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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實現高校內部審計全覆蓋要求的大背景下,內部審計外部化被廣泛應用。本文運用swot分析法,系統分析了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勢、劣勢,并提出優化內部審計外部化的策略,探索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協調發展的途徑,以期為優化內部審計全覆蓋提供可供參考的對策。
【關鍵詞】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SWOT分析
一、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SWOT分析
(一)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勢
高校可以獲得更專業和全面的審計服務。之前高校的內部審計業務還局限于查錯糾弊的財務審計,隨著審計覆蓋面不斷拓展,高校內部審計逐步涉及合同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等。在很多高校中,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技能和經驗并沒有及時跟上審計覆蓋面的拓展,因此可以利用專業性較強的外部審計機構來提供審計服務,充分利用外審人員的專業性技能和較豐富的審計經驗來完成審計任務。這對內審人員提升審計技能、豐富審計經驗也是非常好的學習機會。合理分配人力資源,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覆蓋面的擴大,審計工作量的增加,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人員編制的問題限制了審計人員的及時充足配備。外部審計機構擁有大量審計專業人才,所涉獵的審計領域也比較廣泛。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借助外部審計機構的力量來完成新拓展的業務,內部審計人員則可以用主要精力來完成核心的常規審計業務。通過委托外部審計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將人力資源合理分配,提高了審計效率,可確保審計工作質量。能夠更加全面地發揮審計職能,在高校治理中發揮審計作用,為管理層提供決策參考。幫助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審計技能。在內部審計外包的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和外部審計人員全過程合作,共同來完成審計任務。通過內外審計的溝通配合,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從外部審計人員那里了解到前沿的審計理念、審計方法和審計技巧。從外部審計人員豐富的實戰經驗中學習和提高審計技能,豐富自身的審計經驗,拓展審計思路。因此,內部審計外部化能夠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業務水平,促使內審機構提供更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二)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劣勢
外部審計服務質量難以保證。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高校在選擇委托的外部審計單位時,難以確定外部審計人員是否能勝任相關工作。一方面,外部審計人員可能無法全面了解高校的實際情況,難以提供有針對性的審計服務;另一方面,外部審計機構為了獲得審計業務,一般采取低價競爭的方式,由于成本收益的原則,低價必然會導致審計服務質量的降低。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外部審計機構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社會機構,和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之間是短期的合作關系。高校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合作中,外部審計機構有可能僅僅以完成合同為目標,而不是從高校的整體利益出發,甚至有可能出現審計尋租和審計共謀等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給學校利益帶來損害。因此,外部審計機構道德風險的存在,對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帶來了潛在的審計風險。對外部審計產生依賴性。高校一旦將內部審計外部化,內部審計人員將失去培訓提高的機會,長期的審計外包會使高校的審計對外部審計機構產生依賴性,造成內部審計人員業務能力難以提升,高校部分的內部審計職能缺失。部分審計職能的缺失,會使高校內審部門的監督職能不能充分發揮,也會造成高校管理層對內審人員的不重視,從而影響其個人發展。長期看來,過度依賴外部審計機構,對學校的事業發展會產生不利影響。
(三)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機遇
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有法律法規上的支持。200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從制度上承認了內部審計主體可以是“外部人”,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從外部獲取服務。在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第23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中,規定了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合作的一般原則、協調的內容與方法等。因此,國際和國內的內部審計相關規定,都為內部審計外部化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外部審計機構為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提供了客觀條件。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統計,截止到2018年4月,中國注冊會計師(CPA)已經超過了10萬人,這為外部審計機構提供了大量的綜合型專業人才。外部審計機構通過大量承接業務,提升了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豐富了審計經驗,為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資源。專業的外部審計師知識結構涵蓋審計、法律、管理等方面,同時審計經驗豐富。高校應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優化審計資源配置。高校內部審計發展的現實需求。隨著國家對高校內部審計全覆蓋要求的不斷深入,高校需要開展的審計業務大量增加,除了常規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程項目審計之外,逐漸開展經濟合同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多種審計業務。內部審計部門也從過去以防錯糾弊為主的事后審計,逐漸向事前、事中審計拓展。日益增長的內部審計業務量與相對薄弱的內部審計力量之間的矛盾,對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提出了現實需求。
