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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法務會計人才是精通法律、會計、審計業務的復合型應用人才。本文在分析我國法務會計人才需求與供給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進行高校法務會計人才供給側改革的具體措施,對于盡快培養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務會計人才,解決我國法務會計人才的供需失衡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法務會計;人才培養;需求;供給
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貫徹新的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既是跨越關口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國發展的戰略目標,因此“必須把提高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顯著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彪S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經濟糾紛與犯罪事件日益增多,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均有可能涉及財務會計問題,且涉及到的財務會計知識較為復雜,偵查人員、檢察人員、法官、紀檢監察人員、律師、當事人等往往不具有會計專業知識,法務會計人員便由此產生。法務會計人員可以有效地銜接司法和會計的溝壑,在涉及會計專業知識的訴訟及準訴訟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務會計的內涵
什么是法務會計?什么是司法會計?法務會計與司法會計是不是同一個概念?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培養的是懂法律的會計人才,還是懂會計的法律人才?這些問題在理論與實務上都還存在爭議。多數學者認為司法會計就是法務會計,兩者研究的內容與方法等是一致的。通常情況下,法學界的學者認為法務會計培養的是懂會計的法律人才,會計界學者認為法務會計培養的是懂法律的會計人才。顯然,兩者都認為法務會計培養的是既懂會計又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李若山[1]提出:“法務會計屬于會計的一門新興學科,它是特定主體針對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運用財務會計知識及審計調查技術,提出自主性的專家意見,以用于在法庭上作證或作為法律鑒定。”紀紅梅[2]結合多年的檢察機關司法會計工作的實踐經驗提出:“司法會計是辦案部門為了查明涉及財務會計業務的案件,對其涉及的財務會計問題所進行的訴訟(或準訴訟)鑒定活動,其內容包括司法會計鑒定和司法會計訴訟協助。”該定義強調了司法會計活動是一種訴訟或準訴訟活動。C.杰克•貝洛各尼,洛貝特•J.林德奎斯特所下的定義則是:“無論是刑事案件方面還是民事案件方面,法務會計是對財務事項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關系運用相關的會計知識進行解釋與處理,并作為相關的證據提供給法庭?!惫P者認為,法務會計是法務會計人員綜合運用會計學、審計學及法學知識,在法律訴訟或準訴訟活動中,查證涉案財務事實,協助訴訟或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的一門新興學科,是會計學在司法領域的延伸應用,屬于會計學與法學相結合的交叉性學科,如同法醫學是醫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是醫學應用到司法領域后的產物一樣。
二、我國法務會計人才需求
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糾紛乃至經濟犯罪案件的不斷增多,社會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也不斷增大,需求主體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在法律訴訟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一些復雜的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專業技術問題,辦案人員需要從紛繁復雜的財務會計數據中厘清案件事實。公安機關在偵查“金融詐騙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稅收征管罪,侵犯知識產權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等經濟犯罪案件中,很多經偵人員看不懂會計賬簿,因此經偵活動不得不依賴于專業會計,這對于案件的保密非常不利,而普通會計對相關材料的證據價值也不十分清楚,難以判斷證據的證明力。檢察機關在經濟犯罪案件、特別是“貪污賄賂罪”案件的起訴中,很多辦案人員不具備會計專業知識,需要司法會計人員協助。我國的檢察機關設立有“司法會計”這一專門職位,司法會計人員積極參與到監察機關經濟犯罪案件的起訴之中,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審判機關不僅在審理經濟犯罪的案件中,需要應用會計專業知識,在一些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理中,同樣需要財務會計知識。比如民事案件中涉及到“合同糾紛,婚姻家庭關系,繼承,企業破產,票據、證券、保險糾紛,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糾紛”等。行政案件中涉及到“行政許可費用的收取,行政處罰中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數額確定,行政合同與行政給付”等。(二)紀檢、監察、審計機關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2016年11月,我國開始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北京市、山西省、福建省進行試點。2017年11月,改革在全國各地推開,建立了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及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把過去的政府監察機關、預防腐敗機關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報告明確指出:“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滨r明的反腐目標,對紀檢、監察、審計機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更好地履行職責,紀檢人員,尤其是監察人員急需掌握專業的財務會計知識,這是我國監察體制改革的需要。(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會計師事務所是從事民間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在維護我國市場經濟秩序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注冊會計師是經濟發展的重要角色,其審計業務主要是企業年度報表審計、驗資及稅務籌劃等企業管理咨詢服務。雖然注冊會計師審計活動與法務會計活動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涉及財務會計信息,但兩者性質不同。法務會計是訴訟證明活動,是通過對涉案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會計信息的鑒別、判斷,揭示案件事實,為訴訟活動提供科學、客觀的事實證據,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訴訟證據的規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審計活動是對單位經濟活動的合理、合法性進行監督,對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所以,會計師事務所要開展司法會計鑒定業務,應配備法務會計人才。目前,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僅有少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開展了部分法務會計業務鑒定工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精通法律知識,卻缺少會計專業知識,對涉及財務會計信息的案件,當然要求辦案人員具備專業的會計知識和法律知識,因此,也需要配備法務會計人才,運用法務會計的專業知識處理業務,以便更好地為當事人提供服務。(四)企事業單位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自主事業單位的經營規模逐漸變大,外部的經營環境越加瞬息萬變,產生經濟糾紛的風險不斷增大,各類涉及財務問題的經濟案件頻繁發生,因此,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和自主事業單位對融合會計學與法律學的法務會計人員同樣有著較大的需求。法務會計人員既熟悉本單位的財務會計信息,又通曉法律法規,能有效地保護單位的正當權益。同時,法務會計人員作為具備法律思維和會計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在企業和自主事業單位的經營決策、發展戰略的制定等方面,能提供更具價值的建議??傮w而言,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法務會計專業的人員有著迫切的需求。
