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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邸玉璽 崔永紅 作者單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管學院
農產品作為國民生產生活的基礎,保持其價格的相對穩定直接關系著國民生活質量的持續提高和經濟社會的平穩健康發展。近年來,國內大部分農產品價格出現了大幅度的波動。全國范圍內,大蒜的零售價格從2009年5月的2.2元/千克上漲到2010年5月的18.4元/千克,上漲了16.2元/千克,漲幅達到了736%(數據來源于中國鄉村網)。在楊凌農業示范區,大蒜市場也和國內一樣出現了很大幅度的波動,零售價格從2006年的3元/千克上漲到2010年的18元/千克,最高時為26元/千克,增幅達到了767%。考慮到鄰縣興平、武功是陜西省的大蒜主產區,近年大蒜的零售價格最高才達到5元/千克,且每年大蒜的產量都可達到5萬噸—6萬噸,足夠當地及周邊地區人民對大蒜的消費。是什么因素推高了產地附近農產品的價格?國內學者對大蒜零售價格大幅度波動現象的思考取得了很多有價值的成果,但對產區附近這個特殊的中間地帶農產品價格大幅度增長的思考較少,且已有研究從生產方面對問題的考慮較多,但并沒有從市場層面上試圖解釋該問題,本文意在進一步進行深入研究。
一、數據來源
為了分析產區附近農產品價格大幅度增長的原因,本文對陜西省楊凌農業示范區大蒜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了調查。通過對產區興平縣的湯坊、候村、豐儀村、桑鎮和武功縣的薛固、三聯村、張家堡村、小村鎮8個村(鎮)共120個農戶,以及楊凌農業示范區3個蔬菜批發市場、6個農貿市場和7個超市共97個批發零售商的走訪調查,并經過數據處理,得到了2004年—2010年興平、武功大蒜產區的大蒜平均收購價格以及楊凌農業示范區大蒜的平均批發價格和平均零售價格數據。對調查數據分析整理后結果見表1。
二、研究方法及實證分析
本文采用差額比較分析、增長幅度分析以及貢獻率分析三種方法對原始數據進行處理,以期從大蒜收購批發過程中找到增長幅度最大的價格及其對應的環節、收購價格和批發價格的增長趨勢對零售價格的推動影響以及收購價格和批發價格的增長對零售價格增長的具體影響三個方面進行分析,進而得到推動產區附近大蒜零售價格波動的原因。
(一)大蒜價格出現大幅度異常波動
1.逐年同種價格增長波動情況。對表1原始數據中不同年份的同種價格環比相減,即可得到大蒜同種價格逐年增長波動情況如表2:(略)。
通過上表數據可以看出,2004—2006年大蒜價格較為平穩,2007—2008年開始出現調整,2009年的增長幅度最大,其中收購價格、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分別上漲4.2元/千克、11元/千克和14.4元/千克,到2010年大蒜價格出現回落。同時也可以看出,大蒜零售價格的上漲幅度最大,其次是批發價格,最后是收購價格。也就是說,2009—2010年大蒜零售價格的大幅度增長主要是由于大蒜批發價格的大幅度增長所致。
2.同年各環節價格增長波動情況。對表1原始數據中相同年份的對應項目進行做差處理,可以得到同年各環節大蒜價格增長波動情況如表3:(略)。
其中,大蒜的批發—收購價格差可以表示中間環節的收入,零售—批發價格差可以表示銷售環節的收入,零售—收購差可以表示大蒜從生產者到最終消費者的流通環節中的增值。從表2數據可以看出,2009—2010年大蒜零售價格出現大幅度增長的時候,批發—收購價格差的波動幅度最大,作為主要因素影響著零售—收購價格差,表明中間環節的利潤提高,是大蒜零售價格大幅度上漲的主要原因。
(二)大蒜零售價格與產區大蒜收購價格相關性低,與批發價格相關性高
根據表1中的數據匯總,可以得到2004—2010年大蒜收購價格、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的走勢折線圖如圖1。可以看出,2004年以來,大蒜的收購價格、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總體上呈現波動中不斷上升的趨勢,其中2004年—2006年處于平穩狀態,價格分別維持在1.2元/千克、2元/千克和3元/千克的水平;大蒜的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都在2008年出現了小幅度的下降,但都沒有小于相應的最小值,而收購價格在2007和2008年連續走低,在2008年跌到0.2元/千克的價格;大蒜的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的最高值出現在2009年,分別達到了14元/千克和20元/千克,大蒜的收購價格最高值出現在2010年,為5元/千克,從圖中反映出大蒜零售價格的增長趨勢與批發價格的增長趨勢有很高的相關性。
(三)大蒜批發價格對零售價格的影響較大
由于大蒜名義零售價格增長=成本變動+蒜農及中間商和銷售商收入增長,同時對應的大蒜收購價格、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可以來反映蒜農、中間商和銷售商收入的增長。故以大蒜價格平穩期的平均價格為準,采用貢獻率分析方法對2009—2010大蒜平均價格的增長情況進行處理,得到造成2009—2010年大蒜零售價格大幅度增長的因素貢獻率分析如表4。通過對表4的分析可以看到,相比于2004—2006年大蒜零售價格的正常水平,2009—2010年每公斤大蒜零售價格提高了15元/千克,其中收購價格提高3.44元/千克,占零售價格上漲幅度的23%;批發價格提高11.06元/千克,占零售價格上漲的74%;剩下0.5元/千克的價格漲幅可以看作是由于成本的變動和銷售商利潤的提高共同造成的價格上漲,僅占零售價格上漲幅度的3%。
三、結論與啟示
(一)主要結論
1.大蒜價格近兩年出現大幅度的上漲。2005—2006年大蒜收購價格、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的走勢較為平穩,2007—2008年出現調整,2009—2010年出現了大幅度的上漲,其中大蒜零售價格的上漲幅度最大,其次是批發價格,最后是收購價格。
2.中間環節利潤的提高推動大蒜價格大幅度上漲。2009—2010年大蒜零售價格出現大幅度增長時,批發—收購價格差的波動幅度最大,作為主要因素影響著零售—收購價格差,表明中間環節利潤的提高,是大蒜零售價格大幅度波動的主要原因。
3.大蒜批發價格的提高是大蒜零售價格大幅度上漲的主要原因。2009—2010年產區的大蒜收購價格有所上漲,但對產區附近大蒜零售價格的大幅度增長影響較小,僅占零售價格上漲幅度的23%;大蒜批發價格的提高占零售價格上漲幅度的74%,是大蒜零售價格價格大幅度波動的主要動力。
(二)研究啟示
第一,加強對農產品價格的調控和監管,完善農產品價格的形成機制和保護體系。國家應在市場形成價格的基礎上,對農產品實行不同程度的價格調控和監管,以維護農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保持農產品的零售價格與收購價格、批發價格較高的相關性。
第二,促進農產品市場的流通,積極推進產銷對接模式的建立,減少農產品流通過程中不必要的環節。國家應積極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改造升級和現代物流體系的建設,在保持農產品價格基本穩定的基礎上,允許農產品價格逐步合理上漲,實現收益的合理共享。
第三,規范農產品價格信息的共享體系,降低甚至消除農產品市場信息的不對稱現象。國家應盡快建立健全農產品價格披露機制,完善價格信息制度,并強化農產品信息交流體系建設,確保價格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和可靠性,從而客觀合理地指導農產品定價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