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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建筑遺產保護自清代以來發(fā)展了一百多年,對建筑遺產價值的認識經歷了遵從傳統(tǒng)、借鑒西方、自我思辨三個階段。文章通過對中國建筑遺產保護發(fā)展歷程的梳理,從實例的角度,列舉了價值認識的特殊之處并剖析其內在原因,以期為中國特色建筑遺產保護提供參考。
關鍵詞:中國建筑遺產保護;建筑遺產價值;遺產價值特征
引言
隨著城市的不斷擴張,用地緊缺,許多建筑遺產被毀于一旦。以麗江大火燒毀歷史建筑為代表,各地建筑遺產遭到涂畫甚至破壞之事多次發(fā)生。由此可見,人們對于建筑遺產的保護還遠遠不夠,我國的建筑遺產保護工作面臨著嚴峻挑戰(zhàn)。由此產生出保護什么、怎么保護的問題。其解決思路,就是充分認識建筑遺產自身的價值,并針對性地保留并保護這些建筑遺產的獨特之處。中國的建筑遺產保護事業(yè)在現(xiàn)代主義思潮影響下不斷發(fā)展,對于建筑遺產的價值認識經歷了從“遵從傳統(tǒng)實用主義”到“借鑒西方的認識思想”再到“逐漸認識到了自身的特殊性并產生思辨”三個大的階段,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國特色的建筑遺產保護價值認知體系。
1傳統(tǒng)中國建筑遺產保護價值觀
縱觀中國古代建筑遺產保護歷程,由于古建筑多以木結構作為主體架構,導致其無法同石制建筑一樣穩(wěn)固不朽。木材料的特性導致一系列的腐朽、蟲害、潮氣浸泡等問題,因此,中國古建筑的保護方法和手段同西方石制建筑的保護手法有所不同。在建筑修復的手段上,往往采取抽梁換柱之舉動,人們認為局部構件的替換并不影響建筑整體歷史風格[1]。建筑的價值也不會因為重建或者修繕而降低,反而這種恢復建筑完整性的方式讓建筑的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得以保存,甚至使得以建筑特殊技藝或者結構建造方法為代表的科學價值得以傳承。中國古代對于建筑遺產的認知更多地關注于建筑遺產的社會影響及其背后的文化內涵和故事傳說。這些社會乃至精神符號層面的價值遠遠大于文物所固有的物質價值。一個建筑是否被古人所銘記,往往也是圍繞著建筑產生的詩句或是故事來系統(tǒng)性的記憶的。建筑在其中更多地是扮演精神寄托、象征標志的作用。例如杭州的雷峰塔、武漢的黃鶴樓、南昌的滕王閣,均是后世參照文獻進行復原。這些建筑采用的并不都是原來的材料,甚至沒有復原被毀時的風格和外形,但是在人們心中依然將其當作一處歷史建筑來看待。究其原因,都是為了重現(xiàn)建筑物本來的輝煌,但同時又融合了當時流行的建筑元素和裝飾元素[2]。在重建或者修繕過程中,由于材料、社會文化以及周邊景觀環(huán)境完整性的需要,這些建筑的修繕符合傳統(tǒng)的價值觀,并不影響其價值的呈現(xiàn)。人們向其注入當時的文化與審美傾向,讓建筑有了連續(xù)的時代印記,這種代際的傳承也使得傳統(tǒng)建筑成為了具有生命力的史書。
2西方影響下的近代保護觀念
相比中國,西方的建筑遺產保護思想經過法國、英國、意大利等國的一系列發(fā)展,在《雅典憲章》《威尼斯憲章》等章程中得到了集理論研究205|2021|04中的體現(xiàn)。直至20世紀中后期,西方社會逐漸形成并完善了他們對于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認識[3]。1987年6月,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起草的《世界文化遺產公約》詳細列出了關于建筑遺產與歷史環(huán)境的價值組成,包括歷史真實性價值、情感價值、科學美學及文化價值、社會價值[3]。中國的建筑遺產保護思想雖然古來有之,但是真正與世界接軌較晚。文保事業(yè)開始于清代。從1909年,清朝民政部公布中國第一個文保法例《保存古物推廣辦法折》至今,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已經走過100年的歷史[4]。