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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經濟環境愈發完善,社會建設水平逐漸提升的形勢下,林業建設發展愈發受到社會各界關注,而林業會計核算作為提升林業管理水平、維護其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其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對森林生態效益的維護愈發重視。文章以此為背景,探究林業會計核算針對森林生態效益的優化途徑,為相關工作者提供一定參考依據。
關鍵詞:林業;會計核算;生態效益
在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逐步推進落實情況下,森林生態價值會計在林業會計中的重要性日漸凸顯,不僅是相關會計人員掌握各項林業建設發展內容與經濟活動關聯的重要內容,也是相關部門分析林業建設發展的科學性與合理性的重要依據。林業會計核算的優化途徑,成為相關工作者為林業建設發展兼顧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提供合理方案的關鍵。
一、森林生態效益及其會計核算基本內容
針對森林生態效益,從廣義角度出發,其主要是指森林生態系統自身對生態環境的服務增益價值、土地資源利用效益、環境穩定性、生態系統多樣性等,均處于森林生態效益范疇內。在社會形態逐步優化轉型、可持續發展理念愈發普及的情況下,森林生態效益不僅是林業建設發展側重考慮的內容,也是我國維護林業建設的綜合效益的重要參考。同時,經濟效益作為支撐林業建設中的各項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其與上述森林生態效益內容的有機結合,成為林業會計從核算角度分析森林生態效益整體構成與價值影響的途徑。受此影響,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核算基本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其一,受森林生態效益自身內容構成與運作機制影響,其會計核算內容具備一定的綜合性,其需要考慮包括林學、生態經濟學、生態學在內的各項內容,以此為會計核算提供比較全面的價值核算內容,為會計人員開展落實核算工作提供有利條件的同時,也使得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核算工作呈現一定的交叉性與邊緣性。其二,該會計核算工作側重對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的各項森林生態活動,以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作為核算對象,落實各項核算工作內容。其三,在會計工作自身運行機制的影響下,森林生態效益會計核算工作同樣具備一定的反映與控制職能,其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呈現兼具會計工作內核與森林生態效益框架的特性,是當下林業會計的重要分支,也是相關企業單位在兼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情況下,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重要工作內容。
二、森林生態效益收入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1.會計科目設置合理性尚待完善
基于社會發展對林業建設的要求,林業會計在實際工作中側重對森林生態效益進行管理與控制,凸顯其外在經濟性,便于會計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將會計制度引入森林生態效益管理工作中,為會計核算工作奠定基礎。但在實際情況中,受森林生態效益自身的綜合性以及部分企業單位過于偏重財務會計、忽視森林生態效益會計工作重要性的影響,會計工作的調整管理事項呈現一定的滯后性,進而導致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科目設置缺乏一定的合理性,使得整體林業會計工作在開展森林生態效益核算活動時,其得到的會計信息存在準確性與真實性不足的問題,削弱了會計核算工作的實際功效,不利于相關部門控制管理森林生態效益。
2.核算方法尚待完善
在目前的森林生態效益管理工作中,會計核算方法主要采用收益法或資本法以及二者的組合形式開展核算活動。但受森林生態效益自身外部經濟性能不明顯以及林業企業單位實際經濟活動多樣性的影響,上述核算方式在實際落實過程中難以達到有效反映與控制管理森林生態效益的目標,同時對林業建設中的各項產權也有一定不利影響,使得相關企亊業單位在長期林業投資運營過程中難以推進經濟發展進程,凸顯了核算方法在當下林業發展環境中亟需完善的特性。
3.會計確認基礎問題
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管理需求,在利用會計核算工作整合森林生態效益進行管理時,目前以收付實現制為主要應用方式,以此從企業單位實際經營發展角度出發,合理控制管理森林生態活動產生的各項成本。該方式雖然具備一定的便捷性,但其對相關企業單位的經濟效益影響較大,使其在長期經營發展過程中難以有效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因此,會計確認基礎的合理性,是林業企業單位借助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核算工作,維護自身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鍵。
4.缺乏森林資源再生產考量
在目前的森林生態效益管理中,針對森林資源再生產環節,其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形成殘缺補償。其一,基于林業資源市場銷售的利潤收益所進行的林業建設成本收回。其二,在時間影響下的補償,主要是基于銷售效益,從育林基金中按特定比例進行提取。在上述操作基礎上,林業企事業單位可開展林業資源再生產工作。在目前的林業生產管理環境中,育林基金的使用是在地方財政的統籌安排下進行的,但育林基金自身是由各企事業單位從經營銷售收益中提取的。在該機制影響下,在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林業再生產活動時,因會計工作缺乏對再生產上殘缺補償的考量,導致林業生產秩序缺乏有效保障,其資本在此影響下無法得到維護,不利于企業在林業生產經營中維護自身經營發展穩定性。
