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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音樂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其相關的音色、音調、節奏、旋律等方面都有明顯的民族色彩,且其中蘊含著各種民族文化知識,具有濃厚的民族文化氣息。民族風格是民族音樂的身份標準,其中的文化底蘊是民族音樂的內在支撐,兩者缺一不可。在音樂實踐過程中,既要延續和突出民族風格,也要保留和加強文化底蘊,關于二者的實踐也需要保持統一性。
關鍵詞:民族音樂;民族風格;文化底蘊;傳承
民族音樂之所以具有明顯的民族特色,是由于相關音樂都有鮮明的民族風格或特色,且其中蘊含著特定民族的文化內涵,從而從外在形式到音樂內涵都和其他音樂有著極大的差異。要徹底了解民族音樂,就必須要從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兩方面來把握,了解這兩方面的具體所指,在此基礎上,才能就民族音樂的發展形成明確思路。
一、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
其一,飽含民族情感的音調音色。音調是音樂的基本要素構成,有高低音之分,不同音調能夠表達不同的情感,如低音常常表達哀傷、憂愁的情感,而高音則表達了喜悅、幸福、自豪的情感等,不同的民族音樂會通過音調表達不一樣的民族情感。以蒙古族長調音樂為例,蒙古民族由于特殊的草原環境條件和曲折的民族歷史發展,形成了當地民族外在粗獷、內在憂傷細膩的情感特征,因此其長調音樂也以低音為主,低沉悠長的音樂表達實質上也是蒙古族悲天憫人民族情感的具體詮釋。音調的高低能夠反映人的情感,各種民族音樂都會通過合適的音調來表達民族特殊的思想情感,從而形成民族音樂的基本音調特征。音色和音調一樣,也能夠反映一定的民族情感。其二,反映民族性格的節奏旋律。音樂旋律是多個樂音共同建構起來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序列。這里所指的旋律主要是指音樂曲調,特定音樂中的主要旋律能夠確定音樂的基調。節奏和旋律是音樂最基本的要素。同一個民族的音樂往往在旋律節奏方面比較相似,音樂旋律和特定民族的性格特征有很大關系,如有的民族民眾性格比較樂觀,其民族音樂中的旋律就比較明快活潑,有的民族性格偏向憂郁和細膩,其民族音樂旋律就會偏向悠長舒緩,以便于抒情。其三,展現民族生活的歌詞敘事。民族音樂是在一定社會基礎上的藝術創造,音樂創作者關于特定歌詞的創作會以特定社會生活為背景,以生活實踐場景敘事進行情感表達。因此不同民族的音樂敘事大多展現了各個民族特殊的社會生活情境。如蒙古族的音樂中展現了特殊的草原生活,而農業民族的音樂則會展現農業生產生活的場景。每個民族特殊的文化符號在相關音樂中出現時,特定音樂的民族特征便得到了顯著的突出。其四,應用民族樂器的音樂伴奏。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是從視覺到聽覺的整體感受和體驗,其中的伴奏樂器也是民族風格的重要體現。很多民族音樂都應用了民族特殊的樂器來伴奏,如馬頭琴、葫蘆笙、琵琶、二胡等,在用相關樂器為民族音樂伴奏時,自然也能夠突出特定音樂的民族特征。其五,體現民族審美的音樂形式。審美是藝術的基本要求,所有的藝術形式都要以審美為標準,民族音樂同樣有審美要求,并以一定審美為追求。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在很大程度上和其音樂形式所呈現出來的民族審美有關。民族音樂的各種形式表現大多體現了獨特的民族審美。
二、民族音樂的文化底蘊
民族音樂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和組成部分,因此民族音樂中往往有著豐富的文化底蘊,了解了相關底蘊,才能真正理解民族音樂的情感及訴求,才能真正感受民族音樂的魅力。結合民族音樂和文化的關聯,民族音樂的文化底蘊可以通過以下方面來理解。首先,民族音樂記錄了民族生活知識。民族音樂中的知識經驗,主要包括如下內容:第一,民族道德。每個民族在社會生活中都會形成一些基本倫理道德規范,形成民眾生活的隱性準繩,民族音樂會通過一定方式反映民族特有的道德規范要求。第二,民族生產知識。民族音樂抒發了民族情感,展現了民族生產生活場景,在相關場景的敘事中,有關音樂會把一些民族生產知識隱含在其中。第三,民族生活常識。