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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作為國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農業風險管理手段和農業支持保護制度,逐漸由“保生產”向“保全產業鏈”轉型升級是未來重要的發展方向,真正落地實施和大范圍推廣,還有很多困難要解決,花更多時間去探索。
農業全產業鏈是農業研發、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品牌、體驗、消費、服務等環節和主體緊密關聯、有效銜接、耦合配套、協同發展的有機整體,是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的重要內容,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與一般的農業種養和農產品生產環節相比,農業全產業鏈面臨的風險不僅復雜多樣,而且各類風險的關聯性更強、傳導性更快,由此引發的損失程度也更高,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產業鏈斷裂。農業保險作為現代農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在國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逐漸由“保生產”向“保全產業鏈”轉型升級,具有兩方面重要意義:一是為農業全產業鏈提供風險保障,降低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的風險預期,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二是對“農業一攬子綜合險”進行保費補貼支持,可能符合WTO“綠箱”政策規定的“不得與生產者從事生產的類型或產量、國內或國際價格及生產要素有關”的要求,有助于實現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黃轉綠”。因此,中央政府對發展農業全產業鏈保險大力倡導和鼓勵。202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六部門發布的《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提出“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機、大棚、農房、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納入保障范圍”;2021年10月,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于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開發農業全產業鏈保險險種”。
二、農業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實踐探索
農業保險為農業全產業鏈提供風險保障,在我國還處于理論研究、政策倡導和零星探索階段。2014年,人保財險公司針對北京雜交小麥種業面臨的風險,提出定制化“北京雜交小麥種業一攬子保險”。該方案覆蓋制種育種、專利產權、良種質量、技術服務、良種推廣五個環節,為種業產銷全程所特有自然災害風險、法律風險、職業責任風險及市場推廣風險等提供全方位風險保障服務。之所以選擇種業進行首次嘗試,除了種業在保障糧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及面臨的高風險外,還得益于國家對種業“育繁推一體化”的政策支持,從而使種業全產業鏈培育時間較早且發展相對成熟。2020年,人保財險天津分公司設計出“小站稻全產業鏈保險”,采取“菜單式”承保新模式,即根據小站稻全產業鏈各環節風險點提供多種保險產品,例如品種選育環節的“制繁種保險”、土地流轉環節的“履約保證保險”、種植環節的“農耕樂保險”、混養環節的“稻蟹養殖保險”、銷售環節的“品質保險”及品宣環節的“專利保險”等,農戶可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組合式投保。
三、農業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發展困境
農業保險由“保生產”向“保全產業鏈”轉型升級是未來重要的發展方向,但目前還存在很多發展困境。
1.政策支持困難
自2007年我國實行農業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試點以來,農業保險有了長足發展。2020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814.93億元,第一次超過了美國,成為全球農業保險保費規模最大的國家。這十幾年來,保費補貼政策在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給農業保險經營者和投保人形成了思維定式,似乎只有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他們才有經營和購買的積極性。但從理論上來講,并非所有的農業保險都是政策性保險,很多地方實際財力也不允許。因此,如何根據農業保險的政策目標和財政實力,制定符合補貼邏輯、切實可行的補貼政策是最大難題。
2.產品供給困難
目前,少數保險公司認識到農業全產業鏈保險將是未來發展方向和趨勢,開始著手研發從“種子到筷子”的系列保險產品,例如上文提到“北京雜交小麥種業一攬子保險”和“小站稻全產業鏈保險”等。但有些保險公司還沒有認識到農業全產業鏈保險的發展機遇,將主要精力聚焦于中央財政保費補貼險種業務規模的競爭上,有些保險公司即使意識到農業全產業鏈保險的重要性,但受產品研發能力不強等因素,導致農業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反應相對滯后,保險產品供給太少,例如在農業物流、農業倉儲及電商營銷等環節都缺乏相應的保險產品。
3.保險服務困難
農業全產業鏈保險需要保險公司對投保人不僅提供傳統的承保和理賠服務,還要對其產業鏈前端的研發風險、自然風險、信貸風險到中間加工環節的技術風險,再到后端的產品質量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提供全程的風險保障和風險管理服務,這就對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和員工專業素質提出較高要求。
