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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升我國國民的納稅意識,多年來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國民納稅意識依然不高,國民納稅意識的提升需要每一位納稅人共同努力。逐步培養(yǎng)國民納稅意識,不僅有利于國家實現(xiàn)財政收入,也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的主人翁意識。
【關鍵詞】納稅意識;稅收;問題
一、國民納稅意識現(xiàn)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國民納稅意識現(xiàn)狀
隨著我國經濟逐步發(fā)展,我國稅收制度和稅收體系也在逐步完善,然而國民的納稅意識或者對國家稅收的了解還存在諸多不足和空白:1、國民納稅意識薄弱。目前我國國民納稅意識不高,大多數(shù)人對稅收的概念依然比較模糊,甚至會產生抵觸的心理。而明星也不例外,作為社會公眾人卻想方設法地逃避稅款。去年國家稅務部門公布了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的調查結果,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元。明星逃稅的新聞不是第一次,可見要從根本上解決諸如此類的問題,最終還是需要從國民的納稅意識下功夫。2、國民納稅常識缺失。以增值稅為例,增值稅作為流轉稅的代表,增值稅采取以票控稅的方式來掌控稅源,一般來說,開票肯定要納稅,不開票也應該納稅,但是因為沒有開票稅務局監(jiān)控不到,所以很有可能造成逃稅。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某商場買東西,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149元是稅價合計金額,也就是說購買者來承擔這部分稅費。商家開的這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也就是購買者給了149元,而商家的實際收入只有128.44元,剩下的20.56元是商家要替購買者交的增值稅,如果不開票,20.56元就是商家的收入,沒有交稅。但是買家實際付款149元,由于商家的處理方法不同將造成完全不同的結果,一個是正常交稅,另一個則是逃稅。但是作為購買者,在不開票的前提下,我們并不清楚商場是否納稅,所以很容易造成稅源的流失。而且,對于購買者而言,也可能存在不清楚這149元里面已經包含他/她向國家繳納的稅款。
(二)國民納稅意識存在的問題
1、稅收歷史因素。我國稅收最早產生于夏代,早期,我國的稅收與夏、商、周時期的田賦制度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由于歷史傳統(tǒng)的因素以及封建社會的苛捐雜稅,橫征暴斂,給老百姓留下了恐懼的陰影以及反感的情緒。當然,誰也不情愿在感受不到自身受益的情況下從自己口袋里把錢掏出去,不管窮人還是富人,納稅變成了一種不太情愿的事情。2、國民對稅收用途缺乏信心。國家反腐倡廉工作,查處了大批貪污腐敗分子,老百姓們大快人心,拍手叫好。但是另一方面無疑會使老百姓們對有關部門失去信心,因為貪污的巨款是國家的錢,也是老百姓的錢。老百姓作為納稅人把錢上交給國家,希望錢能發(fā)揮其作用,讓國家富強起來,人民富裕起來,而不是成為腐敗分子的錢袋子。稅收的收支透明度低,納稅人不能明確地知曉相關信息,以至于納稅人對國家收取的稅收收入是否在用之于民上得到充分的利用還存在諸多疑惑,這些方面也是提升我國國民納稅意識道路上的絆腳石。
二、提升國民納稅意識的必要性及其具體思路
在經濟發(fā)達國家,國民的納稅意識十分強烈,一個公民可以很有底氣地指責在政府部門工作不認真的公務員,因為,他們很清楚地知道稅收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政府部門是為國家服務,為民眾服務。他們可以很自豪地享受政府所提供的服務,這是他們應有的權利。于是,他們成為國家的監(jiān)督者,在監(jiān)督和批評與指責中,納稅人的主人翁意識會越來越強,納稅的意愿也會更主動。國民納稅意識的提高,對國家財政收入十分有利,同時還會大大降低稅收的征收成本,讓逃稅,漏稅,不合理地避稅成為國民的恥辱。
(一)稅收教育從娃娃抓起
提升我國國民納稅意識任重道遠。納稅意識,不僅僅要求納稅人懂得稅法,懂得稅收,更需要在懂得的基礎上,形成一種維護,一種遵守,一種納稅的潛意識,使之成為一種主動接受,而不是被迫納稅。富蘭克林曾說過:“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死亡和稅收”。稅收無處不在,我們每個人都是納稅人。提升國民納稅意識勢在必行,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筆者認為,稅收教育也應該從娃娃抓起,筆者在山區(qū)支教期間曾與小學五年級的學生談論過稅收方面的話題,同學們對這個話題很感興趣,因此他們開始明白村里的路燈來源于國家稅收,而所謂的稅收又來自于每一個人,所以他們會意識到路燈,橋梁,道路等國家補貼的方式修筑的公共設施都有他們的一小份“微薄之力”,他們才會有這種意識到并且覺得要愛惜,要保護,更要禁止破壞。對于孩子們而言,通過他們對稅收的了解,激發(fā)他們對稅收的興趣,更好地認識到國家需要稅收,稅收取之于民,也能更好地用之于民。
