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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術界有關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內容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策略和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并實施民族政策以及提升民族工作理論等。梳理這些研究成果,無論是深化歷史人物研究,還是完善當下民族宗教工作,都十分必要。
關鍵詞:;民族宗教;民族政策
解放初期,出任西北局副書記,負責陜、甘、寧、青、新等西北五省的民族宗教領導工作。在幾年的工作實踐中,他逐漸索出了一套獨具特色的民族工作策略和方法,成功地解決了西北地區多起民族沖突,帶來了該地區的民族團結、經濟發展和西北政局的穩定。
一、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的重要性
選擇對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進行綜述,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西北地區重要的地理位置。西北地區自古以來都是我國民族成分最為復雜,民族沖突最為嚴重,疆域非常遼闊而經濟發展又相對落后的地區,是民族問題較多區域,所以,這一地區的發展和穩定關系到整個中國的團結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新中國成立后,這里大概生活著至少十五個少數民族,他們信奉不同的宗教,民族沖突時有發生,新中國的穩定需要西北的穩定和發展。第二,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探索的源頭。在這一時間段里,我黨開始了在領導下對西北民族區域工作的早期探索,其中某些成功的政策可以說是我國現行民族區域政策的源頭,例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法治制度等等。而這些早期的探索和開展可以說是成功的,我黨不僅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民族政策,解決了當時復雜而又嚴重的民族問題,而且還順利完成了黨在建國初期西北地區各項制度的確立,例如民族地區工作的順利推行,保證了該地區的穩定和發展,這些都為我國后來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成功經驗,對于建國初期新政權和社會的穩定具有重大意義。第三,當展大西北的需要。隨著時展,對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時代背景下,地處“一帶一路”核心區域的西北民族地區如何抓住機遇,利用這一便利條件發展自己,繼續保持西北地區的穩定和繁榮這本身就是一個全新的課題,而追根溯源,推陳出新的民族工作方法和民族政策不失為一個正確可行的方法。基于以上三點原因,對解放初期領導下黨的西北地區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和對現有相關研究成果的梳理都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讓我們找到更加符合西北各民族心理和民族傳統的民族政策。因為在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成功的根本就是其高度重視西北地區民族工作的結果。他在該地區的所有的工作都是以民族工作為中心逐漸展開的,民族工作是其工作的重心和支點,是西北各項工作中最大的實際,是首要任務。他曾說:“民族問題就是西北地區的實際,西北的所有工作,如果脫離了民族問題,就是脫離了實際[1]”。正因為此,此間積累了大量成功的民族工作經驗,這必將成為現在我黨民族工作的寶貴財富。
二、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綜述
學術界對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最早應該是1997年馬文瑞的一篇回憶文章,即《對同志和西北局工作的一些回憶》一文[1]。文章論述了西北局開始討論部署西北工作方針政策,并提出要“吸收各民族有代表性人物參加政府,在一切工作中要照顧民族特點,要正確對待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要大批地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適當發展黨員”等五項措施。這實際上成為后來主政西北工作的總方針,他在實際工作中嚴格遵守這五大原則,并取得成功。作者還從以下三方面講述了此間取得的成就:第一,在工作中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尊重少數民族傳統和風俗習慣。大力恢復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事業,興辦學校,利用各種形式和機會介紹少數民族的優秀文化藝術,使他們感到我們是真心誠意幫助他們,尊重他們的,使他們感到了祖國大家庭的溫暖,建立了廣泛的民族統一戰線,極大地團結了各少數民族。第二,在中重用和培養少數民族干部,順利完成西北;在組織上適當地安置在西北各地有影響宗教人士擔任一定行政職務。有關這些我黨早期培養和重用的少數民族干部和宗教領袖,后來很多學者在研究中也多次提到。第三,在西北地區剿匪反霸斗爭中采取正確的民族政策和策略,成功評定了多起民族地區武裝叛亂。1950年5月8日,甘肅平涼、海原、固原等地回族叛亂;青海、甘肅、四川交界的藏區甘南馬良、馬元祥叛亂;1951年春,新疆以烏斯滿為首的叛匪殘余勢力在新、甘、青三省交界煽動部分群眾叛亂和進行搶劫事件;1951年底,青海昂拉藏族地區封建世襲千戶項謙武裝叛亂。此后經過近二十年的深入研究,有關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不斷豐富起來,無論是在西北的民族政策,還是民族工作方法、原則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認識,所涉及內容在馬文基礎上不斷深入和擴大,數量至今大致五十篇左右,專門的著作雖然沒有,但在《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革命生涯》(中共黨史出版社,2002年版)、《文集》(中共黨史出版社,2013年版)等專著中都有一定篇幅講述。為了讓讀者更清晰地了解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現狀,現將主要觀點綜述如下:
