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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新常態的出現,我國的稅收制度也呈現出了新常態,對企業的納稅籌劃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據此,以經濟新常態為背景,分析了經濟新常態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探討了企業納稅籌劃的對策,并針對納稅籌劃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出了風險防范措施。
關鍵詞:經濟新常態;納稅籌劃;風險防范
1經濟新常態與納稅籌劃
經濟新常態,是新形勢下出現的經濟態勢,其實質是經濟發展告別30多年粗放型高速增長階段,進入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續的中高速增長階段,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第三產業消費需求逐步成為主體,城鄉區域差距逐步縮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發展成果惠及更廣大民眾。納稅籌劃是企業通過對涉稅相關業務進行整合,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減少企業稅負的納稅計劃,減少納稅人在涉稅方面的負擔,幫助企業高效地運行。對于企業而言,及時地適應稅收新常態,有效地利用稅收新制度,合法地進行納稅籌劃,為企業謀得最大利益,是每個經營者所關心的問題。
2經濟新常態下的稅收新常態
2.1經濟新常態對財政收入的影響
2015年,我國經濟增速呈現小幅回落趨勢,隨著結構性減稅的推進,非稅收入增收潛力的下降,財政收入增速低于2014年的水平,主要表現為:國內增值稅增速基本持平,消費稅增速出現回落,營業稅收入增速繼續下滑,所得稅增速有所降低。由此可見,經濟的新常態帶動了稅收的新常態,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應統籌考慮經濟發展速度和發展趨勢,從而確定稅收制度改革的方向。
2.2稅收制度的新常態
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財政收入涉及國家治理的各個方面,應充分發揮財稅改革的基礎性、支撐性作用。因此,國家高度重視稅制改革,針對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常態,重點從以下兩個方面推進稅制改革。一方面,稅制體制的建立健全。在稅制體制的完善過程中,國家盡量減弱稅收對于經濟的扭曲作用,鼓勵創新創業。2015年,國家進重點推進“營改增”改革,此項改革一旦完成,不僅能明顯改善我國的稅制結構,而且可以為企業的納稅籌劃提供新思路。另一方面,結構性減稅的積極推進。結構性減稅的主要目的,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鼓勵創新、調節收入分配。2015年,國家繼續鼓勵推廣應用高端裝備產品,支持重點產業的布局調整和產業轉移,并采取一定的優惠政策扶持特定行業、地區或企業。
3經濟新常態下的納稅籌劃對策
由上文可知,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國家稅收工作的重點為營改增的推進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因此,下文將以此為基礎,來探討企業納稅籌劃的對策。
3.1身份的界定
隨著稅收政策的改革,國家稅務總局重新界定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規定為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超過500萬元的規定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最低為6%。二者在稅務處理上有所不同,承擔的稅收負擔也不同。舉例來說,假設某企業已經符合成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但是,由于經營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導致營運資金不足。此時,如果將此企業界定為一般納稅人,所要繳納的增值稅則較多。因此,該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通過新設公司或者拆分業務的方式,將其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實現身份上的轉變,從減輕稅收負擔,為企業節約營運資金。
3.2政策的利用
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發生了變動,尤其是關于現代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的減免稅政策。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通過研究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并結合企業的營運活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舉例來說,首先,企業可以就繳納金額最大、優惠力度的最大的稅種進行籌劃,查詢稅收優惠的條件,直接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節稅;其次,企業可以選擇在稅收優惠地區進行注冊,或者將部分業務轉移到這些地區,利用優惠政策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此外,企業可以考慮新設主體,使得經營成果在多個納稅主體之間進行分配,從而降低累進稅率,達到節稅的目的。
3.3采購的控制
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企業應繳的增值稅將統一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票面稅額抵扣進項稅額,而進項稅的抵扣,必須取得合法的票據。企業在采購規模一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采購途徑,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舉例來說,當企業進行采購時,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發票,銷售單價為A(包含17%的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率為12%;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提供普通發票,銷售單價為B。那么,可以根據A-A/(1+17%)*17%*(1+12%)=B,得出定價平衡點A=1.194B,即當一般納稅人的單價不高于小規模納稅人的1.194倍時,應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
3.4資產的管理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可以抵扣進項稅,使得稅負大大降低。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如果能合理的進行設備更新,不僅可以節約營運資金,還能降低折舊成本。舉例來說,某企業出售自己使用過的未抵扣過增值稅的固定資產,取得含稅收入A,其中,該收入的銷項稅額為A/(1+4%/2)*4%/2=0.0192A;同時,購入一臺相同金額的設備,采購價格為A(包含17%的增值稅),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A/(1+17%)*17%=0.1453A。那么,當期的應交增值稅額減少0.1261A,同時,當期的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減少0.1261A*12%=0.0151A。
4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
收益總是伴隨著風險,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也需要對納稅籌劃可能涉及的風險有所警覺。
4.1納稅籌劃風險
首先,在合法性方面,企業不管如何進行納稅籌劃,一定要遵循稅法的規定,避免因小失大;其次,在籌劃方法方面,企業應分析每種方法所隱含的風險,不僅要達到節稅的目的,更要立足長遠;此外,在稅收優惠方面,不僅要考慮優惠的時效性,還要在經營風險與稅收優惠之間權衡取舍;最后,在賬務處理方面,不僅要根據會計準則進行籌劃,還要注意稅法規定和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
4.2風險防范措施
針對納稅籌劃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企業應有針對性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制定風險防范方案。企業制定風險防范方案時,可參照財務管理風險控制方式,將采用的納稅籌劃方法進行總結,形成一套完整的納稅籌劃方法。在此基礎上,按照業務的不同,分析每種方法可能存在的風險,并針對各種風險提出相應防范措施,從而形成納稅籌劃風險防范方案。第二,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工作能力。工作能力的提高,包括理論能力與實踐能力兩個方面。在理論方面,納稅籌劃人員對稅法要有深刻的理解,并且要特別注意稅法的變化,選擇出最佳的籌劃方案;在實踐方面,納稅籌劃人員要不斷積累管理經驗,培養統籌全局的眼光,理性地在多種籌劃方案中做出決策。第三,加強對合同、發票的管理。納稅籌劃方式的選擇是要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基礎上的,只有做好了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進一步規避納稅籌劃風險。同樣,發票管理是納稅籌劃的主要依據,只有嚴格規范發票的領用、保管、使用等工作,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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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顏蘇莉 孫婧豪 單位:華北電力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