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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年來,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始在我國農業生產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發展家庭農場是保障糧食安全、實現農業現代化的趨勢。研究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的需求問題,對農業經濟的發展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說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研究結果顯示:家庭農場主個體特征、家庭經營特征、農業保險使用情況等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有明顯的影響。針對結果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以提高農場主對保險的認識,鼓勵農場主積極參保,推動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使保險業更好地為農業經濟發展提供保障。
關鍵詞:家庭農場;農業保險;經濟發展
一、引言
農業是我國第一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作為現代化農業的代表———家庭農場,是提高農業發展水平的重要途徑,是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縮小城鄉貧富差距的重要力量,也是完成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策略。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的新型農業經營方式,收入來源以家庭為主,從事具有一定規模和市場的農業經營生產方式。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家庭農場的流轉和發展,由此,“家庭農場”便在我國迅速發展。并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我國家庭農場的數量呈現出強勁的增長勢頭和多元化發展。而家庭農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也存在諸多威脅和風險,如何規避這些隱患呢?就需要我們引入一個新的名詞———農業保險。農業保險,是規避現代農業風險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三農”發展、分散農業風險、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振興鄉村產業、保障農民收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到建設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2007年全面開展政策性農險補貼試點工作,其中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近年來,在農業保險發展過程中,國家關注的重點一直是農業保險的發展和保費補貼工作。據財政部數據統計,目前我國各級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在世界上處于較高水平。銀保監會數據顯示,累計支付賠款已經達到理想的狀態,農業保險市場規模迅速壯大,并且有效發揮了保障作用。與傳統的小農戶相比,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的主體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如生產要素、經濟屬性、農民意識等,在現代農業發展的大趨勢背景下均顯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因為家庭農場更多的是利用現代生產要素,同時還具有市場意識和商品意識,所以家庭農場不僅僅是農作物的經營者,也是農產品的創造者。如果一旦有自然災害的發生,必然會給整個家庭帶來巨大壓力。因此,研究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的需求和影響因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并且需要更加健全的農業保險條例和制度來為家庭農場提供保障。
二、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的需求分析
家庭農場的發展壯大必然會帶動農業經濟的整體提升,與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樣,它在向現代化農業轉變的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過渡作用。近年來,自然災害頻發、糧食價格下跌、融資困難、家庭農場發展政策不明確、技術設備消耗高等因素較多,給家庭農場主帶來更多的威脅和困難,具體如下:
(一)市場風險。家庭農場目前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市場風險。市場的表現是難以預測的,農產品市場機制也不健全,農場主在投入過程中并非獲得成正比的產出,再加上農產品市場供大于求的現實,以及糧食價格下跌,增產不增收的現象一再出現,導致農產品的市場價格波動很大,給家庭農場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另外,農產品結構單一,家庭農場以盈利為目的,市場需求是家庭農場考慮的第一大因素,與自給自足的個體戶有很大的不同,家庭農場并不一定會因地制宜地栽植適合當地景象或土壤環境的農作物,而是選擇市場需求大、利潤大的農產品,如水稻、小麥等。多樣化的產品結構中一些產品的結余能夠沖銷部分產品的虧損,而單一化的產品結構就沒有這種分散風險的能力。