(四)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威脅
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市場混亂。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委托的外部審計機構,多為具有一定資質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咨詢機構等。為了規范外部審計服務市場,國家出臺了關于聘請外部審計機構的相關政策。高校通過招標或比價的形式尋求合作單位。為了承接業務,在競爭中取勝,外部審計機構往往采取低價競爭的方式,低價委托的外部審計公司往往良莠不齊。在提供的審計服務中,外審公司如果僅以完成合同為目標,并不能保證高質量地完成審計任務。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缺乏全面的法律法規。為了規范內部審計外部化工作,我國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如《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協調工作做出了制度規定。就目前的法律法規政策來看,我國至今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服務人員標準的相關規范和政策,這使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服務的質量管控缺乏明確的制度依據。外部審計機構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帶來的威脅。在內部審計外部化的過程中,社會審計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會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如配備的審計人員不能勝任相應的審計項目時,外審機構有可能會采取縮短審計時間、減少審計程序等方式來節約審計成本,使審計質量不能滿足需求。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機構不能對外審機構采取有力的監督措施。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SWOT分析及對策,如表1所示。
二、基于SWOT分析的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對策
(一)高校方面
順應審計全覆蓋發展要求,針對高校實際發展情況,探索內部審計外部化合理實現路徑。一是審慎選擇提供服務的外部審計機構。高校應制定自身會計審計服務外包服務采購流程,以制度化的形式采取綜合評價的方式,避免外部審計機構因低價競爭帶來的不利影響。應從多個渠道盡可能詳細了解外部審計機構,在合理的預算范圍內,選擇專業能力強、信譽好、綜合評價高的外部審計機構。二是明確審計服務外包合同中的條款。內部審計機構與審計外包機構簽訂審計合同時,要在條款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好需要審計的內容、審計責任、審計結果的誤差標準等具體條款,提高外部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三是要嚴格監督內部審計外包業務執行過程。高校應制定外部審計單位工作規范,對外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要求以制度的形式進行明確。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專門人員對外包服務進行跟蹤監督,做好與外部審計人員的溝通協調工作,及時了解審計業務的進展情況,全面把控審計工作質量。四是要借助與外審合作機會,加快內部審計人員培養。為了避免對外部審計產生依賴性,內部審計機構應盡量培養自身內部審計人員,這樣能夠保證核心領域審計業務的質量,同時能在外審執行業務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五是要簽訂有效保密協議,減少信息泄露風險。在審計工作開展前,審計部門應就審計資料的安全性與外部審計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效約束雙方行為,避免高校內部信息泄露風險。六是建立外部審計考評機制,規避審計外部化威脅。高校應加強對外部審計機構的監督與管理,為第三方機構建立規范有效的聘任機制、考核機制和退出機制。
(二)外部審計機構方面
首先,外部審計機構應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良好的信譽和過硬的專業素質是企業在競爭中獲勝的法寶,外審機構要建立健全外部服務質量控制及風險控制制度;其次,外部審計機構要注重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建立審計人員職業培訓學習機制,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為提高審計服務質量提供保障;最后,要健全審計人員激勵與考核機制,評估檢查審計人員崗位勝任能力,建立審計人員業務能力測試制度,開展對審計人員能力的定期考核。
(三)國家監管部門方面
國家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內部審計外部化服務的制度規范,制定審計人力資源準入標準,完善行業招聘進入機制,建立審計人員崗位準入制度,從制度層面為優化審計隊伍人才結構提供保障。同時,要建立健全監管體制,針對提供審計外包服務的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問題、提供服務的范圍進行明確規定,以制度的形式規范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市場,從而提高審計服務質量。逐步建立完善審計質量評價體系,以建立企業庫的形式將審計資信好的審計機構納入遴選范圍,并建立考核退出機制,將資信差的審計機構進行排除,為高校選擇合適的委托外審機構提供借鑒。確立社會審計機構信息披露公開制度,建立高校對社會審計機構評價機制,以社會審計機構提供審計服務的質量、態度、效率、有無違約違法行為等為指標建立審計評價檔案,有效約束審計機構道德風險行為。
三、結語
隨著高校對內部審計服務質量及效率要求的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外部化是內部審計機構有效發揮審計職能的重要途徑。高校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規范高效的審計外部化策略,進一步完善審計服務外包的管理機制,努力實現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有機融合,促進高校內部審計的健康發展,積極發揮內部審計作用,為高校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杜文雙 單位: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審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