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新會計制度下消防部隊會計核算探究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于2012年,國家財政部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修訂,事業單位的核算基礎保持不變,會計的模式也保持不變,在原有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之中加入了基本建設投資一項,基建會計的核算模式仍舊保持不變,在雙重制度之下可以有效的打擊弄虛作假的違法犯罪行為。消防部隊的會計核算工作較為特殊,應該研討出專門針對消防部隊的核算方案。
關鍵詞:會計制度;消防部隊;基建會計;核算
消防部隊的會計核算應用于支隊和總隊的財務部門,部門會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對于進出的財務進行整體的核算,消防部門的基建會計核算是單獨進行的,賬目的分類過多等問題一直阻礙著核算工作的進展,在新制度之下,諸多的問題暴露出來,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完善消防隊的基建會計工作制度。
一、新制度的影響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于2013年正式實施,新制度是經由國家財政部審批下發的,再2012年的九月進行修訂的。社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秩序需要進行維護,財政和事業單位都需要對會計的工作機制的進行改革,同時可以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要求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紀檢會計核算規定進行單獨核算和單獨建賬,我國的消防部門的會計核算工作不與行政會計的核算工作有所牽扯,消防部門的經費是由當地的政府部門進行撥款的,賬目就會積攢許多為后續的工作帶來麻煩,消防部門不得不設立單獨的賬目進行管理,在基建會計的賬目之上進行系統的核算。
二、消防部隊基建會計核算面臨的問題
(一)人員的編制問題
會計委派制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會計集中核算,核算單位的資金所有權不會改變,資金的使有權也不會進行改變,財務仍然有自主權,會計的主體負有法律責任,單位的預算體制不會進行相應的改革,會計的核算中心將會計的核算任務和對會計的監督工作全部包攬,采取集中管理和直接收付帳的形式,對單一賬戶和分戶進行統一的核算處理,單位的財務收支就是采取的會計委派形式進行核算和管理的。在運作工程當中應該做到以下幾點:(1)會計業務的決策應該與執行工作進行分離(2)財務審批工作應該與會計的監督工作進行分離(3)會計憑證存放管理與所在單位進行分離(4)會計業務處理的過程需要透明化的公開現有的消防部隊的基建會計部門仍舊設有出納人員,在月初針對月經費的收支和相關的資金來往進行會計核算,會計核算中心旨在會計信息和進行核算工作,現今的消防部隊會計集中核算的依據是2004年的《消防部隊財務核算管理暫行辦法》文件,陳舊的制度與現今的會計集中核算的概念不吻合。
(二)收付制度問題
更加棘手的問題是會計集中核算沒有完善的集中收付制度,收付制度問題問題日漸嚴重,原有的規定明確指出,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負責進行自己單位的經濟方面的業務記錄,對于會計的資料和核算工作有專門的責任人進行監督和負責?,F在,會計集中核算包含了核算職能和相關責任的承擔,使得原有的會計主體與相關工作的會計人員進行不應該的分離,資金的所有權和會計的核算不再有關系,核算過程中一旦出現相關的問題難以盡快明確的找到相關的責任人。
三、消防部隊基建會計核算的解決措施
(一)收付制度集中化
根據國情并鑒市場經濟國家經驗進行資金集中支付制度的確立,根據相關的科學理論可以發現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有其自身的優點,在改革之后并沒有淘汰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而是將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結合。對資金等進行有效的控制。在實行資金集中支付制度時應該注意的是預算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可以相對進行分開處理。為了使資金集中支付制度的操作程序更加科學,可以對集中支付中心下達預算指標及用款計劃并且可以向銀行下達支付指令,收款人和用款單位可以獲得從所屬預算單位的余額,利用集中的支付中心授權的額度進行單一賬戶的管理,為保證各個單位的正常需求可以進行盤活存量等相關措施。
(二)基建會計和行政會計合并
合并會計科目設置是基建會計和行政會計合并進行的第一步,資產類科目設置中的行政會計賬目增加一級科目“基建工程”,負債類目設置中行政會計賬目增加一級科目“基建結余”,凈資產類科目設置中行政會計賬目增加一級科目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還應增設應付賬款,支出類科目設置中的行政會計賬目增加“基建支出”和“財務費用”兩個一級科目。收入類科目設置增加基建撥款一項,使會計部門能夠將財務狀況完全的呈現給部隊。
參考文獻:
[1]王.基于消防部隊會計集中核算的思考[J].商業會計,2013,09:96-97.
作者:喬莉 單位: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