三、我國法務會計人才供給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對法務會計行業的人才需求量很大,當然,法務會計行業也為其需求提供了市場供給。目前,我國的司法會計人員有兩種:一是檢察機關內部設置的專職司法會計人員,他們主要協助辦理涉及財務會計業務的案件或擔任案件的會計事實鑒定人;二是由司法機關根據需要聘請的會計專業人員,主要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普通高校的會計學教授及其他能夠擔任司法會計鑒定的專業人員。(一)我國高校本科教育對法務會計人才的供給情況。目前,我國高校各層次學歷教育的專業設置由國家教育部核準,并列入專業目錄。由于法務會計尚未正式列入教育部專業目錄,因此在本科教育層次,高校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是在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法學專業或法律事務專業下設“法務(司法)會計專業方向”(見表1)。(二)我國高校研究生教育對法務會計人才的供給情況。在碩士研究生教育層次,是在法學專業或會計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研究方向”,在會計專業碩士教育中開設“法務會計研究方向”(見表2)??傮w來看,當前我國高校法務人才的培養現狀并不樂觀,我國高校的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數量少,而且缺少系統的法務會計研究方向學歷教育體系,高校法務會計專業的人才供給跟不上法務會計市場發展的需求。
四、高校法務會計人才供給側改革措施
從目前我國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與供給情況來看,公、檢、法司法機關,紀檢、監察、審計機關,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企業和自主事業單位對法務會計人才有很大的需求,而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專業培養,近年來僅有十幾所高校開設了法務會計專業培養方向,人才培養少而且缺少系統的學歷教育經驗,不能滿足市場對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法務會計人才處于供需失衡狀態。因此,高校應及時進行法務會計人才供給側改革,從整體上進行合理規劃,盡快培養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務會計人才。(一)建議國家教育部盡快核準高校設立法務會計。本科專業,高校應盡快制定出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1.高校本科層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法務會計專業應該培養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和科學素養,扎實的外語、信息應用技術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會計學、審計學、法學、證據學、偵查學、司法鑒定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夠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審計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從事法務會計工作,能夠在法律訴訟或準訴訟活動中查證涉案財務事實,協助訴訟或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2.本科層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課程設置高校應逐步完善法務會計學科建設,將相關法律方面的知識融入到會計課程中,法務會計人員需在訴訟或準訴訟的活動中,將會計專業語言轉換為法律認可的證據語言,因此,在法務會計人員應具有的專業知識體系中,除了具備會計學、審計學、法學知識以外,還需要掌握證據法學、偵查學、司法鑒定學、邏輯學等專業知識,以培養學生的邏輯推理、職業判斷及搜集鑒定能力。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基礎課程應包括:基礎會計、會計電算化、法理學、邏輯學、管理學原理、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核心課程應包括: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財務管理、管理會計、審計學、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法、商法、合同法、稅法、經濟犯罪偵查、證據法學、司法鑒定學。課程之間的邏輯關系見圖1。(二)高校應重視法務會計研究生教育,培養高層次的法務會計人才。高校應大力投入人力資源,在法學專業、會計學專業、MPAcc碩士、法律碩士中開設法務會計方向的碩士研究生教育,設計具有特色的培養計劃,引進專業性更高更強、實踐經驗更加豐富的專業教師,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原則,對學生進行理論指導及實踐培養。此外,部分高校也可以探索開設法務會計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加強國內法務會計培養與國際法務會計的發展相結合,各大高等院校應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加大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力度,以培養更高層次的法務會計人才。當前,美國已有多所高校設立了法務會計專業,值得我國高校借鑒與學習[3]。(三)高校應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短期培訓,培養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法務會計人才,需要滿足經濟發展的要求。由于當前我國法務會計行業人才數量較少,專業能力及知識素養相對較低,為市場提供的服務范圍比較窄小,高校應該探究實用有效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比如可以集合社會力量進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研究,面向社會開辦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的短期培訓,主要面向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會計師、各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律師、在校的會計、審計與財務管理專業的大學生及研究生開展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培訓,建立專門的法務會計專業委員會,這樣可使高校學生積累一定的會計法律實務經驗,以盡快形成法務會計人員隊伍,促進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發展[4]。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行業仍處于初期階段,專業的法務會計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大力推進并加強法務會計的人才培養建設,以適應新時代的需要[5]。在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下,法務會計作為一門新興學科,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本文在闡述法務會計內涵及其學科特點的基礎上,從當前我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需求和人才供給的現狀出發,提出了高校法務會計人才供給側改革措施,希望能夠提供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促進法務會計專業的廣泛開展,推動法務會計專業人才素質與能力的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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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娟 單位:武漢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