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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少量余票,有需要的可以聯系我,電話******”,大家可能經常看到這樣的消息充斥在微信群、QQ群。難道開票不交增值稅的?按現行的增值稅稅法,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未達限,還真的不用交增值稅,但是買賣發票的企業很多都是一般納稅人!這又如何解釋?我們也時常看到關于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相關報導,涉案金額有的更是令人瞠目結舌,那么為什么會有買賣發票市場的存在,筆者認為存在以下幾點原因:
1.企業缺少進項發票,增值稅負擔沉重。制造企業因為生產產品一般都需要購進原材料,進項發票基本不是問題,除非暴利行業,一般不存在太大的進銷缺口。缺少進項發票的企業主要集中在互聯網等現代服務業,因為企業對應的支出項中人工費占據大半江山,而人工費是沒有發票可供抵扣的,零星費用發票沖抵銷項稅又顯得杯水車薪,所以急缺進項發票是這類企業共同存在的難題。2.企業缺少成本費用票,利潤過高,企業所得稅負擔重。這類企業也集中在現代服務業,急需找票沖抵利潤,這估計也是一些服務行業普遍高薪的原因之一吧,既然進項少,那么就多發點工資,但是工資發多了會涉及社保及個稅問題,還是不如買發票沖抵來的實惠。3.對于賣發票方來說,多開幾張發票并不影響本身稅負,這一點可以從下文①②兩個方面去理解:前文所述,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部分企業按開出發票確認當期收入,只要申報期開票沒有超上限,那么完全可以享受增值稅優惠減免,所以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只要開票金額在控制線內,無需擔心繳納增值稅問題。②對于部分企業,即使是一般納稅人,發票開具與否,多開、少開、重復開,也不影響企業本身增值稅的繳納。這一點可以從增值稅納稅確認時點和會計收入確認準則對比中得出結論:《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具體規定:⑴……⑵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⑶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無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⑷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⑸……⑹銷售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從《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的⑵⑶⑷⑹條款來看,符合增值稅納稅時點的情況也完全符合會計準則中收入的確認條件,所以大多數企業在確認收入的同時也確認了當期增值稅申報,只是沒有同步開出增值稅發票。另外,《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先開具發票的,增值稅納稅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現實中,沒有業務實質發生或確定業務會發生,基本不會先開具發票,綜合上述情形,可以得出企業收入確認的范圍要小于增值稅納稅時點的確認范圍,一旦確認收入,基本就要觸及增值稅申報,但是發票未必及時開出。所以在企業正常經營運轉下,當期確認的收入一定大于當期開出的發票,那么此時發票的開具既不影響當期收入,又不影響當期往來賬(往來賬隨收入確認方式而產生,風險轉移時確認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在低于賬面收入的控制線下,企業多開、少開發票對當期要繳納的增值稅沒有實質影響,但對于受票方來說,正是缺少這份發票作為銷項抵扣,如此,對于買方、賣方都有利的市場基礎就徹底形成了。即使開票方某月需要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大于當期確認的收入,比如前期累計未開的增值稅發票本期需開出,此時增值稅申報表需要把之前確認收入時繳納過增值稅的部分填列負數,不然會造成同筆業務重復繳納增值稅,而填列負數需要找稅務專管員提交審批,那么開票方也會盡量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而保持當期開票金額低于當期收入確認金額。4.由于行業性質決定,有些業務往來不存在貨物交易,省去了貨物流,剩下的資金往來、合同、發票“三流一致”極易做到,業務真實性的佐證材料也不像實物那樣可具體量化、可觀、可觸摸,比如盤點庫存、銷售方出庫單、購買方的進貨驗收單、運輸憑證等,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拋開這些不用考慮,隨便開張發票,對公走下款,草擬個合同,業務就這么產生了。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促使供求市場的存在,買賣發票才屢禁不止。筆者的幾點建議:1.對互聯網等人工費占成本費用較大的現代服務業可以設置較低的增值稅稅率,比如統一設定為3%,且不分小規模與否,開出的發票下游企業都可以抵扣,這樣企業的增值稅負最高也就3%,由于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下游也能抵扣,在商業談判中就與之前一般納稅人沒有區別,可以從根源上讓服務行業打消買發票沖抵銷項稅的念頭。2.關于增值稅申報和收入確認問題,可以規定按收入申報增值稅,企業只要當期確認收入,那么就確認收入部分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而對于發票,可視作收付款憑證,統一要求見票打款,企業正常業務往來,必須一張銀行回單對應一張發票,有效防止多開。3.業務真實性的佐證材料,正如前文所述,服務業不存在貨物流,剩下的資金往來、合同、發票“三流一致”極易做到,是造成虛開發票的誘因,這一點就要加強大數據的管控,強制要求企業保留、提供相關服務的痕跡。比如對于一張培訓費發票,企業憑證附件顯示有合同、有對公轉賬、那么是否有培訓課堂或者相關的照片,簽到記錄等,這一點政府機構做的還是很到位的,比如參觀拜訪都有照片,網站進行宣傳等,值得企業借鑒。對于業務真實性的監督,還應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功能,一定要讓其在審計業務中保持獨立性,客觀性,抵制花錢購買審計報告的不良社會風氣。4.企業之間的往來,應重點關注現金交易。部分買賣發票的情形缺少對公轉賬這么一個環節,而是通過現金直接支出,且無對方收據,在網絡已經很普及的今天,現金支付本來就已經很曖昧。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單位員工通過報銷大金額款項,使買進的發票堂而皇之地進入財務賬本,比如員工報銷一筆5萬元的培訓費,有合同、有發票,但是你覺得這張發票會沒有問題嘛?這么一筆金額難道真的是員工先行墊付?5.加大違規成本,消除法不責眾心理。大家都是這么干,沒出什么事項,我也這么干,能出什么事情?萬一查出一例,還一臉無辜,別人怎么就行?這就是中國人的從眾心理。近期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的出臺就是巨大的進步,企業出現了違規行為進入黑名單,法定代表人出行受限、企業申請項目給予扣減分數、企業融資受限等措施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后期可充分發揮大數據的互聯互通功能,企業一旦出現惡意違規行為,必讓其寸步難行。
作者:孫存中 單位:杭州證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