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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面對激烈的全球化市場競爭、日益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和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趨勢。
(一)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實現企業個體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
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
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首先建立在生產要素的持續開發和利用的物質基礎之上。現代西方經濟學認為生產要素包括勞動力、土地、資本和企業家才能等四個方面。其中勞動力是企業發展最重要的經濟資源和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能否保障勞動力的持續供給對企業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至關重要。曾經,我國制造業企業憑借勞動力的價格優勢,成就了舉世矚目的“世界工廠”,然而隱藏在勞動力價格優勢背后的卻是變相壓低勞動者工資、忽視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生產環境的安全保障、取消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障等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設想,以這種方式為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即使在短期內為社會創造了財富,實現了企業利潤的最大化,但是這種財富對社會的和諧發展有多大意義?依靠這種方式所獲得的競爭優勢又能持續多久?雖然我國目前勞動力總量供過于求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但是優質人力資源卻處于供小于求的狀態,如果企業仍然以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方式來謀求企業發展,終將面臨勞動力短缺的困境。企業社會責任強調企業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其勞動者合法權益,反對以犧牲勞動者權益為代價換取企業的利潤最大化。只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真正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切實維護和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為員工提供更多發展空間的企業,才能夠在吸引、留住優質勞動者,確保企業所需的勞動力的持續供給方面具有強大優勢。土地,作為生產要素范疇,是未經人類勞動改造過的各種自然資源的統稱。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資源是企業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的物質保證。改革開放之后,為了在最短時間內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我國采取了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雖然達到了既定的經濟發展目標,但是由此所帶來的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等問題逐漸顯現。大量事實表明,資源環境狀況的惡化對企業發展已經構成了嚴重制約,電荒、油荒等資源短缺現象頻頻出現,很多高能耗的工業企業因此而舉步維艱。企業社會責任在強調企業經濟責任的同時,也要求企業必須要履行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必須停止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只注重經濟發展而浪費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的經濟行為。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必然會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通過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確保自然資源持續供給,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是由市場來決定。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觀念逐漸成熟,商品銷售市場已經逐步從“商品消費”進入到“品牌消費”。企業如何樹立“品牌”形象?這不僅要依賴于過硬的產品和完善的服務,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是企業培育品牌意識、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徑。企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首先應該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目標,向社會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如果利用自身品牌效應,利用消費者的信任,通過隱瞞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來實現企業經濟目標,將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持續發展。因此,企業要想獲得持續的發展動力,就必須要在關注自身經濟利益的同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業形象。
3.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
發達國家的企業經歷了資本原始積累階段和資源優化配置階段之后,開始進入“企業公民”階段,企業的競爭標準隨之發生改變,原有的依據產品質量、市場份額和服務水平來獲取競爭優勢的方式上升為考察企業文化和企業社會形象。《財富》雜志在對1000家公司的調查中發現,95%的被調查企業堅信必須采用更具社會責任感的企業行為才能夠維持企業的競爭優勢。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實現社會整體和諧發展的必由之路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主觀動機是為勞動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以獲取充足優質的人力資源,通過節約資源來降低生產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以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但其客觀結果卻是實現了勞動者、企業、消費者的良性互動,實現了企業、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促進和共同發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實現社會和諧發展的必由之路。社會的和諧首先是人與自然的和諧。資源的過度開發和浪費、生態環境惡化是當前要著力解決的突出問題。企業,作為社會經濟運行的主體,是導致這些問題產生的重要源頭,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企業在利用社會所提供的生產要素為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實現自身發展的同時,也會對自然資源與環境帶來損失和負面影響。如有些重污染企業,為了自身經濟利益,無視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將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染物直接排出,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要想杜絕此類現象發生,企業必須要積極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積極進行污染治理,處理好企業經濟利益和生態保護的關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建立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的良性循環關系,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此外,社會的和諧還包括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企業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社會責任是對企業自身經濟行為的法律約束和道德約束,反映企業的經營理念。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企業,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避免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和價格欺詐等現象的出現,將有助于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規范的誠信和商業倫理道德體系。同時,企業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積極參與社會慈善與公益事業,也有助于促進人與社會的和諧。
二、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現路徑