(二)自然風險。家庭農場經營還面臨著自然風險。我國從古至今都是農耕社會,人們以耕田為生,面朝黃土背朝天,一年辛辛苦苦就指著地里的莊稼為生,一丁點的過失都可能導致顆粒無收。中國地域廣闊,占地面積廣,多種景象瓜代在一起,地理環境也很復雜,使得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幾率就大大增加了。又因為我國是農業大國,所以成災的種類就更多了,如極端氣候、寒暖變化、干旱澇災、地震臺風等,還有諸如傳染病、疫情、病蟲害等其他強制因素的影響。家庭農場在進行農業生產的過程中,必然避免不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的影響。
(三)戰略風險。農業始終是一個單薄的產業,很容易受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而影響其發展。家庭農場是2012年前后才崛起的新型土地規模經營主體,國家還未對其做明確定義,因此家庭農場的培育發展還有一個按部就班的過程,如土地流轉的規范程度、融資問題、新設備的投入等問題的出現,這將增加家庭農場發展不確定性的風險。另外,國家在如何定義家庭農場上還沒有統一的認識,規范度不足,都嚴重阻礙了家庭農場發展的道路。而農業發展規劃方案的改良、政府法律法規、農業結構調整,都將影響到家庭農場的發展,也會對家庭農場利益的提升帶來極大的不穩定性因素。
(四)成本風險。我國大部分家庭農場的土地是采取租賃的方式,對這樣的家庭農場而言,土地的租賃費用已占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成本的一半。近年來,我國農村土地租賃費用逐年上漲,給家庭農場生產經營帶來不小的成本問題。此外,農村大部分土地面積小、分散化,家庭農場很難租到成片的土地,要從多個農戶手中才能租到足夠的土地。此外,家庭農場生產過程中,先進農業設備、農業技術推廣與應用不足。由于家庭農場主要以家庭為單位,生產人員對新技術的接受能力有限,加之目前很多地方沒有農技推廣人員或農技推廣人員自身對先進的農業技術掌握有限,使得先進的農業技術在家庭農場中沒有得到大規模的有效推廣。農業保險是分散農業生產風險、補償損失的一種有效機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險需求的基礎是建立供應側改革,它是永久性農民經營、農民結構調整、生產結構調整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信號。它還創建在保護穩定的農民和提高糧食安全的基礎上。在避免家庭農場面臨的風險方面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家庭農場對農業保險需求影響因素分析
家庭農場作為理性的市場主體,它的目標是實現利益最大化和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業保險能夠有效分散其生產經營中面臨的風險,保障其再生產的順利進行,提高其生產積極性。因此,在研究農業保險影響因素中,以家庭農場為研究對象,主要研究家庭農場購買農業保險的意愿,并深入研究影響農業保險需求的各方面影響因素,這不僅可以實現農業保險的高效發展,也是促進農民增收和保障農產品收益的重要戰略信號。
(一)農場主個體特征。包括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社會身份和社會關系。傳統上,在農村地區男性的教育水平通常高于女性,而且他們更有可能接受保險。相應的,接受過更高教育的農場主,對農業保險的認知度和信任度也越高,這反映了他們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越強烈。農場主的社會關系越好,保險需求意愿反而不高,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也許是因為我國農業保險制度還不夠健全,身邊的現實例子讓他們感受到,即使發生了災害,從農業保險中得到的賠償也很少甚至沒有賠償,因此他們認為目前購買農業保險并不經濟,導致農場主不太愿意購買。
(二)農場經營特征。包括耕地面積、家庭農場年平均收入、家庭農場經營方式、土地承包期限、投入產出、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是否擴大等。與傳統農戶相比,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大、工業化和市場化水平高,面臨的風險也較大,因此除了基本的安全生產保障需求之外,還需要進一步預防風險。農場主用地面積越大,面臨的風險越大,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越大。農場主收入越高,農場經營相對穩定,農場主也更愿意保持現狀或繼續擴大生產,農場的經營年限就會越高,農場主更愿意購買保險來規避風險。相比種植業,養殖業的經營情況和面對的風險也更加復雜,對農業保險的保障意愿更強烈。經營年限越長,風險越大,越傾向于購買保險。經營主體即使生產成本投入較高,農場主也只會在有“儲備資金”的情況下才會投保,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仍然存在一種僥幸心理,對規避險風險的意識不強。
(三)農場保險業務使用情況。包括保險知識水平、有無保險經驗、保險種類能否滿足需求、保險保障水平、賠償金額的合理性、賠償程序的復雜性等,農場主對農業保險的了解程度越高,其購買農業保險的意愿越強烈,使用過農業保險的家庭農場比沒有農業保險的家庭更傾向于購買農業保險。由于目前農業保險的制度不健全,家庭農場承受著更大的挑戰,如產品質量風險、市場風險、自然災害等綜合風險,說明傳統的農業保險種類不能滿足農場主的需求,進而導致農場主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而越是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農場主越愿意購買農業保險;賠付程序越簡單、賠付金額越合理,農場主也更愿意購買農業保險。對于是否得到補償的問題,當然是得到補償使各農場主對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如果災害已經發生,保險公司能夠按照相關合同條款依法履行職責,可以增加農場主的信任度,并在未來的農業保險中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履約,必然會嚴重影響投保人的積極性,中斷農場主購買農業保險的行為。
