環境3個分中心,有20多個崗位??h級推廣站一般設3-5個崗位,均為專職推廣人員。
2.人員聘用。試驗站和縣推廣站的專兼職推廣人員,大多為學校終身教授或副教授,每個人從事教學、科研和推廣工作的比例可自已決定,最后由學院院長聘任。研究人員編制一般設在各系,學院院長可根據科研項目任務面向全校或全國招聘人員。試驗站行政負責人和縣推廣辦主任由院長聘任,負責試驗站和推廣站的日常事務管理,向農學院長負責。
3.人員考評。試驗站和縣推廣站專兼職推廣人員的業務工作監督考核,由校推廣中心負責。學院每年召開一次由相關教授和推廣專家參加的考評大會,對每人的推廣工作進行評價。考評結果作為推廣人員職級晉升和薪級調整的重要依據。農學院院長對考評結果具有最終決定權。
三、美國大學農業推廣體系的啟示與借鑒
(一)啟示
1.“公益性”是美國農業推廣的立足點。美國大學的農業推廣,無論從其體系設計還是實際管理與運行,都體現出公益性原則。一是從體系設計上,法律規定州立大學農學院必須承擔州范圍內農業推廣的組織管理工作,必須在區域農業中心區建立試驗站,在各縣建立推廣站。同時,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則從經費預算上保證州立大學農學院持續穩定地開展農業推廣工作。二是州立大學農學院對在試驗站和縣推廣站從事推廣工作的人員有明確規定,為了保證科學信息宣傳的公正性,不允許在工作過程中從事盈利性活動。三是實際農業推廣活動中,推廣人員始終充當的是一個教育者和服務者的角色,而且有大量志愿者參與[5]。正是因為堅持了公益性,才保證了農業推廣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也才使得民眾對農業推廣者給予了高度的信賴,使新成果的轉化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2.“合作”是美國農業推廣的本質特征?!昂献鳌笔嵌喾矫娴模饕w現在聯邦、州、縣與志愿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合作。這是規范美國聯邦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州農業技術推廣站之間關系的基本原則,也是美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靈魂和核心。例如,各縣的農業推廣站的人員雖由州立大學農學院委派,但推廣計劃助手和輔助人員則由縣里配備,有些縣推廣人員的工資也由贈地大學和縣當局聯合籌措發放。有的縣還和大學簽訂協議,為大學縣推廣站的建設無償提供場地和設施。同時,大學縣推廣站的專家還與聯邦政府及州政府農業部(或有關組織)駐縣推廣中心的官員緊密合作,共同開展土地資源利用監測、災害評估等相關工作。
3.“教育”是美國農業推廣的重要理念。首先,農業推廣工作是由教育機構州立大學農學院而不是政府行政機構負責進行的。縣推廣站是作為州立大學農學院的派出機構而存在,人員大部分受雇于農學院,薪水也由農學院發放,業務工作受農學院指導。第二,農業推廣工作是以教育方法而不是以行政方法或財政方法進行。美國農業推廣法規定農業推廣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把研究成果應用于實際,向沒有進入州立大學學習的人們提供農業、家政、農村能源和相關領域方法和技術方面的指導和示范,并通過示范、出版物或其它途徑傳播有關知識[4][5]。其特點是推廣人員僅提供無傾向性的實用知識,采用與否由農場主自己做出決定。第三,美國農業推廣人員嚴格遵守自身作為教育者的角色,除了提供知識外,不能代替農場主進行活動或思考。通過教育來幫助人們是推廣人員的最高宗旨。
4.推廣內容全面,參與人員廣泛。在推廣內容方面,美國農業推廣系統為農民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服務、家政服務、青年“4H”服務(健腦、健手、健心、健身)、自然資源和農村地區開發等方面,其中,農業科技服務是推廣的基礎和重心。美國農業推廣服務的對象主要包括農場主、市民、農村婦女、青少年等。由于美國農業推廣工作內容全面、服務對象廣泛,而專職的農業推廣人員又比較少,因此,在實際的推廣工作中大量使用兼職人員和志愿者。以馬里蘭州為例,推廣人員隊伍組成基本情況是:州立大學農學院專兼職從事推廣工作的人員約有350名,雇用地方推廣人員約500名,推廣工作志愿者約1000名。
5.推廣方法新穎,服務方式靈活。美國農業推廣體系在具體的推廣業務工作中,大量采用網絡、電視、電信、衛星遙感等現代高科技手段,不僅極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有效拓寬了覆蓋面,節約了成本投入。如:聯邦政府農業部聯合各州立大學農學院及區域試驗站,建立了覆蓋50多個州的農業環境信息監測網和全美農業推廣網站。州立大學教授和縣推廣站專家,可隨時利用“3S”技術對農業土地資源利用、災害損失情況等進行監測與分析。在日常的培訓、教育活動中,推廣專家也創新探索出了一系列靈活有效的方式。如:現場觀摩、問卷調查、參與式培訓、激發式教學、遠程視頻會議、社區交流會議等。