從20世紀開始,我國的歷史建筑保護事業(yè)開始與國際學界接軌,從無到有地開展建筑的科學理論化修復與保護。梁思成先生對建筑遺產的實地調研開啟了國人對古代建筑遺產價值認知的窗口,他認為“修葺原物之風,遠不及重建之盛;歷代增修拆建,素不重原物之保存,唯珍其舊址及其創(chuàng)建年代而已[5,1]”。這一時期,中國營造學社的大量保護實踐和思想為我國歷史建筑保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一百年經歷了與西方保護思想接軌,再到自我特殊性思辨的發(fā)展歷程。學者們提出修舊如舊的原則,成為我國歷建保護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建筑遺產保護思想在學習和借鑒中逐漸健全,向著全面、細致的法規(guī)和條例制定,具體化的保護原則、結構性的保護體系發(fā)展。
3中國特色遺產價值思辨
1994年,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通過了關于真實性的《奈良文件》。文件指出:人類文化豐富多元,對建筑遺產的真實性內涵應該在不同文化傳統(tǒng)下加以認知[1]。這是東方以木構建筑為主的國家第一次將東方歷史建筑保護思想寫入國際保護文件,具有里程碑意義。我國的建筑遺產保護工作者在經過借鑒學習之后,逐漸地意識到我國以木構建筑為主的建筑遺產保護與西方石制建筑為主的建筑遺產保護,無論是在方法還是價值認識上都存在著差異。之前的保護文件大多缺少亞洲國家參與,無法適應不同文化圈的保護實踐。因此,在學習了西方思想體系之后,我國的建筑遺產保護人員又開始審視中國古建之特殊性,20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增強了國人在文化上的自信心,為傳統(tǒng)文化價值再認識創(chuàng)造了條件[1]。其中,對于重建這一特殊現(xiàn)象的認識受到了激烈的討論。2005年的《曲阜宣言》指出:按照“不改變原狀原則”科學修復的古建筑不能被視為“假古董”[6,1]。之后的《北京文件》,明確指出:“任何情況下,重建既不能篡改城市或景觀的整體環(huán)境,也不能破壞現(xiàn)存的歷史原物[7,1]。”《西安宣言》中又強調了歷史遺產周邊整體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要性。我國的保護思想也開始受到國際學界的認可。
4中國保護價值認識的特征
從傳統(tǒng)保護觀念開始,中國建筑遺產價值受到文化、建筑材料、對于建筑的看法、建筑體系等種種影響,經歷前輩學人的逐步梳理,形成了如今特殊的價值認知。
4.1木結構帶來的獨特科學價值
中國包括許多亞洲國家的傳統(tǒng)建筑均以木材構筑為主要結構。木材料較之石制建筑更加輕盈,更容易出挑和飛檐,也更加容易呈現(xiàn)出曲線造型。因此,木結構給予我國的古建筑獨特的科學價值,這種獨特的建筑構造體系培育出特有的技藝以及文化,諸如香山幫等匠人世代相傳,實現(xiàn)了古建筑技藝的保留。在科學價值方面,中國的古建筑在每一個朝代都有其獨特特征,這恰恰使得每個年代的建筑都很有識別性并且體現(xiàn)了那一段時間我國的建筑審美傾向,再加上我國建筑的風格類型和地域差異,每一處留存至今的古建筑都具有獨特的構造和風格。位于杭州的胡雪巖故居融合了傳統(tǒng)和近代的建筑風格,是我國江南晚清私家豪宅的典型代表[8]。其建筑風格在結構和風格上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這座宅院重建后,其獨特的科學價值為其歷史建筑認定提供了基礎,也具有了保護和存在的合理性。
4.2實用主義導致的藝術價值輕視