(二)逐步提升直接稅比重
近年來我國稅收發(fā)生的變化是非常顯著的,黨的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通過完善地方稅制體系,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提升我國直接稅比重?!吨泄仓醒腙P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的建議》,在十三五期間要不斷地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科學、健全、高效、規(guī)范、公正的稅收制度,逐漸提高直接稅比重也是改善我國現(xiàn)行稅收結構制度的關鍵一步。提高直接稅比重也是有助于提高國民納稅意識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所謂直接稅是指稅負不能轉嫁,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和間接稅的區(qū)別是,間接稅的稅負可以轉嫁,通俗而言,直接稅的納稅人就是實際承擔稅負的人。以今年稅收改革熱點的個人所得稅為例,凡是符合繳納個人所得稅條件和要求的,我們必須履行納稅義務,對于工資薪金收入而言,在滿足納稅的條件下,我們就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每個月的工資薪金繳納了多少個人所得稅。個稅的改革也是直接稅改革的重要部分,提升直接稅的比重,不僅有利于提高直接稅稅收收入占總稅收收入的比重,而且還有利于提升大家對稅收的關注度,因為直接稅不可轉嫁,直接稅在一定程度上會給納稅人產生稅痛感,因此也可以逐漸彌補納稅人對自身稅負的認知缺失以及納稅意識的薄弱并且能夠逐漸提升納稅人對自身權利的保護意識。
(三)加強對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認知
1、納稅人的權利。稅收的形式特征通常被概括為:無償性,強制性和確定性。其中稅收的無償性指的是在形式上的無償,雖然政府取得的稅收收入不會直接償還給納稅人,但是政府會通過其所取得的稅收收入為納稅人服務,如:提供社會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和公共安全等公共產品和服務。解決民生問題,最終要靠雄厚的財力來支撐,如果沒有稅收來源,保障和改善民生也只是紙上談兵。作為納稅人,我們有履行納稅的義務同時也應該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的各項權利:贊同納稅權,政府服務權,代表選舉權,稅款節(jié)儉權。納稅人在稅收的征管活動中的權利有:知情權、要求保密權、申請減免稅權、申請退稅權、正當程序權、舉報權、控告檢舉權、請求回避權、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索取收據(jù)和清單權、索取完稅憑證權以及拒絕檢查權等。并不是每一位納稅人都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權利,但是作為一名合格的納稅人我們有義務清楚自己的各項權利。2、納稅人的義務。納稅人義務是指依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稅人在稅收征納各環(huán)節(jié)承擔的義務。談到納稅義務,對于納稅意識淺薄的納稅人而言,覺得這是一件不太好的差事,甚至會選擇“敬而遠之”,然而事實上,沒有納稅義務何來納稅人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納稅人的納稅義務主要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接受稅務管理的義務;接受稅務檢查的義務;提供涉稅信息的義務。國家對違反稅法規(guī)定,不履行納稅義務的就要按照稅法規(guī)定進行經濟、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還要按照《刑法》的規(guī)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偠灾嵘龂窦{稅意識,首先應該讓納稅人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倘若連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都不清楚甚至一無所知,那么一切將是一紙空談,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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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孟中 曹志龍 單位:龍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