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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圍繞現代建筑學的核心——空間問題,按照時間順序,從哲學、美學以及心理學等關于空間的研究到空間被引入到建筑學科的發展歷程和建筑學自身關于空間的研究的發展過程的介紹闡述空間問題如何成為現代建筑學核心,最后以賴特的建筑理念引出空間連續性與空間問題的雙重性問題。再從不同領域對空間的定義,哲學家以及建筑理論家對于空間研究的成果著手,結合建筑學角度自身的發展淺析空間的連續性和空間問題的雙重性。在分析上先闡述空間問題的雙重性,過渡到空間連續性,由淺入深,逐步闡述。最后分析空間連續性與空間問題的雙重性的意義以及對于現代建筑空間設計雙重性的相對應。
關鍵詞:空間;現代建筑學;連續性;雙重性
一、空間問題的產生與研究
1.空間問題在藝術領域的研究
空間問題最早的研究是源于藝術領域的。在19世紀70年代,費希爾提出將哲學(美學)研究引入藝術研究領域的移情說,阿道夫•希爾德布蘭特的“空間形式”,李普斯有關移情的空間美學等。后續還有阿洛瓦•李格爾,弗蘭克爾等人繼續在藝術領域對空間進行研究。隨著藝術領域進行空間研究,或多或少地影響到了建筑界對于空間的研究,并且推動了建筑空間的發展。
2.“空間”一詞作為建筑學核心的提出
以“空間”作為建筑的核心被首次提出是在1893年德國人奧古斯特的名為《建筑創作的核心》演講中,這其實是當時美學和心理學研究成就所影響導致的,是對先前的德國哲學家和美學家奠定基礎的繼承。“空間”問題是一個由于當時建筑界內部和外部各種因素影響下產生的話題。
3.建筑領域對“空間”的研究
回到建筑領域當中,1852年德國建筑理論家戈特弗里德•森佩爾在《建筑四要素》中提出了圍合概念,強調建筑的圍合要素是墻體,圍合產生空間是建筑的基本動機和屬性。在這個概念的影響下,更多人參與到了空間的討論中,如維也納建筑師阿道夫•路斯提出:“建筑師的基本任務在于提供一個溫暖的宜于居住的空間。”還有荷蘭建筑師貝爾拉格和德國建筑師彼得•貝倫斯等人的著作。維也納建筑師卡米洛•西特作為森佩爾的學生更是在《依據藝術原則的城市規劃》中將圍合空間的概念擴展到建筑外部空間。圍合的概念成為當時建筑師們普遍接受的一種思想,是當時研究的一個方向。
4.現代建筑新空間概念的產生
上文所提到的空間研究成果一部分是來自哲學、美學、藝術心理學等領域的研究,一部分則是來自建筑理論和建筑實踐領域本身的,而現代建筑的空間概念正是由這兩個部分所共同構成的,但這兩個部分彼此之間卻又存在著一定的差異。藝術心理學領域的研究更加傾向于強調主體意識對空間的精神感受和體驗,而不是物質性的基礎;建筑領域的實踐建筑師則更廣泛地接受森佩爾的圍合概念,強調物質基礎。直至賴特的建筑出現,這種局面才被打破。美國建筑師賴特的建筑首次打破了由森佩爾提出的“圍合”概念,他所傾向的流動空間也預示著一種新的建筑空間的出現——“連續”空間。而這種“連續”空間很快就被當時的建筑實踐者們接受,因為這與他們所努力探求的現代建筑空間形式特征所相符,也使他們明白精神性與物質性的兩部分的空間研究其實都是各自在對不同傳統研究進行解釋總結。基于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取得的一些成就:藝術領域的立體主義繪畫以及建筑領域的鋼筋混凝土框架,伴隨著空間一詞廣泛地在建筑學當中討論,促進了現代建筑新的空間概念的形成,使得空間的連續性以及空間問題的雙重性被廣泛討論。
二、空間問題的雙重性
1.“空間”的多重含義
“空間”一詞在詞義上是具有多種解釋的。在德語中空間譯為“raum”,它具有雙重含義:一方面是與“room”一詞共用詞根,注重的是與實際物質圍合相關的方面,另一方面則注重于一種抽象的與精神感受相關的哲學概念。而在法語中的“l’espace”以及英語的“space”,空間的含義相較于德語的含義則少了物質與精神雙重關系的含義,都更偏向于精神意義。回到漢語,辭海中“空間”一詞的解釋是:在哲學上,“空間”與“時間”一起構成運動著的物質存在的兩種基本形式。一個物質的運動是離不開“空間”以及“時間”的,物質的運動是不依賴于人意識所客觀存在的。物質運動的廣延性需要空間的存在,物質運動的持續性與順序性需要時間的存在。同時,空間與時間是相互聯系的,是無限與有限的統一:空間放在宇宙中來說是無邊無際的,時間也是用無窮無盡的;但當針對于單一具體物體而言,空間與時間卻都是有限的。在此定義中,不難發現空間的含義多是在一系列成對的關系當中體現的,諸如:空間與時間,空間與物質,有限以及無限等,空間的含義需要雙重定義。這些便是“空間”一詞在定義上的雙重性。