民眾在民族社會生活的實踐中會積累大量的生活常識,這些生活常識會逐漸演化成為民眾的生活習慣和方式。民族音樂創作者在描述民族生活時,會自然而然地把其中的生活常識展現出來。第四,民族制度規范。為了使民族生活更加有序,很多民族都形成了一些鄉規民約,形成地方性的制度規范,確定民眾實踐行為的界線。民族音樂會因為音樂創作需要而包含一些和民族規范相關的內容。民族生活中的知識經驗眾多,民族音樂的創作涉及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民族音樂會在不自覺中記錄下民族生活的各種知識。其次,民族音樂的應用隱含了民族習俗內容。民族音樂主要是指民歌、曲藝音樂及戲曲音樂、民族間器樂等,很多民族音樂都生成于民間,是基于一定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音樂創造,如部分少數民族的哭嫁歌,以及一些民族宗教信仰的儀式音樂等,很多音樂在生成之初都有一定民族生活實用目的,這使得部分音樂實際上成為部分民族習俗的重要構成部分,相關音樂的應用能夠反映一定民族習俗。民族習俗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民族音樂與特定民族習俗的緊密聯系使得其還能夠反映民族特殊的習俗。再次,民族音樂的音調反映了地方語言特色。很多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特定民族的語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民眾的語言表達習慣會沿用到音樂中去,影響到音樂的語言構造和音調。通過部分民眾音樂的音調和語言表達可以追溯出特定民族的語言習慣或特征。因此,民族音樂實際上還隱含著一定語言知識,反映了特定民族的語言特色。再次,民族音樂變遷記載了民族歷史發展。民族音樂從生成到現在的面貌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經過不斷變遷而形成的歷史結果。每個歷史階段的民族音樂都會融入一定的時代性因素,會因為時代環境而形成變化。比如特定時期的民族融合體現在民族音樂中,就是不同民族音樂間的融合。同時,民族音樂自身也會因為時代要求形成一些變化。因此從民族音樂的變遷中可以窺見民族歷史的發展,民族音樂對特定階段的民族歷史發展具有說明意義。另外,民族音樂建構了特殊的民族文化意象。文化意象是一定民族在歷史發展中對于一定事物形成的文化認知,特定事物具有相對固定、獨特的文化含義,有的還帶有豐富的、意義深遠的聯想,不同民族的文化環境條件不同,文化意象也有一定差異。隨著文化意象的文化符號演變,民族音樂中常常包含著各種文化意象,這些意象的存在從側面增加了民族音樂的文化意味。
三、關于民族音樂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的實踐原則
民族風格是民族音樂的身份表征,文化底蘊是民族音樂的內在支撐,在民族音樂的發展過程中,兩者缺一不可,必須堅持合適的實踐原則才能讓民族音樂在當下社會中的發展更加合理。
(一)延續和突出民族風格民族風格對于民族音樂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相關風格的特色表現直接說明了民族音樂的民族身份,能夠使受眾直接了解民族音樂的民族歸屬,也能夠發揮民族音樂對特定民族的文化傳播意義。同時,相關風格也反映了民族音樂和其他音樂的不同之處,是使得民族音樂成為獨立音樂形式的重要因素,能夠使民族音樂在各種音樂形式沖擊下,繼續保持自身的主體性。為了使民族音樂在實踐發展中能夠保持自身本色,使有關音樂的發展前后一致,實踐者必須延續和突出民族風格。首先,提煉出民族風格的基本特征。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是由多種因素形成的外在表現和感受,不同風格具有不同的特征表現,實踐者要延續和突出相應的風格,必須要掌握相關風格特征。其次,分析相關特征的關聯因素。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民族音樂的各種風格表現由一定因素所促成,如特殊的節奏旋律和其中的曲調格式有關,等等。要使相關音樂的風格得到延續和突出,必須把握影響風格的相關要素,通過相關要素的合理應用,促成相應風格的外在表現。再次,在音樂實踐中保留風格特征因素。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由多種因素促成,不同的樂器應用及不同的旋律搭配最終形成了民族音樂民族風格的整體表現。實踐者要體現相應作品的民族風格,必須在作品中適當應用各種因素,以相應要素的作用發揮促成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表現。最后,確保民族風格特征相關要素在音樂作品中的比重。在當下音樂形式多樣化發展的環境下,民族音樂必須突出自身的民族風格特征,才能與其他音樂形式區別開來,凸顯出自身的個性,而要突出表現相關風格,則需使體現其民族身份的要素在作品中占有足夠的比重。
