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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傳統內部審計的延伸與發展,增值型內部審計能夠將內部審計與價值增值很好地聯系起來,在增加企業利潤和優化企業運營方面起到積極作用。本文從增值型內部審計的含義及特點出發,通過分析我國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發展現狀,指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以期對我國企業管理更加科學有效。
關鍵詞:增值型內部審計;組織管理;價值增值
一、引言
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經營所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須由原來的傳統型向價值增值型轉變、由原來的資源消耗者變成利潤中心、擺脫傳統的職能限制、為企業降低經營風險,同時為企業降低審計成本,直接和間接地為企業創造利潤。內部審計走向增值化,不僅可以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從而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也是內部審計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增值型內部審計概述
增值型內部審計是立足于傳統型內部審計基礎上加以改進產生的新的內部審計理念,它把價值增值作為內部審計的終極目標,為企業提供經營公司、防范風險、內部控制等方面的服務。通過定義我們可知增值型內部審計的工作重心由“查核”轉變為促進公司價值的增加,它具有對立性、客觀性、規范化和增加價值等特點,把激勵理論、風險管理理論等先進理論引用到審計的日常工作中,會使企業的利潤通過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施展獲得額外的提高。傳統的內部審計與增值型內部審計之間存在著必然聯系,但增值型內部審計在傳承傳統內部審計的方式和方法的同時,對其已有的的結論進行進一步深入研究,做到了對管控風險的預測。并且隨著增值型內部審計的不斷發展,它的審計范圍已經涉及企業的各個領域,內容不斷在擴充完善,這些新變化,為企業開展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方法、思路奠定了基礎。
三、我國企業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發展現狀
縱觀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史,國家尤其是內部審計署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圖1是審計署的歷年內部審計結構變化情況。根據上圖所示:1986-1997年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數量呈上升趨勢并在1997年達到頂峰,約為1986年的5.7倍;此后,全國內部審計的規模開始呈現下降趨勢,到2003年達到底端,這是因為從1997年開始,國家要求內審開始往高質量方向發展,行業內部開始整合機構,在繼續執行財務審計的同時也涉及了其他非財務方面的審計,開始向增值型內部審計發展,為了提高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發展效率和質量,部分審計機構被取締或合并,因而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2003年達到最低值;從2003年起我國的內部審計規模呈現穩步發展趨勢。在整合內部審計機構后,我國的增值型內部審計開始有了初步的發展,我國對增值型內部審計的重視,從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產生與發展過程上來看,我國關于增值型內部審計問題的探討主要還只是集中在增值型內部審計的內涵、發揮的作用上面。另外,對于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應用情況,規模較大的企業,由于它的財務制度比較健全,并且經濟實力雄厚,所以這些大型企業往往有能力并且有需要去進行增值型內部審計工作;而規模較小的企業,由于財務制度不夠完善,并且沒有額外的資金去進行這項工作,因而增值型內部審計在規模較大的公司當中應用比較廣泛。
四、企業增值型內部審計在發展中產生的問題
行業市場需求使得我國企業越來越重視增值型內部審計的重要性,但由于我國起步較晚缺乏經驗,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法制體系缺失。從法律層面看,我國沒有較為明確的法律法規來保障增值型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順利實施,無論是在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上,還是在制定的法律法規中,都忽視了內部審計的增值作用可以參與到公司治理當中,這影響了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發展。并且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缺少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組織機構,缺少具體可行的增值型內部審計規范進行制約和管理。(2)業務范圍相對狹窄。首先,一直以來我國企業增值型內部審計的重點多在財務活動上,很少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實施監控,其次,盡管有少數企業在某種程度上開展了經濟效益審計,但他們也只是利用財務指標來分析企業的經濟效益,很少對企業的組織結構設置是否合理進行分析,導致內部審計在原來的審計范圍內停滯不前,在投資效益審計、物資采購審計、人力資源審計等新的領域沒有更大的突破。這必然會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企業難以開展增值型內部審計活動,增值型內部審計的增值作用自然難以實現。(3)增值型內審方法和技術不夠發達。在審計方法方面,很多企業仍然采用事后查賬技術,沒有進行企業活動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動態監控審計,增加了審計的成本,沒有達到內部審計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的效果。在審計技術方面,我國企業仍以傳統型內部審計的手工審計為主要技術手段,不僅缺乏效率,而且加大了成本支出,與現代信息化社會發展和增值型內部審計的要求背道而馳。
五、完善增值型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
1.完善相關的組織規范和法律法規
在法律法規方面,我國需要進一步制定有關增值型內部審計方面的條例,同時可以借鑒國外法規中適合我國企業發展的條例。從我國國情出發,制定出相應的保障增值型內部審計在企業中有效運行的法律法規,在法律上將增值型內部審計引入到公司的治理中,明確指出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可享有的權利和要履行的義務,以此來保障內部審計部門在增值型內部審計體系實施上的權威性。
2.拓寬審計思路和范圍
堅持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服務導向型”理念,在實際審計工作開展中加強與管理層的溝通,為管理層及時提供內部控制的建議和策略,合理配置資源的同時確保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持續高效地開展。另外,要想實現內部審計為企業增值的目標,應對增值型內部審計新開發的審計產品進行宣傳,來產生主動需求,提供一些經營管理的最佳實務,使企業管理層清楚的了解如何去管理企業,從而改善經營活動,實現自身審計增值。
3.更新審計技術方法和手段
在審計方法上,應該結合傳統審計方法的同時積極采用新的審計方法,例如調查法、流程圖法、平衡計分卡法,提高審計質量,為企業內部審計降低成本,實現增值;在審計手段上,可以采用制度基礎審計、抽樣統計審計、電算化審計等,減少傳統的檢查財務報表和會計憑證的技術,充分利用IT工具對財務報告的合規性審計來進行自動分析,通過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進行判斷和評價,廣泛開展非現場審計,使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時效性及效率得到雙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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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賈淑芬 趙晶 單位:運城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