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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現狀
宿遷市國土面積8555km2,耕地面積45.7萬hm2。2012年末,全市戶籍人口560萬人,常住人口480萬人,鄉村戶數107萬戶,鄉村人口439萬人,糧食產量38.9億kg,第一產業增加值228.7億元,谷物及其他作物總產值102.6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91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495元。近年來,全市把土地流轉作為實施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石,在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推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流轉面積逐年擴大、流轉速度明顯加快。2013年,全市新增農村土地流轉面積5.3萬hm2,累計流轉面積達25.7萬hm2,占總耕地面積的56%。同時,一些地方為了樹典型、展形象,或是為了讓集中流轉土地盡快被承包出去,出現了片面追求家庭農場數量、一味追求土地超大規模經營的情況,有的地方一次性向農戶流轉土地規模在千畝以上,有的地方要求新型農戶承包經營糧食生產面積不得低于20hm2,有“盲目”“跟風”之嫌。個別基層干部認為,萬事跟著大家走,就是安全的,別的地方能一次性流轉給農戶上百畝、上千畝土地,我們也能,因而出現了靠行政命令下指標、定任務、趕速度的現象。
2、糧食生產規模報酬的3種情況
微觀經濟學的規模報酬理論很好地說明了糧食生產規模報酬的3種情況。第1種情況是:在生產規模較小時擴大規模,產量的比例大于投入要素增加的比例,產生規模報酬遞增的現象;第2種情況是:規模達到一定水平后若繼續擴大規模,產量會與投入要素同比例增加,產生規模報酬不變的現象;第3種情況是:如果規模足夠大時再繼續擴大規模,產量增加的比例會小于投入要素增加的比例,導致規模報酬遞減。我國南方地區小麥、水稻、玉米規模報酬變化的轉折區間大體在2~3.3hm2,通常小于2hm2時規模報酬遞增,2~3.3hm2規模報酬基本不變,大于3.3hm2時規模報酬遞減。由于各地機械化水平、社會化服務水平不同,此數值存在較大差異。在微觀層面,農戶追求的是總收入的增加,即使到了規模報酬遞減階段,在耕地邊際回報到零之前,農戶仍有擴大種植規模的動機。與此同時,一些地方為了樹典型、展形象,或是為了讓集中流轉土地盡快被承包出去,往往利用行政力量扶持千畝甚至萬畝種糧大戶。目前,宿遷市土地規模經營超大戶與超小戶并存,出現了土地規模經營兩級分化的苗頭。因此,在宏觀層面,要統籌考慮增產與增收的平衡、勞動生產率與土地產出率的平衡、效率與公平的平衡。在工業化、城鎮化完成之前,既要避免土地摞荒或經營規模過于碎小,又要防止土地過于集中,加大就業壓力及擴大農村貧富差距。
3、宿遷市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范圍
3.1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3個關鍵值
農戶生產糧食的土地適度規模與各地資源稟賦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等密切相關。學者們在土地適度規模的區間范圍內定義了3個關鍵值,即適度規模的最大值、最小值、目標值。
3.1.1適度規模的最大值
考慮到宿遷市農業綜合機械化水平已達到78%,以及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水平正在逐步提升,筆者將毋須長期雇傭勞動力、主要依靠農戶家庭勞動力就能耕種的最大耕地面積定義為適度規模的最大值。根據邊際報酬遞減規律,適度規模最大值應該是土地邊際報酬為零時的土地規模,此時勞動力及其他生產要素作用能充分發揮出來,但未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全社會就業壓力考慮在內。
3.1.2適度規模的最小值
綜合考慮宿遷市勞動力轉移程度、耕地面積及戶均務農勞動力數量等因素,筆者把根據農業勞動力數量平均分配到耕地的規模界定為適度規模的最小值,即某農戶的土地適度規模最小值=(村總耕地面積/村務農勞動力數量)×該戶務農勞動力數量。
3.1.3適度規模的目標值
我國糧食生產要防止兼業化、副業化,走規模化、專業化的道路,就必須使農戶種糧收入不低于其機會成本。目前農民種糧最大的機會成本是放棄了外出務工收入,因此,將能夠使種糧專業戶的年收入與其家庭全部勞動力外出打工收入相同時的耕地經營規模定義為適度規模的目標值,這與藍紹敏書記提出的“讓職業農民獲得好于城市就業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在實際工作中,以土地適度規模的最小值為工作出發點,防止土地摞荒;以適度規模的目標值作為發展方向,引導糧食生產向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以適度規模的最大值作為控制線,防止土地過度集中而不集約。對于農民自愿擴大規模超過控制線,只要不動搖家庭承包經營體制,可不加干涉;要管理各地政府“有形之手”,防止行政干預使土地過于集中并超過控制線。
3.2當前條件下宿遷市種糧大戶的適度規模
考慮到宿遷市每年小麥、水稻兩季或小麥、玉米兩季的現狀,2012年,宿遷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991元,鄉村戶均人口4.1人,按規模經營單季糧食生產純收益(不含家庭勞動力報酬)6000元/hm2計算,要保證種糧大戶家庭收入與宿遷市城鎮居民收入基本一致,適度規模的理論模型如下:宿遷市適度規模的目標值≈4.1×16991/(6000×2)=5.8hm2。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上述結果是靜態的分析結果是基于2012年宿遷市農業生產成本、收益、農民外出務工機會成本等的平均水平測算得出的,測算結果隨著時間不同、成本收益變化而相應變化。如果宿遷市糧食生產全部實現適度規模經營,按照每戶家庭農場5.8hm2需要3個勞動力計算,全市45.7萬hm2基本農田僅需農村勞動力23.6萬人。