(一)“穩進慎重”的民族問題處理原則研究
由于西北地區特殊的歷史地理原因,導致該地區長期以來存在著極為復雜的民族宗教問題。所以在西北地區,無論是包括,植樹造林,發展農牧業等經濟工作,還是解決民族叛亂,民族沖突等民族武裝問題,都必須十分小心謹慎,否則在解決民族問題過程中將會制造出更多新的民族問題而使得相關工作根本無法進行。所以,在主政西北工作期間,首先確定了工作中必須堅持“穩進慎重”原則,極大地克服了有些同志工作中的“左傾”和“右傾”兩種錯誤,為西北民族工作制定了工作原則,它成為各個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處理問題的依據,有利于減少民族摩擦,緩和民族矛盾,保證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有關這一原則,幾乎所有對研究的學者都有所論及。例如,2009年,劉立軍發表的《善做統戰工作的》一文指出[2],采取“穩進慎重”的方針處理民族宗教地區的復雜問題,防止和克服“左”的思想和“右”的傾向;2011年,鞏瑞波發表的《是如何處理西北民族問題的》一文同樣提到用“穩進慎重”方法[3],和平解決民族紛爭與叛亂,糾正中“左”的傾向;2013年,高璐佳,楊榮國二人聯合發表了《關于處理西北民族問題的探索與實踐》一文[4],也講到了對處理西北民族問題的重要貢獻之一就是采取“慎重穩進”的方針,妥善解決民族紛爭和叛亂。
(二)“民族統戰”思想重點研究
在對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有關其“民族統戰”思想的研究成果最多也是最豐富的。的“民族統戰”思想主要指團結一切可以團結和培養的少數民族愛國人士,尤其是民族宗教的上層人士和在本民族中有重大影響且威望較高的人士來完成以下兩個任務:第一,減少各少數民族對新政權的不信任,建立彼此間的信任和互助,利用宗教界上層愛國人士的認同和幫助徹底解決民族問題,完全孤立民族反對派;第二,為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培養民族干部,讓他們去教育和發動本民族的人民,以發展各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及文化教育事業。
(三)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研究
對于在西北地區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問題上,,,等人早已達成共識并有深刻的認識。為此,還專門給時任西北局第一書記的寫了一封信—《致西北局》[5],來告訴在西北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重要性,要求,等應在工作中不斷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在后來的具體工作中也在努力培養和選拔大批少數民族干部來完成以上兩大任務,這在很多學者的研究成果中均有涉及。例如,1951年4月5日,同志在西北軍政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上發表了題為《關于民族區域自治和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問題》講話[6],明確指出,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增強民族團結,是為了“鞏固政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立各民族人民代表會議”。具體做法是在青海,甘肅,新疆,寧夏,陜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數民族存在的地方的地委,都應開辦少數民族干部培訓班,或干部訓練學校;在組織上適當地安置在西北各地有影響宗教人士擔任行政職務等,這在《文選》中多有涉及。正因為我當在解放初期培養并任命了大批民族干部,才使得新中國成立后的五十年代初期,西北地區民族叛亂才能順利解決,許多新政在民族地區才能順利推行。
(四)團結和爭取宗教界上層愛國人士,用統戰方法解決民族問題研究
正如高璐佳,楊榮國在其論文《關于處理西北民族問題的探索與實踐》一文所言,抗戰勝利后西北地區的主要民族問題是:民族矛盾尖銳,反動勢力猖獗,叛亂事件頻發。用團結上層愛國人士的統戰思想成功地解決了這些問題,穩定了西北局勢,具體研究成果如下:
1.提出“聯合封建反封建”的統戰理念,利用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支持和幫助,減少西北及各項工作阻力的研究。“聯合封建反封建”主要是指在工作中,首先應爭取團結和聯合各少數民族上層宗教人士,然后再發動群眾進行反封建地主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通過在政治上加強政策宣傳,在經濟上努力恢復發展生產,在文化上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等方法,從而最大限度爭取到更多的少數民族上層人士和宗教人士來支持本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和工作。如果不支持,在具體工作中,他們應至少可以保持中立,減少民族工作阻力。例如,學者冉文偉的《的民族思想及當代啟示》一文[7]和仲杉《建國后統一戰線實踐研究》一文[8]都對提出“聯合封建反封建”統戰理念的提出和具體實施進行了詳細論述。二人指出,在西北工作中堅持“聯合封建反封建”的統戰理念,團結愛國宗教人士推動統戰工作,依靠民族宗教人士平定民族叛亂,謹慎穩進搞好西北地區工作,改善了人民生活,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各項事業發展,在實踐中積極探索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仲杉認為,這些民族思想有一定當代啟示:堅持民族平等,實現共同繁榮;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等。
2.團結和重用宗教愛國人士,從而進一步推動統戰工作研究。宗教領導人士無疑在民族地區有著的重要的威望,影響力和號召力。為了獲得他們的支持,大力團結和爭取民族宗教界上層領導人士,并啟用他們擔任政府職務。例如,啟用在西北各地有影響的馬鴻賓、黃正清、馬輔臣、喜饒嘉措等少數民族領袖以及在群眾中有威望的包爾漢、賽福鼎等民族同志擔任重要行政職務,他們先后都被延聘參加了各省人民政府的領導工作。馬、黃、馬、喜、包等人都作了副省長和省長。與此同時,各地和各縣也都相繼安排了一大批民族民主和宗教人士任職于政府各部門職務。利用他們對地區事務的熟悉優勢和本地區民眾進行溝通,處理和開展日常工作。此間,同志還親自與許多民族民主人士頻繁交往,給他們講形勢,談工作,建立了深厚的個人友誼。這里最具代表性的是與保持了四十年深厚友誼的藏族首領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此人在評定藏區民族叛亂,以及西藏的和平解放諸多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1997年馬文瑞的《對同志和西北局工作的一些回憶》一文,2014年郝鵬飛的《新中國成立初期是如何做好西北民族工作的》一文[9];2014年宋毅軍,王超的《與新中國的民族宗教工作》一文[10],都描述了二人的友好往來。1989年班禪大師逝世后,在回憶文章中這樣寫道:“中國共產黨失去了一位忠誠朋友,我失去了一位合作共事四十個春秋的知心朋友。而和藏族喜饒嘉措活佛更是為了人民的利益,結識在了一起并成為一生的摯友。對喜饒嘉措大師及其尊重、信任、推心置腹、肝膽相照,贏得了大師的信賴和支持。新中國成立后,這位在國民黨時期不為授印、封號所動的大師,毅然出任青海省副省長和中國佛教協會會長,為新中國貢獻力量。在長期的和各宗教界愛國人士的往來中,真正做到和他們真誠相見,友好合作,并和他們建立了深厚友誼,這種相互的信賴和友誼后來成為黨和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聯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幫助黨進一步推動了民族統戰工作的順利實踐。
3.依靠民族宗教人士的支持,平定民族武裝叛亂,穩定西北局勢研究。解放初期,西北地區政局非常不穩定。主要因為國民黨反動派的殘余勢力以及實行地盤割據,以搶劫錢財為目的慣匪的大量存在。他們利用民族地區的民族矛盾和沖突組織發動民族動亂,燒殺搶掠,威脅西北地區政局穩定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所以,剿匪平亂是西北政局穩定的重要工作。但地處民族地區的剿匪平亂需要非常謹慎,否則會激化民族矛盾,引起更大的民族沖突。為了妥善地處理這一問題,西北局和同志在剿匪平亂工作中,采取了大力依靠民族宗教人士的支持和幫助這一正確的政策和策略,不但減少了戰亂傷亡,而且愛迅速有效地平定了多起民族叛亂,穩定了西北政局。建國初期,西北地區幾次較大規模的民族武裝叛亂有,平涼、固原地區回族動亂;解放初期西北地區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青海昂拉藏族地區項謙叛亂;甘南藏區馬良、馬元祥叛亂;新疆烏斯滿叛亂和搶劫事件等。有關這些叛亂,作者馬文瑞[1],鞏瑞波[3],高璐佳[4],劉斌[11],李恬[12]等在其文章中都有論述,且論述內容大致相同。對于這些叛亂,西北局采取的做法大致如下:首先,向叛亂群眾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閡,拉近民族關系;其次,派本民族的民族上層人士參與宣傳和談判工作,促成和平解決;最后,對那些頑固的國民黨殘余武裝流竄分子進行武裝清剿。在這些解決方法中,民族宗教上層人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例如,甘南藏區馬良、馬元祥叛亂,組織了由民族上層人士和頭領組成的訪問團,以藏族首領黃正清為團長,赴夏河地區進行宣講,在頭人、宗教人士中和廣大藏區群眾中積極宣傳黨的相關民族政策,對這里的民眾做了大量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向叛亂群眾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閡,拉近民族關系。經過半年的努力,廣大藏族群眾與馬良股匪劃清了界限,這為徹底殲滅馬良股匪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又如,青海昂拉叛亂,采取了以政治爭取為主,軍事清繳為輔的原則,在喜饒嘉措、班禪行轅等藏族首領人士的共同參與幫助下,歷時兩年的叛亂最終被和平解決。可見,在解決民族地區的叛亂過程中,民族愛國人士和民族宗教領袖起的作用不容忽視,有了他們的鼎力相助,解決叛亂減少了阻力和人員傷亡。在對解放初期主政大西北研究中,有關以上內容的研究是人物研究中最為豐富和詳盡的,發表的論文數量也最多,如此詳盡的研究對于現在的民族統戰工作毋庸置疑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但也帶來兩點不足,首先,各學者對民族武裝叛亂史實本身研究重復雷同,沒有什么新意,大致內容相同。其次,在對與各民族宗教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過程和他們之間對地方政務(例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共同探討和實踐方面有進一步研究的空間。