4.大災風險分散困難
在農業保險由“保生產”向“保全產業鏈”轉型升級過程中,不同環節的各類風險由多元主體分散沿著產業鏈演變和集聚,產生連帶效應,極易形成高度相關的系統性風險,進而影響承保機構的償付能力和經營持續性。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完善,經營傳統農業保險已使保險公司面臨大災風險壓力,對服務農業全產業鏈更是望而卻步,少數保險公司也只是做些小范圍試點,淺嘗輒止,很難實現大的突破。
四、農業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對策建議
1.合理設計支持政策
一是適當提供保費補貼。在發展農業全產業鏈保險時,無論是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還是投保人,都要糾正一個認知誤區,即并非所有的農業保險都是政策性保險,都需要政府提供保費補貼。根據財政部2021年12月31日發布《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中央財政對“關系國計民生和糧食、生態安全的主要大宗農產品,以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確定的其他農產品”提供保費補貼,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通過以獎代補政策提供支持;鼓勵地方財政對符合農業產業政策、適應當地“三農”發展需求的農業保險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等政策支持。對農業全產業鏈保險的保費補貼支持,也應按照這個原則來進行。建議發展初期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險種作為試點品種,生產環節的險種已有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其他環節的險種可視農業產業發展需要和地方財力酌情提供少量補貼或不補貼,這樣既鼓勵了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積極性,也不會對各級財政造成較大負擔。二是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目前,我國對農業保險的稅收優惠幅度較小,沒有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農業保險發展方面的應有作用。建議我國借鑒其他國家對農業保險業務減免一切賦稅的做法,加大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降低保險機構的農業保險供給成本,調動其發展農業全產業鏈保險的積極性。
2.加大產品研發力度
農業全產業鏈的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對保險產品研發提出了更高技術要求,需要保險機構充分調研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的需求,加大產品研發力度。2021年11月,農業農村部公布了全國農業全產業鏈31個重點鏈和63個典型縣建設名單,建議保險機構以此為契機進行產品研發,根據不同農業產業鏈積極開辟新市場。在產品研發時,按照全產業鏈菜單式一攬子綜合保險的思路,形成“一張保單保全程”的“1+N”保障體系(“1”是指保障生產環節的險種,“N”是指保障產業鏈其他環節的險種),由投保人根據風險管理需求進行菜單式勾選。需要注意的是,保險機構在研發農業全產業鏈保險產品時,一定要切合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實際需求,不能為了全產業鏈而全產業鏈,為了創新而創新。
3.提高保險服務水平
農業全產業鏈的系統性決定了保險機構要創新服務模式,“跳出農險看農險”,強化同金融工具與科技手段的融合,逐步建立起上下聯動的立體服務網絡,以服務全產業鏈打通農業供應鏈和流通鏈,進而提升農業保險的價值鏈。一是要注重專業人才培養。農業全產業鏈保險較高的服務要求,最終需要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去實施。目前我國高校農業保險專業很少,愿意從事農業保險工作的大學生更少,這就需要保險機構主動與高校聯系,雙方共同培養理論素養與實踐能力并重、既懂農業又懂保險的復合型人才,提供優良的農業全產業鏈保險服務。二是運用“農業保險+科技+服務”形成鏈式系統集成管理。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和物聯網等新技術建立全流程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實現對農業全產業鏈風險的智能化、實時化和精準化管控。一方面,為投保人提供信息指導等增值服務,有效減緩技術風險沖擊,增強農業全產業鏈韌性;另一方面,有助于開展產業鏈風險的多維評估和投保人信用評級,有效防范道德風險的同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和農戶滿意度。
4.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建立由再保險、保險公司層面的大災風險準備金和中央財政支持的國家大災風險基金構成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解決保險公司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后顧之憂。具體而言,賠付率150%以下的損失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購買再保險和公司層面的大災準備金承擔,賠付率150%以上的損失賠償責任則由國家大災風險基金承擔。中央財政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出預算,往國家大災風險基金中注入資金,單獨列賬,逐年滾存累積,單獨使用,累積到一定規模,如果沒有使用,就不再注入資金。使用之后,可以繼續注入資金達到預定規模時中止。
作者:馮文麗 梁瑞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京津冀協同發展河北省協同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