3.3用足用好“黃箱”政策“黃箱”政策是指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進行干預、補貼,妨礙農產品自由貿易的政策措施,包括對種子、化肥、灌溉等農業投入品的補貼,對農產品營銷貸款補貼等。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這種不透明、扭曲的價格會損害其他國家的利益,是不公正的,因此對其有約束限制。WTO規定,發達國家的補貼不能超過農產品總產值的5%,發展中國家的國家補貼不能超過農產品總產值的10%。我國“黃箱”支持總量可達到農業總產值的17%。也就是說,在不擠占其他農產品支持空間的情況下,糧食生產的最大支持空間為其產值的17%。目前我國糧食生產“黃箱”支持總量約為糧食總產值的2%,還有15百分點左右的政策空間。2012年,宿遷市稻谷、小麥、玉米等3種糧食總產值為102.6億元,按15%計算,總支持量可增加約15.39億元,根據夏秋兩季谷物播種面積54.7萬hm2計算,平均增加2805元/hm2,對宿遷市適度規模的目標值進行調整。宿遷市適度規模的目標值≈4.1×16991/[(6000+2805)×2]=3.9hm2。在此情況下,如果宿遷市糧食生產全部實現適度規模經營,按照每戶家庭農場3.9hm2需要3個勞動力計算,全市45.7萬hm2基本農田,僅需農村勞動力34.8萬人。
4、對策
4.1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推進農業現代化、保障糧食安全的必然選擇
當前,宿遷市農戶耕地規模小、種糧效益低,種糧收入在農民收入中所占比例偏小,農戶缺乏種糧積極性,許多農民的土地由親戚、鄰居代為耕種,土地經營十分粗放,一般只有播種、收割兩道工序,基本沒有田間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資源浪費、資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推進農業現代化、保障糧食安全。土地小規模分散經營雖然能維持農民溫飽,但是卻不能增加農民收入,長期維持這種超小型的土地經營規模,不僅不能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農業現代化、產業化進程也會受到阻礙,最終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6]。因此,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推進農業現代化、保障糧食安全的必然選擇。適度規模經營既包括糧食生產規模化,也包括產前、產后社會化生產規模化。適度規模經營可以提高糧食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加生產收益、提高種糧收入。
4.2實現土地規模經營具有長期性、復雜性
應當積極穩妥地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本研究結果表明,宿遷市糧食生產的適度規模目標值為3.9~5.8hm2,如果全市按這一標準推進規模化經營,糧食生產僅需勞動力23.6萬~34.8萬人。目前,宿遷市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約為80萬人,全市實現糧食生產適度規模尚需轉移50萬人左右的剩余勞動力,有一定難度。各縣區應根據實際情況,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不可盲目冒進,積極引導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農業生產向集聚區集中、農業企業向園區集中。以培育家庭農場為核心,大力發展專業大戶、聯戶經營、合作經營、股份經營、集體經營、龍頭企業經營以及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的產業化經營,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化經營。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內部規模經營、外部規模經濟、集聚經濟的綜合效應。
4.3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及流轉服務
促進土地流轉市場發育市場是配置土地資源的有效機制,確權是土地流轉市場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當前,宿遷市正在開展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2014年8月底前結束試點,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加大對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全市45.7萬hm2耕地,按300元/hm2成本計算,需要工作經費1.37億元。應結合農田基本建設,鼓勵農民采取互利互換方式解決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同時,要搞好土地平整、機耕道以及農田排灌設施建設,為土地流轉、適度規模經營創造條件;逐步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網絡,強化信息溝通、政策咨詢、價格評估等服務。
4.4加快推進農民市民化
為適度規模經營創造環境實現農戶糧食生產的適度規模經營,既需要創新農村經營體制,也需要健全完善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移為城鎮居民。實現農戶糧食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的前提是穩定減少農村剩余勞動力,加快推進農民市民化進程,使農民真正融入城市,為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提供空間。因此,要實現宿遷市糧食生產的適度規模經營,必須做好土地流轉與勞動力轉移的銜接、農民市民化與土地集中的銜接,在工業化、城鎮化的拉動下,結合全市9個小城市建設的有利機遇,因勢利導、順勢而為、乘勢而上。
作者:朱方林 王清舉 朱大威 單位:江蘇省農業科學院 中共江蘇省宿遷市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