(五)積極探索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研究
是黨內較早開始關注民族問題的領導人之一,也是最早介入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并對民族區域自治有深刻見解的領導人之一。對于我國各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成立,均有參與并傾注了大量心血,而很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經驗都是在其主政西北期間形成的,這些都為后來中國各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成立積累了大量的寶貴經驗。有關民族區域自治思想研究的論文并不多見,所以有關這方面的研究也是不多的。只有很少一些學者零星論及。其中以青島黨校的冉文偉[7]和從事民族法學研究的研究員吳大華[13]為代表,二人分別在2013年和2015年發表了相關論文,提出了對民族區域自治中的民族平等團結,共同協商原則;發展民族地區經濟,堅持民族共同繁榮,縮小民族差別,保證國家長治久安方法;以及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實現民族區域自治等內容進行了研究,這些經驗都成為現在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內容。可以說當年面臨的很多問題如今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仍然存在且成為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例如,如何發展民族地區經濟,縮小民族地區間的經濟差別,提高民族地區經濟發展速度,新時代環境下,如何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等,都需要進一步更好地研究解決。我們可以參照當年的經驗,結合如今的具體情況進行深入探索,這將是一個全新的課題。
三、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當代啟示
綜上可見,解放初期,在西北民族地區工作期間,面對西北地區復雜的民族成分、反動勢力猖獗、叛亂事件迭起不斷、經濟文化極端落后的嚴峻現實,他首先把民族工作擺在了各項工作的突出和首要位置,在幾年的工作實踐中,他最終以卓越的政治智慧、高超的領導才能,在貫徹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時,逐漸探索出了一套獨具特色的關于解決民族沖突,穩定民族地區政局和繁榮民族區域經濟等民族工作的策略和方法,團結了一大批民族人士,成功地解決了西北地區錯綜復雜的民族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不但維護了西北地區的社會穩定,而且還促進了少數民族的全面發展。尤其是西北地區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極大地改善了西北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最終得到西北各民族對新政權的認可與支持,為西北地區政治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作為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在長期從事民族宗教工作過程中為我們積累了經驗。他創造性地提出了“團結封建反封建”,在民族區域自治中要反對“兩種偏向”、做好“兩個準備”等著名論斷。始終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相統一,有效地化解了西北地區的多起民族沖突,這些民族思想和政策的實踐對于我們今天實現民族和諧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第一,實行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尊重西北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是開展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只有堅持這一出發點,才能減少民族矛盾和沖突,大力恢復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各項事業。例如,文化教育事業,興辦學校,發展民族經濟,興修水利,發展貿易等政策等。第二,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重點是民族區域自治法。從而不斷完善我國政治體制,健全我國法制建設。總之,建國初期對主政大西北的研究成果已經由具體上升到宏觀的民族理論研究,涉及到他的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統戰,民族區域自治等內容,可謂成果顯著。但對于主政西北期間的西北地區經濟,教育,醫藥衛生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對后來的影響都略顯不足,缺乏一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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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香蘭 單位:廣州中醫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