2.建筑學中空間問題的雙重性
回顧上文所提的德語關于空間的解釋,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是針對物質實體的,另一個則是針對哲學精神的,這種雙重性也直接反映在當時建筑理論家的研究過程中。這其實就回應上文所提的“圍合”到“連續”的概念。“圍合”強調物質性,是可由建筑師設計創造的有具體的維度和尺度度量的;“連續”更強調精神性,是基于人類意識的感知,并不屬于建筑操作的領域。之所以上文提到賴特的建筑打破了圍合,實則是賴特將研究由實體轉向了空間,將空間視為一種強大的發展力量,可以穿透墻體與樓板,實現一種運動的空間,他通過現實的材料搭建以求營造空間,利用圍合創造了連續空間。
三、空間的連續性
20世紀20年代,“空間”被現代建筑界廣泛接受與運用。阿德里安•福蒂的《現代建筑詞匯》總結的當時建筑界對于空間概念的分類大概為:空間作為一種“圍合體”,被多數建筑師所接受的一種概念;空間作為一種“連續體”,當時建筑界對于空間的新認識,強調內部空間與外部空間的連續與無限延伸;空間作為“身體的延伸”,這是建筑界當時特殊的理解。空間作為一種“連續體”,強調是內外空間的延續和無限的延伸,以風格派和包豪斯的里西斯基和莫霍利•納吉為主,在納吉的《新視覺》中對這一概念有清晰發展。第三類空間作為“身體的延伸”指的是由身體在某部分想象性的延伸來感知其空間,包豪斯的齊格費里德•埃柏林更是將空間看作人與世界之間的一層“膜”,可以隨生理感覺而連續作用的場。
四、空間設計的雙重性
在筆者看來,空間連續性在基于對空間問題的雙重性的理解上會更好理解,即物質性與精神性兩方面,筆者認為連續性可以歸結到精神性當中考慮。在建筑空間研究中,有兩種不同的途徑研究空間問題的雙重性:一種是關于具體建筑實體的研究;一種是關于空間理論的研究。第一種研究中多包括技術材料以及社會環境等等問題,研究建造以及使用的方式;第二張研究則借助其他的學科發展,比如:哲學、藝術、數學等,從中尋找發展或解釋空間的概念,進而對建筑學的空間產生影響。這兩種研究都存在超出建筑學范疇的現象,利用外部因素來促進建筑學內在發展。通過具體建筑物的建造和使用,從中發展出抽象的空間形式,或是通過抽象的空間概念的指導建造建筑實物。精神和物質、藝術和技術、抽象與具體——都是互相關聯轉化而不是分割的。在立體主義后出現的源于將藝術探索與新柏拉圖哲學思想相結合的“新造型主義”的風格派便是一個例子。在風格派的代表作品——施羅德住宅中,有著明顯的趨向于抽象形式而忽略內部空間及世紀結構的現象,脫離了物質性,但這也恰恰導致越來越多的成員放棄并且離開,因此不到15年便退出了歷史舞臺。相比之下,鋼筋混凝土框架的發展則是一場物質性的變革。這種技術大規模應用于19世紀末美國的芝加哥學派當中,但作為一種建造技術從工程技術的角度來解決實際問題的,并沒有進一步地發掘到空間層面的豐富性。正是這樣的一個時期當中,很多建筑研究中引入了許多來自于傳統建筑學之外的領域,通過轉化其他學科的成果而逐步產生了不同的建筑流派,誠然這開闊了建筑學的視野,但就空間問題而言,同樣是需要從建筑學內部進行討論的。為此,建筑界出現了從建筑學內部討論的現象,如80年代初期,比爾•希利爾等人的“空間句法”研究以及20世紀六七十年代,彼得•埃森曼提出的建筑“內在性”與“自主性”問題等,都是通過分析建筑學本身現象不借助建筑學外部因素進行的研究。而作為創造建筑的行為活動,建筑設計中的“設計”與“空間”一樣,“設計”一詞也成為了建筑學討論的核心話題。根據福蒂在《現代建筑詞匯》中的總結,設計既是動詞又是名詞。動詞之下指的是指導物體設計的準備;名詞之下則具有兩種解釋,一是繪圖,即指導本身;二是物體本身。也就是一是思想或形式,二是思想或形式形成的實體。這樣雙重性,導致“設計”與“空間”一樣重要,而關于建筑的空間設計也形成了兩種理解。一種是將空間設計看作建筑生產和創造的過程,是將抽象概念和建筑實體兩者之間進行相互聯系和轉化,讓抽象的空間概念落實為現實的建筑實物或將具體的建筑實物表述為某種抽象的空間形式。這樣的相互轉換其實便是建筑空間設計研究的基本方面。另一種是研究空間設計本身的基本特征。在空間設計中,如何將抽象的概念與具體的建筑兩方面聯系起來,必須建立空間設計本身賴以成立與維系的體系。這便是空間設計的雙重性,它是我們的設計過程中必須思考的問題,是現代建筑空間設計的重要考量內容。
參考文獻:
[1]朱雷.空間操作[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10.
[2]列斐伏爾.空間生產[M].法國,1985.
作者:彭樹坤 單位:華南理工大學設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