木材料也有明顯的缺點,最大的缺點便是不容易長久保存。國內現(xiàn)存最早的木構建筑是唐朝時建造的五臺山南禪寺大殿。中國大部分遺留古建筑均是明清時期建造,木結構導致中國古建筑的保護存在很大挑戰(zhàn)。在中國,古建筑被視作“器”,其使用功能超越了藝術價值。這種器物往往更多地注重于其功能的發(fā)揮,居住功能遠遠超過其藝術享受,被排在首要因素來考慮。正是由于古建筑的不易保護以及實用主義思想的影響,我國的古建筑往往在使用過程中會得到或多或少的修繕,落架大修甚至重造,這在人們眼中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為要滿足使用的需求,人們必然要將破損的建筑重新修葺一番。對于使用性的物件,感受更加重要。當物質基礎足夠時,皇親貴胄這樣的人群才需要獲得更大的藝術享受和等級劃分。而像宏村這樣依舊有人在使用的“活”的建筑遺產,每棟房子中依舊有人在居住。這些木構架建筑往往受到潮氣、白蟻等威脅,會面臨安全問題,因此在使用過程中的“移梁換柱”再正常不過。建筑的樣式,風貌也是與氣候、文化等因素相關的,這樣的歷史村落可能更注重使用價值,其藝術價值作為附屬價值傳達村落生活形成的特色風貌。故宮建筑的彩畫由于歷代皇帝對于新皇繼位的“求新”追求,往往會在原先的基礎上用當下流行的風格進行再創(chuàng)作,因此原先的彩畫往往很難存世,人們更加注重彩畫的功能價值,而較少的考慮其歷史、藝術價值。藝術價值在實用主義的影響下更多的是作為次要考慮。
4.3用進廢退觀念導致的古建筑歷史價值差異
木結構和實用主義導致我國古建筑往往會被修復甚至重建。保存至今的古跡建筑文獻記載的始建時間與建筑物的建造時間往往隔著幾次的重建??墒窃趪说那楦姓J識上,它們的歷史價值依然存在著[3]。這其中還有一處影響因素在于中國的自然代謝觀念。人們往往都有“喜新厭舊”的想法,“用進廢退”也是實用主義引導下的待物價值取向。梁思成先生在《中國建筑史》中談到,“中國建筑有不求原物長存之觀念”[3]。中國的建筑并不追求長久存在,而是追求遵循自然的規(guī)律,能夠在生命周期發(fā)揮好自己的效能。因此中國古建筑更多的是盡可能地延長其使用周期,而不是將其像放在博物館中一樣與現(xiàn)實隔離開來。利用與再利用長期主導著中國歷史建筑保護的導向,在這樣的觀念之下,中國的古建筑大多獲得了修葺與修繕,目的是讓建筑能夠重新煥發(fā)生機,能夠更好地得到利用。在人們看來,對于歷史建筑的修復是保證了其完整價值并且讓其獲得了某種意義上的“重生”,建筑因此能夠繼續(xù)延續(xù)生命。用建筑遺產保護的思想來看,這種特殊的觀念導致了對于歷史建筑的歷史價值認知的特殊性。黃鶴樓從建造以來幾經磨難,人們對其不斷地修復以期延續(xù)這座樓的歷史記憶,甚至黃鶴樓被燒毀以及倒塌,又被人們在原址重新修建起來。其實黃鶴樓最初的主體已經不存在了,但是人們依舊視其為古建筑,依舊認定其為歷史遺跡,除卻符號象征外,更多的還是人們的潛意識里并不排斥這種重建修繕的模式。建筑自我消亡,又獲得更新,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又如故宮建筑的彩畫,到了現(xiàn)代人們意識到覆蓋重畫這一問題,嚴重影響了其歷史特征,歷史價值的體現(xiàn),并開始在修復的基礎上留出上一風格的部分,滿足真實性和可識別性的要求。但是這與西方的保護思想完全不同,西方可能更加堅持完全的保護,對于彩畫的重繪,很多專家都提出了質疑。反觀我國建筑遺產保護價值認識獨有的對于自然代謝觀的理解,故宮的彩畫修復更多的是讓建筑重新煥發(fā)光輝,與此同時在彩畫中又加入當代特色并可以看出原始風格。這種保護手段正是源于用進廢退觀念引起的歷史價值認識的特殊之處。但是按照該思想推廣又會遇到假古董出現(xiàn)的問題,這就要通過文化價值來進行識別。
4.4人物和事件賦予的獨特文化價值
在討論歷史價值的同時,我國建筑遺產價值認識最為特殊的便是文化價值的認識?;谖覈氂械奈幕w系,詩詞歌賦、人物故事、神話傳說往往是我們認識歷史的重要渠道。古代文人常常喜歡觸景生情,即興賦詩。在這之中,建筑扮演著重要的載體角色。建筑作為一種基體,往往承載著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事件,而如果有名人名事發(fā)生,建筑會作為一種位置的標識出現(xiàn)在事件的敘述中,這種文化價值是其他建筑無法代替的。陳薇先生指出:“對于中國以木結構為主的古建筑,尤其是一些大型宮殿廟宇,‘延年益壽’的不是建筑實體(建筑往往更新?lián)Q代了),而是建筑所追求的思想和意蘊傳之久遠[9]?!