現代意義的企業,既具有“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屬性,又具有“滿足社會需要”的社會屬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源于企業的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辯證統一。企業社會責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企業、政府和社會三方的協調配合和共同努力,從企業完善經營戰略到發揮政府和媒體的規范、監管和激勵作用,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路徑和方法,是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現企業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一)企業要樹立正確的社會責任理念,將社會責任理念納入到企業經營戰略體系之中
首先,引導企業管理者樹立正確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企業是否履行社會責任取決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思想觀念和主觀選擇,因此,要引導企業家樹立正確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培養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要讓企業家明確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雖然需要企業支付一定的成本,在短期內可能會對企業發展造成財務負擔和消極影響,但是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這種成本支出將會獲得更大的經濟收益和社會收益。其次,企業要將正確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納入到企業經營戰略體系之中,完善企業經營模式。努力提高企業員工的素質,保護勞動者權益。現代企業的發展是建立在人的發展基礎之上的,以人為本的發展觀,不僅強調人對發展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強調發展為了人。企業要獲得持續發展的動力,就必須要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為員工提供各種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對員工實施人性化管理。實踐證明,優秀的人力資源管理將有助于企業吸引、留住員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提升對企業的忠誠度,有利于構建企業內部和諧的勞動關系。滿足社會需求,為社會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是企業履行的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因此,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要堅持對消費者負責的誠信經營戰略,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企業在確定經營戰略時,要從有利于社會長遠發展的角度,兼顧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充分考慮資源有限性和環境承載力對企業發展的制約作用以及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要重視資源的循環利用,防止因資源枯竭而造成生產無法持續的嚴重后果。要徹底改變只顧眼前經濟利益、不管長遠可持續發展的“掠奪式”生產方式,堅決杜絕先污染后治理、只要錢不要命的錯誤做法,遵循科學發展觀,承擔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最后,積極參與社會慈善與公益事業,實施企業公益戰略。雖然我國經濟總量2012年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依舊存在著許多與經濟快速發展不協調的社會問題,如教育、文化、衛生、殘疾人保障、貧困及弱勢群體救助等,無法憑借政府的一己之力來完成,還需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實現全員參與。因此,企業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參與社區建設,為社區發展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通過捐款、志愿服務、設立專項公益基金等多種方式支持參與社會慈善和公益事業,以幫助企業獲得良好社會形象和社會公眾的認同感,擴展企業的持續發展空間,提高企業或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二)充分發揮政府的規范、監管和激勵作用,完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制度保障和機制約束
西方國家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中,政府一直承擔著規制者、推進者和監督者的角色,一方面,通過完善的法律制度強制企業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另一方面,通過制定行業準則、強化信息披露、推行責任審計和強化輿論監督等方式,推進和監督企業自愿履行社會責任。在我國,面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嚴重不足的現狀,政府不可能再繼續通過行政命令手段強制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只能通過發揮政府的規范、監管和激勵的作用,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首先,逐步修改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體系。近年來,雖然我國相繼頒布修改了《勞動法》、《職業病防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諸多法律,有很多涉及企業社會責任的規定,但是,這些規定對企業的規范約束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政府應著手制定可操作性強的《企業社會責任法》,建立以基礎性、綱領性的企業社會責任基本法為核心,涵蓋企業社會責任全部內容的法律體系,從法律制度層面保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法可依”。其次,健全法律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政府必須要通過法制建設和法制管理,增強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責任意識,加大對觸犯法律、損害社會利益行為的執法力度,增加企業違法成本,決不能對違法企業姑息縱容。最后,制定有效的激勵政策。除了可由法律作后盾來保障履行的社會責任之外,企業更多的社會責任則應當通過制定激勵政策,激發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例如,財稅部門可以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自愿履行社會責任;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在財政補貼、資金支持、融資渠道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政府采購時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投標方的重要考察要素等等。另外,政府可以通過政策優惠、經濟補貼和直接資金支持等形式幫助中小企業履行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三)充分發揮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和導向作用
首先,利用媒體的宣傳功能,提高全社會的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在全社會范圍內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廣泛宣傳和教育,使社會公眾正確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對企業和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只有社會關注企業社會責任、公眾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認同企業社會責任,才能在全社會范圍內,樹立正確的社會責任價值觀,為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其次,利用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加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媒體應該加大對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關注,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生態環境等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揭露和曝光,這樣不僅使違法企業受到了應有的處罰,也為其他企業帶來了警示。對于那些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仍然不忘參與公益事業,回報社會的企業,應該進行大量的宣傳報道,這樣的正面宣傳會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社會信譽,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而且也有益于在全社會范圍內樹立感恩意識,促進關注慈善事業、關愛弱勢群體、崇尚商業道德等傳統企業文化的宣揚和企業社會責任價值體系的構建。
作者:胡焱 單位:長春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