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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地區的土地制度,不僅直接影響到農民的利益,同時還對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制度改革科學推進,有利于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本文首先對我國農村地區產權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簡要論述,提出了產權不明確、法律制度不完善與歷史遺留問題等三項內容;其次,重點探究了借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動我國農村地區經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希望能為該領域關注者提供有益參考。
【關鍵詞】農村;;法律制度;土地承包
國內經濟建設與發展,特別是農村地區的經濟建設與制度完善等方面,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從歷史發展的角度進行分析,我國農村地區的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在發展的過程中,在多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何采取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對制度進行優化調整與改革創新,以此推動我國農村地區經濟全面建設,成為了相關領域工作人員的工作重點之一。
1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1.1產權不明確
針對農村地區土地產權的問題,需要對其中的產權關系進行進一步明確。通過此種方式,可以確保土地產權的主體與財產關系更加細化,并確保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中,產權界定的范圍相對科學。但是,從當前我國農村土地產權的界定與管理工作等方面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在該項管理工作方面,仍存在明顯的不足之處。土地產權不明確,產權歸屬難以界定,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1]。
1.2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進程中,農村地區的經濟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農村地區的土地流轉速率與發展規模,也在逐年擴大當中。農村地區土地流轉速率與發展規模逐步擴大,使得土地流轉工作得到了相關政府的高度重視。在合法有償的基礎上,積極地開展多項農村地區的規模化經營,有利于規范并完善我國多種類型農業的規范化經營。但是,部分地區的土地流轉過程中,法律法規制度存在著不完善的問題,導致了農民對土地價格的認知在發展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侵害。
1.3歷史遺留問題
我國現代化農村土地規范化管理進程中,傳統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經無法有效地適應大規模化生產發展的需要。小農生產模式和大規模生產之間的矛盾問題,成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過程中,亟待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因此,積極推進農村地區,加快農村土地經濟市場化,成為了市場化建設中迫在眉睫的問題。
2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動經濟發展的舉措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推動農村地區經濟全面發展,對此,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規范化管理。
2.1建立健全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
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離不開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與完善。在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的框架下,農民認為土地是個體發展最基本的保障,此種發展模式中,不利于土地流轉,并且也不利于農村地區的土地市場全面發展。對此,需要對現有的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進行優化和完善,以此提高農民的安全感,積極參與到土地流轉當中。比如,我國某地區已經建立了符合農村地區實際發展的保障體系。在新型保障體系下,重點對部分不具有生產能力的群眾進行思想解放。農民積極出讓土地,使得土地的價值可以充分發揮出來[2]。此外,當地還進一步弱化了土地作為保障制度的作用。政府積極地推進土地市場化運作,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綜合運用多種不同的管理手段,增強了農村地區土地資源的市場競爭力。因此,農村經濟能夠得以平穩快速發展,為國家和社會在現代化農村建設和規劃管理方面,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支持。
2.2加強完善農村土地市場運營機制
針對當前農村地區現行的土地制度中存在的市場運營管理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可以通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式,不斷地優化和完善農村土地市場運營和管理機制。并且,通過對該項運營機制進行優化和完善,有利于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更進一步明確改革發展方向。例如,我國包頭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工作的土地市場機制運行管理實施意見。當地政府積極地完善了領導管理體制。通過此種方式,加強了土地儲備的工作組織管理領導。同時,為了充分地發揮出包頭市土地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能,當地政府對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的人員組織安排進行了重新協調和部署。經過調整之后,細化了各個部門的工作人員崗位和職責,為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并且,在細化了工作人員管理名單之后,有利于將各項工作職責落實到個人,提高了工作人員對于工作的重視程度。特別是針對擬定和審批儲備地塊征收與收購方面,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3將土地承包權交還給農民
除了上述兩項基本措施之外,在現代化的農村經濟建設中,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要明確地認識到,土地承包權的重要意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中,如果能夠將土地承包權,真正交還給農民,能夠有效地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順利進行。例如,在明確了土地所有權始終為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交給農民。此種管理體系下,有利于對農村地區的土地進行集中化和統一化管理,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降低當前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經濟成本與人力資源成本。針對我國現行農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的土地承包權界定不明確的問題,可以對管理規定進行明確細化處理。通過此種方式,可以使土地流轉更加合理合法。一旦出現任何形式的糾紛問題,都可以探尋到有關依據,強化管理。
3總結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是農村經濟發展與現代化建設的重中之重。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需要在現代化的建設與規劃發展途徑中,明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的歷史問題,并結合農村地區經濟建設方向,建立健全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體系。同時,完善農村土地市場運營管理機制,將土地承包權交還給農民,為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建設和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支持。
參考文獻
[1]沈珊珊.淺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J].法制與社會,2018(35):157-158.
[2]張曉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J].吉林農業,2018(10):58.
作者:朱文靜 楊建 單位:銅仁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