(二)借鑒
1.依法賦予農業高校農業科技推廣工作職能。美國農業推廣實踐證明,以大學為依托的合作農業推廣體系,成功實現了“產、學、研”的緊密結合,充分發揮了大學在區域經濟建設中的成果、人才支撐作用,最大限度地實現大學的社會價值。我國有不同層次的農業院校近千所(含設有農林水牧專業的高校),擁有農業科教人員數萬人[4],是國家農業科技創新的重要支撐力量。但由于國家沒有賦予農業院校推廣職能,開展農業推廣工作不僅名不正、言不順,而且缺乏必要的經費支持。建議國家進一步修訂《農業技術推廣法》,將農業院校納入國家農業推廣體系中,明確賦予一定的推廣職能,并從法律上保證國家及各省、市財政對農業院校推廣經費的預算投入,支持農業院校根據區域農業發展需要開展農業技術開發和推廣工作,加快先進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普及應用。
2.支持農業高校在生產一線建立推廣平臺。美國大學之所以在農業推廣中處于核心地位,重要原因之一是它擁有“州推廣中心———區域試驗站(研究中心)———縣推廣站”三個層次的推廣平臺,其中“區域試驗站”和“縣推廣站”兩級平臺都建在生產一線,極大提高了農業科研與推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我國農業院校在開展農業科研與推廣工作中,應充分學習借鑒美國這一成功經驗。依據區域自然資源條件和農業產業特色,結合學校學科優勢,在區域產業中心地帶,建立產學研“三位一體”的試驗示范站,圍繞區域農業發展需要開展應用研究,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同時,在區域農業主導產業的重點縣(區),可采取多種形式,與地方政府、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合作建立推廣工作站(辦公室),開展產業新技術的示范推廣工作。
3.廣泛開展交流合作,積極爭取各方支持。根據美國大學合作農業推廣體系中“合作”這一本質特征和成功經驗。我國農業院校在農業推廣模式探索中應進一步加強與地方政府、基層農技部門、涉農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戶的廣泛合作,爭取各方的支持。如:加強與各級政府的交流合作,爭取省、市政府項目與經費支持,爭取縣級政府試驗示范站建設用地及配套設施支持;加強與農技部門的合作,共同組建大學專家和基層農技骨干參與的推廣團隊;加強與龍頭企業合作,爭取企業對新技術推廣的資金扶持;加強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戶合作,共同開展新技術示范等。實踐證明,在我國當今社會體制下,農業院校作為一支相對獨立的農業科技推廣力量,只有和各方密切合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開展推廣工作,加速農業新技術推廣步伐。
4.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推廣工作效率。根據美國農業推廣體系中區域試驗站和縣推廣站日常運轉和科研、推廣業務工作高效率開展的經驗。我國農業院校在區域試驗示范站和縣推廣站建設中,應注重做好種質資源保存、環境數據監測、檔案資料積累、網絡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在具體的科研工作中,應針對區域農業生產中存在的關鍵性技術問題,確定研究方向,并盡可能地采取簡單、有效的研究方法,增強農業科研成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具體的推廣工作中應充分利用網絡、電信、電視、視頻會議系統、衛星定位系統GPS、地理信息系統CIS等現代科技手段和方法,提高推廣工作效率,拓展推廣輻射范圍,
5.創新管理機制,充分調動科教人員的積極性。根據美國大學對農業科技推廣工作高度重視、廣泛參與、精細管理、分類考評的成功經驗。我國農業院校應從組織管理、隊伍建設、崗位設置、職稱晉升、津貼發放、表彰激勵等各個方面進行改革和創新,盡快建立一套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符合農業科技推廣特點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農業推廣工作的良好氛圍,強化對農業推廣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充分調動科教人員深入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農業高校社會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