痹诮ㄖz產保護過程之中,這種文化價值有時候甚至成為了建筑遺產的“擋箭牌”或者保護動機,可能一處看似不起眼的茅草屋因為是名人故居而受到專項保護支持。一個建筑承載的文化和精神是我們想要保留的,其代表著一種精神寄托和文化符號。縱觀全國各地的建筑遺產,大多都和人物或者事件有所聯(lián)系,正是建筑具有的文化價值才使得其獨特性和代表性展現(xiàn)出來。杭州的雷峰塔便是這樣。西湖擁有許多故事傳說,而雷峰塔是許多西湖故事發(fā)生的故事地,也是西湖景觀的重要節(jié)點。因此,在雷峰塔倒塌之后,人們又將其重新建了起來,但“新塔在隱含歷史影像特征的同時,采用了現(xiàn)代的材料、技術和一些區(qū)別于古建筑的特征,以避免傳達虛假含混的信息,混淆歷史的真實性[10]”。雷峰塔包括西湖的整體性都獲得了恢復,雖然材料、技藝等方面不同以往,但是其代表性的文化價值并沒有因倒塌而消失,而是隨著新塔建立,文化價值又一次獲得了體現(xiàn)。此外,還有因為重建而飽受爭議的胡雪巖故居,其是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發(fā)展的實物例證之一,是有名的近代豪宅[11]。胡雪巖在當?shù)匾彩且晃恢匾臍v史人物,因此胡雪巖故居的文化價值遠遠超出其余價值,對于故居的重建也是恢復其完整性的方法。但是不同于其他建筑遺產保護的是,胡雪巖故居擁有一整套當年一位擁有建筑背景的人所繪的測繪稿,整個故居的修復均在此基礎上進行,盡可能接近原貌。故居的修建起始于文化價值的挖掘,通過科學的分析施工才得以窺見真容。這種完善全面的重建的材料可以作為之后的建筑遺產重建中重要的決策材料,避免假古董之嫌。在此基礎上,特殊的文化價值給予中國建筑遺產獨特的文化符號。
4.5“法式”的社會價值高于建筑本體
從理念和文化角度,我國歷史建筑修復自有其特殊性。木制的結構以及實用主義思想同樣為歷史建筑價值認識提供了依據(jù)。因此中國古建筑并不看重建筑本身的特征,更多的是其背后的文化、歷史價值,不需要太多的變化。由此誕生了一系列關于古建筑建造的做法則例,如:《營造法式》《營造法原》《園冶》《工程做法則例》等。這些“法式”幾乎囊括了所有的古代建筑構造,指導著我國建筑匠人開展建造活動,形成一套獨立的體系。中國古代的人們可以按照這一套法式建造出合適的房屋。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建筑本體的價值大大減少,而“法式”的社會價值越來越高。法式隨著一代代的傳承形成了固定的步驟和結構,并形成統(tǒng)一的建筑風格,這對于建筑遺產保護有很大幫助。人們可以通過法式來推測建筑的原始樣貌,或者使用原先的建筑風格來推測其歷史。例如,在中國營造學社曾經進行的古建筑普查中,與“法式”的對比是判斷其年代的重要手段。法式記錄的古建筑朝代特征,正是人們初步判斷其年代的重要方法。
結語
中國建筑遺產保護價值認識的特殊性體現(xiàn)在五大價值認識的方方面面。經過接觸—借鑒—思辨,我國的建筑遺產保護思想從學習西方先進理念逐步發(fā)展到了對于自我特殊性的認知。由于受到我國建筑的木結構特征、人們的實用主義思想、歷史價值認定的差異性、文化價值的重要性、法式限制的影響,建筑遺產的保護需要一條有中國特色的道路,以此契合我國的建筑遺產現(xiàn)狀保護需求。我國建筑遺產保護工作者們雖然認識到自身特殊性并不斷實踐,但是諸如假古董、拆除重建等問題依然嚴重,缺乏一個精細化修復、研究性修復的基礎,導致建筑遺產保護過于極端和粗放。結合我國建筑遺產保護的特殊性,重視并實踐建筑遺產的研究性詳細保護,才能讓建筑遺產重新煥發(fā)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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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代鵬飛 劉子瑜 孫澤宇 單位:蘇州大學金螳螂建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