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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機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宣傳教育培訓滯后
由于很多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不高,其本身對于農機技能的掌握以及農業機械的安全操作意識的薄弱,造成了很多農機事故的發生,而面對這些情況,有些農機安全管理部門并沒有很快的重視起來,宣傳教育的力度遠遠不夠,這樣安全事故不但不會減少或消失,反而會不斷增加,這對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了極大的不良影響。有些農機工作者,沒有經過相關的培訓便進入工作崗位,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往往因工作小的疏忽,造成了重大的事故。
1.2對于農機安全認識不透徹
1.2.1在農機的推廣中,還存在著另一些問題,有些農機部門人員沒有高度生產安全意識,推廣農業機械時熱情高漲,而在普及農機安全問題時就無人問津。安全口號成了空口說白話,只是停留在了文件上,這對于農機安全意識的推廣,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1.2.2由于農機事故責任并無細分,使得地方部門領導乘虛而入,得過且過。對農機生產安全的監管力度薄弱。
1.3地方政府財政投入不足
由于某些地方農機安全管理機構財政撥款的混論,造成了農機使用中的經費困難。農機監管原本由有政府執行,但在實際工作中卻是由各部門工作人員去執行,由于有些地方農機監管人員在進行工作時,上級的對于人頭事業的經費并未播發下來,因此,造成了監理工作經費短缺,導致農機監理靠收費養人,形成重收費、輕監理,給農機安全監管造成負面影響。
1.4基層農機監管服務網絡不全
盡管現在縣級以上的城市都設有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編制、設施和人員也相對比較齊全,但是對于基層鄉鎮對于專設機構還是不全,而且監理人員也相對較少。
二、農業機械安全管理的措施
2.1結合我國農機安全規制法律體系現狀和存在問題提出的措施
2.1.1建立農機管理立法。法律能夠有效的規范人的行為,并且在規范行為的同時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言之有效的處理,因此,在農機安全管理過程中,建立農機管理的相關法律條文,無論是對上級部門還是對農民本身都能夠是最好的約束和監管。
2.1.2制定配套規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農機安全規制上,配套法規比較完備。但農機安全管理部門在農機安全規制上配套法律還比較欠缺。因此,要更新農機安全檢驗標準、農業機械上牌目錄等,以加快農機監理執法規范化,標準化進程。
2.1.3實行農業機械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我國的國情,盡快制訂適合我國國情的強制報廢制度,以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確保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
2.2改進農機安全規制的組織設計農機安全規制組織設計是開展農機安全規制改革的基礎。
2.2.1機構性質。按照規制理論和現代安全管理原理,農機安全規制目標應圍繞農機作業隱患管理,解決農機作業中內部性問題和信息不對稱問題,農機安全規制組織具有準立法權和行政權,司法執法權。
2.2.2經費來源。經費來源只能夠來自一個途徑:財政。而且財政多少與罰款和事業性收費不能有任何聯系。這樣,就切斷了“掠奪之手”直接伸向農機使用人員的途徑,也沒有亂罰款和亂收費的誘因。
2.2.3人員編制。農機安全規制組織應因事設崗,因崗招人。在控制超編問題上,特別要注意。一是增加編制要增加公開聽證程序,要聽取公眾、農機使用人員意見;二要征詢專家意見,防止農機安全規制組織利用信息優勢擴大編制;三要杜絕招聘臨時工。
2.3改進農機安全規制績效管理
2.3.1在農機安全績效管理中,績效管理者要成為組織績效的中心。中心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群體。績效中心的作用在于促進績效管理制度化,收集和傳遞績效信息,提供績效數據。
2.3.2管理高層支持和承諾。首先,在農機安全管理部門中,從中央、省、市、縣到鄉部門序列中,上一級部門對下一級部門管理績效要高度重視,要定期審查組織管理績效;其次,農機安全管理部門一般從屬于同級政府,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對部門的績效管理,并與獎懲、提拔相聯系,第三,在單位內部,領導也要高度重視,要使績效與成員工資、獎金及晉升相互聯系,促使組織成員為績效改進負責。
2.3.3制定績效目標和績效規劃。農機安全管理部門在績效改進方面有明確的目的和目標。要將總體的目標與實現的方法結合起來。并要從戰略管理的角度制定績效規劃,向所有組織及其成員闡明目標,以及如何實現這些目標。
三、結束語
國民經濟中農業經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民生和民計,是穩定大局的支柱產業。由于近年來,農業機械化的普及,大大改善了我國農業的生產條件,提高了生產效率,也增加的國民收入,但與此同時,安全成了農機生產中的一大問題,為了農民在生產操作時生命財產得到保障,農機安全管理部門要將工作落實到實處,而不是停留在文件表面。農機安全管理人員要全面的建立農機安全制度,有效普及安全知識,以身作則,承擔義務的同時盡其責任,使農機安全操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作者:邵成慧 單位:黑龍江省鶴山農場安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