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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版社利用“互聯網+”模式,突破傳統出版業經營傳播方式,研發了智識數據庫,《企業會計準則》針對智識數據庫的核算并沒有明確,本文旨在通過研究數據庫的性質,探討智識數據庫的會計核算和涉及的稅收問題。
關鍵詞:出版社;智識數據庫;無形資產;核算;稅收
隨著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人們獲取信息和知識的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我國各個領域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創新發展階段,傳統出版與新興出版的融合開始加速,知識服務等新的產品形態和服務模式不斷創新,為新聞出版業融合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出版社利用“互聯網+”模式,突破傳統出版業經營傳播方式,智識數據庫也就應運而生。這里所說的智識數據庫是由出版社研發的,在支持圖書全文閱讀的基礎上,以知識為單位對圖書資源進行了碎片化處理,集合相關圖書知識點的海量數據,依托大數據信息前言技術力量,聯手專家,整合網絡官方資源,形成的集圖書、論文、文件、音頻、視頻、獨立的系統的知識搜索平臺,實現了利用機器學習的人工智能化方式。它打破了傳統電子書數據庫模式,支持關鍵詞章節化、段落化查找,實現知識點的碎片化集合和有效采集,它的概念突破了數字出版。
一、出版社智識數據庫核算存在的問題
《企業會計準則》對智識數據庫的核算并沒有明確,經廣泛調研,很多出版社智識數據庫核算存在問題。(一)有的出版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卻半途而廢,項目停滯不前,會計將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入了期間費用,沒有設計相關會計科目,對出版社開發數據庫這一經濟事項沒有進行成本費用歸集;有的形成了產品,仍然將研發直至成品的成本費用化了,核算沒有體現形成的產品,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列示,使該產品成了表外資產。(二)有的出版社將研發階段的費用計入了生產成本,理所當然地將智識數據庫這一產品作為流動資產庫存產品核算,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的存貨中列示,形成了收入,也沒有根據配比原則結轉成本,這種做法沒有分析該產品性質,混淆了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的性質。(三)有的出版社將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入了“在建工程”,形成的產品計入“固定資產”。
二、筆者對智識數據庫核算的建議
首先確認智識數據庫的資產類型。它的形成是一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項目,最終產品一般單位價值較高,一定屬于資產項目?!镀髽I會計準則第六號——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的定義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我們來分析判斷智識數據庫是否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出版社理所當然擁有自己開發的數據庫的所有權;智識數據庫沒有實物形態,盡管它以計算機等有形資產為載體;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能夠單獨轉讓等,而不需要同時處置同一獲利活動中的其他資產,說明智識數據庫是可以辨認的;智識數據庫投入非常大,其具有專業性強、研發成本高等特性,致使沒有發達的交易市場,一般不容易轉化成現金,在持有過程中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況不確定,不屬于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綜上所述,智識數據庫完全符合無形資產的特性,因此,該產品應歸類到資產負債表的“無形資產”。由于智識數據庫在我國尚屬于新生事物,所以在準則的無形資產內容里沒有列舉實屬正常。會計科目的設置既要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也要便于稅款的計算和繳納。(一)設置“研發費用-人員人工費用”科目,歸集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二)設置“研發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歸集研發數據庫的過程中發生的數字轉化費用、用于研發活動的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利用科技公司的技術服務費用等,可以根據需要再設三級明細科目核算。(三)設置“研發費用-折舊費用”科目,歸集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四)設置“研發費用-攤銷費用”科目,歸集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五)設置“研發費用-其他費用”科目,歸集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等。(六)《企業會計準則第六號——無形資產》第七條指出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開發支出是指為獲取并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筆者認為出版社利用已有的圖書資源、聯手網絡科技力量、鏈接相關網絡知識形成智識數據庫的過程,其研究階段的時間、費用微乎其微,應全部屬于開發階段,發生的費用應資本化。數據庫完工時,將其結轉至無形資產科目,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研發支出”科目。(七)智識數據庫取得的收入分為兩種,其一是終端消費者按瀏覽時間所交的瀏覽款項,此項收入應該根據其在出版社總收入中所占比例多少確定其應在“主營業務收入”中核算,還是在“其他業務收入”中核算。(八)智識數據庫作為一項長期資產,能在較長時間給出版社帶來經濟效益,但是隨著經濟環境、科學技術及其他環境的改變,出版社的圖書是否為讀者認可、其依托轉換成數據庫的科技手段是否先進等等,都是影響數據庫使用壽命的因素,因此,我們判斷其是有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出版社會計應根據智識數據庫的特點,遵循謹慎性原則,依據法律和其為企業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期限合理確定其攤銷年限,攤銷費用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累計攤銷”,至少每個年度末,要對智識數據庫的使用壽命和攤銷方法進行復核,調整攤銷年限和方法。(九)科學技術日新月異,智識數據庫隨著時間的流逝發生減值的可能性非常大,會計人員應關注數據庫的狀況,及時提取減值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十)后續費用的核算,為了不斷滿足使用者的需求,數據庫在技術上需要不斷完善優化,隨著優質圖書的陸續出版,出版社也會不斷充實數據庫,這些后期維護費用應該計入當期損益。(十一)轉讓核算,數據庫作為一項無形資產整體轉讓時,借記“銀行存款”“累計攤銷”,貸記“無形資產”,其差額記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三、取得與智識數據庫相關的收入涉及的稅金
(一)出版社持有數據庫取得的收入。涉及的增值屬于銷售服務中的現代服務,稅率應為6%。但其更具體的稅收分類存在爭議,有的認為它是出版社為用戶開放端口,使其有權訪問知識數據庫,并查詢相關鏈接知識,是信息游覽,應該屬于現代服務中的信息技術服務;有的認為它是圖書電子化或者叫做數字化,涉及圖書版權,應歸類為文化創意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筆者為此多次和稅務人員探討此問題并達成共識,智識數據庫已經突破了圖書版權的概念,與互聯網廣泛鏈接,應確定其為信息瀏覽,應該歸類到信息技術服務。出版社在給客戶開具發票時,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時應遵循此路徑:銷售服務-現代服務-信息技術服務-信息系統服務。(二)出版社的智識數據庫是利用現。有紙媒和計算機領域先進的科學技術,整合網絡官方資源,形成的新型專業知識搜索平臺。(三)我們再來分析出版社轉讓智識。數據庫涉及的稅收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第(四)項是“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明確了技術轉讓的范圍。出版社擁有智識數據庫這種運用新技術形成的屬于無形資產的所有權,轉讓所得應該享受此規定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作者:張雁 單位:群眾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