(四)其他特征。包括歷年受災程度、政府補貼、相關法規完善度等。受自然災害的影響,為減少自身經濟損失,促進農業生產,農場主更傾向于購買農業保險。政府占據一切工作的主導地位,它的宏觀調控作用無可替代,因此政府補貼數額越大,農場主對農業保險的需求也越大;相關法規完善程度越完善,讓農業保險在發揮作用的過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處在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中,其購買農業保險的意愿越強烈。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綜上所述,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還面臨著諸多風險和挑戰,如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戰略風險、成本風險等,這些因素將阻礙家庭農場的發展腳步,并且會制約農場主的動力和信心,成為農業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絆腳石。因此,選擇一種有效的風險分散和損失補償機制的農業保險,是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業生產的必然選擇,對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和阻礙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家庭農場主個體特征、家庭經營特征、農業保險使用情況及其他因素會制約家庭農場主選擇農業保險的意愿。因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家庭農場主方面。農民的風險意識薄弱制約著農戶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農戶的整體受教育水平應進一步得以提升。由于長期以來農戶對風險意識的不重視和對農業保險的忽視,他們缺乏相關的領頭人作為榜樣,把農業保險來作為轉移風險的重要途徑,從而導致農民的風險意識淡薄。因此,必須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例如,國家相關保險機構聘請農業保險專家下鄉,通過播放影片、文藝表演等宣傳方式來增強農民的參保意識。只有農民的參保意識增強了,才能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全面開展,充分保障農民的利益。同時,還應加快農村的土地流轉進程,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生產經營,以此來提高農戶的種糧積極性。
(二)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方面。積極探索多元化、多層次、差異性的需求,不斷優化保險產品,創新發展。首先,與傳統農場相比,家庭農場從風險保障范圍上的風險更低,農業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在自然風險的基礎上,還應向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產品質量風險、技術風險等方面拓展。其次,針對特定品種和條件地區,在穩步發展價格保險的同時,繼續研究和發展收入保險,推進農作物價格改革,推動形成市場化價格機制;家庭農場在保險保障層面上,追求更高的經濟收益,這就要求農業保險產品從成本保護轉向生產保護和社會保障。另外,保險公司還應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私人定制化服務,重新定位角色,從承諾和理賠兩個方面拓展到全方位的農業風險管理服務,以及定制更具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計劃方案,創新服務的理念;同時,保險公司還可以通過為大規模經營主體建立專屬服務團隊,簡化手續流程,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三)政策法規方面。首先,政策性農業保險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在保費補貼方面,政府需介入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這樣保險公司得到補貼,自然會保障農民的利益,減少農業風險造成的損失。其次,要加強農業保險的監管規則,建立科學、合理、可靠、公平的保險制度,實現政策性保險的真實作用。農業保險政策補貼也應進一步完善,緩解農業保險的供需矛盾,幫助農民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費,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使保險公司和農民都能很容易地接受。同時,為了維持其正常運行,保障農戶合法權益,還應不斷完善地方政策性農業保險法規,進而提高農戶購買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意愿。農業保險條例可以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條例迫在眉睫。除此之外,還應多引進農業保險相關人才,并發揮好農業保險政策法規條例作用的必要性。
作者:李亞文 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