(二)保留和加強文化底蘊文化底蘊的存在使得民族音樂不單單是樂音的簡單組合,而是成為某種文化的象征,能夠使受眾通過民族音樂了解和感知民族文化,同時使受眾感受到音樂的思想性,使其體驗到民族音樂的無窮魅力。由此可見,文化底蘊豐富了民族音樂的內在,支撐了民族音樂的存在,在相關音樂的實踐中,必須要保留和充實其中的文化底蘊。對于相關原則的實踐,可以從兩方面來著手。一方面,保留民族音樂的文化特征,保證民族音樂的文化內涵。從以上分析可知,民族音樂的文化底蘊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包含和承載了諸多與民族相關的文化知識經驗,受眾在欣賞民族音樂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會感受到其中的文化氣息。因此實踐者要保留民族音樂的文化底蘊,首要問題是繼續在民族音樂中沿用已有的文化信息,繼續發揮音樂的文化載體作用。其次,立足民族文化基礎,增加民族音樂的文化融入。民族音樂生成于民族文化基礎,文化是其內在根基,但是在音樂藝術的發展過程中,由于實踐者對于音樂本身的技巧性追求,民族音樂的文化內涵逐漸被淡化。為了使民族音樂繼續擁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或者使民族音樂形成更濃厚的文化氣息,實踐者需要立足民族文化基礎,適當加強和更新民族音樂的文化融入,加強其文化底蘊。
(三)保持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的一致性從根本上說,民族音樂是民族文化體系的構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的代表和外顯。民族音樂中的文化底蘊基于民族文化基礎而形成,其民族風格是其民族屬性的外在表現。因此,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實際上是形式和內里的關系,也有因果邏輯的關系存在,兩者相輔相成,相互影響,民族風格能夠影響文化底蘊的程度,文化底蘊也會影響民族風格的表現。因此在民族音樂的實踐過程中,關于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的問題要統籌考慮,努力促進二者的統一。對于這一原則的實踐,可以按照如下思路來落實。首先,把民族文化作為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共同的出發點。即以民族文化為出發點來打造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在民族文化基礎上增強音樂的文化底蘊,使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的相關工作都從民族文化出發來實踐。其次,以民族性統領民族風格和文化底蘊的實踐。民族音樂的民族風格比較明確,主要是指相關音樂風格要有明確的民族色彩。民族音樂的文化底蘊,則是指蘊藏于音樂之中的民族文化內涵和審美趣味,以及民族精神、審美原則和思維方式等。民族性是文化底蘊和民族風格的內在屬性,兩者都必須要參照民族性來實踐,以民族性為具體實踐標準,才能使兩者最終的實踐結果在根本上保持一致。
參考文獻:
[1]劉帥.新時期民族音樂的傳承與發展———評《中國民族民間音樂》[J].中國教育學刊,2016(10).
[2]吳云.跨界民族音樂之曲調互文研究———以中蒙烏珠穆沁部長調為例[J].中國音樂,2016(4).
[3]鐘怡.少數民族音樂傳承發展中的本色延續探討[J].貴州民族研究,2016(4).
[4]丁朝霞.中國民族民間音樂走出困境的思考[J].四川戲劇,2016(6).
作者:張曼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