三、基于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核算優化工作
1.提升會計科目設置的合理性
目前,森林的生態效益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通過建立森林生態效益基金獲得的國家補償,另一部分是由于各種原因無法補償的。因此,對于這兩個部分,有必要建立兩個通用的會計分類項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益”和“森林生態效益外部經濟價值”。其中,“森林生態補償收入”一般用于計算森林經營組織收到的森林生態補償收入。為了充分反映森林生態效益的來源,可以使用“森林生態補償補償收入”的一般分類來確定相關細節,例如“國家補償”,“社會補償”和“其他補償”。“森林生態支出的外部經濟價值”專門用于計算在特定報告期內沒有適當補償的情況下,林業組織向其他會計實體提供的森林生態效益的價值份額。同時,應為資產類別創建一個分類科目,以對“應收外部經濟生態效益”進行分類。該帳戶專門用于記錄林業組織未獲得的森林生態效益的外部經濟價值。在計算此金額時,應注銷對象“應收森林生態效益的外部經濟價值”,并包括對象“森林生態效益的外部經濟價值”。
2.完善會計核算基礎與目標
森林資源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公益林,另一種是商品林。因此,在核算森林資源時,應考慮到每種森林資源的特點,選擇不同的核算方法。例如,公益林是公共產品,可以在公益林的生產和開發中產生一些生態和社會效益,該功能值應包括在公益林的林業效益計算中。同時,公共林的管理和經營將消耗某些森林資源,其消費價值應包括在林業會計制度的支出項目中。關于公益林的投資,必須堅持專項撥款的原則,建立適當的預算和決算制度,并以平衡的方式執行。在計算商品林時,由于商品林可以提供一定的生態和社會效益,因此也應將其包括在收入項目中。而針對會計核算目標,在林業發展過程中,有必要逐步實現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協調成本效益,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把環境保護放在首位。如果林業生態不健康發展的問題無法解決,將增加森林資源負擔,在這種情況下,它將通過林業管理增加對森林資源的影響,要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林業的環境成本應包括在林業的評估和核算中。
3.完善核算對象與核算體系
考慮到森林生態效益的管理需求,在這些方面需要完善會計制度。首先,環境成本應包括在核算體系中,包括自然資源消耗成本、環境破壞成本等;其次,核算森林資源資產,包括林地資產、森林資產等。預計企事業單位通過林業建設獲得收入等;最后,環境利潤也應納入核算體系當中。林業發展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我國的生態和環境工作。通過平衡社會、經濟和環境利益來發展林業經濟,這三個優點需要沿相同的方向進行協作。便于林業建設發展構成良性循環,促進我國林業的發展進程。因此,在實際核算過程中,林業核算制度除需要將林業經濟的社會收益與經濟收益相結合,創造的社會效益生態也是林業的效益。
4.完善會計信息披露形式
森林生態效益核算信息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披露:補充報告和獨立報告。其中補充報告方法是指當前林業會計系統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用于反映森林生態效益核算信息以及森林資源和環境問題對財務狀況和績效的影響。林業組織考慮將其包括在將要的當前會計報告中。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它非常簡單,易于操作并且不會造成太多理論或技術問題。缺點是難以全面評估環境績效。獨立報告方法是指不調整現行森林會計報告,而是準備單獨的森林生態效益會計報告進行披露的方法。例如,還可以編制一份特殊的森林生態效益收益表,一份詳細的森林生態效益成本表和其他報告,以及一份單獨的詳細的森林生態效益會計報告。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單獨的報告中全面,集中地公開森林生態效益會計信息可以更好地反映森林生態效益會計信息的整體含義和直覺,而且信息用戶也易于識別。吸收森林管理組織有關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信息。其缺點是無法充分有效地利用當前林業會計系統的會計信息披露要求和規定,也增加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工作量和復雜性。綜上所述,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為兼顧林業建設發展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林業企事業單位應重視會計核算工作在其中的作用,進而結合森林生態效益自身構成與運作機制,通過提升會計科目設置的合理性、完善會計核算基礎與目標、完善核算對象與核算體系以及完善會計信息披露形式,全面落實會計核算工作,使其與森林生態效益相契合,便于相關工作者借助會計工作合理控制管理各項成本與收益核算內容,為林業建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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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春玲 鄭云佳 沙敏 單位:昆明市林業和草原科技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