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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焦鳳 單位:阿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當羌族人解除了戰(zhàn)亂,到達岷江上游羌人逐漸由游牧向農耕過渡時,白石作為一種易于打造的材料用于制作生產勞動工具,并在打造這些工具或農具的過程中人們驚訝地發(fā)現(xiàn)了白石在碰撞打磨中會迸發(fā)出的奇異的火花。由此“白石擊火”使人類結束了飲血茹毛的野蠻生活,因此羌人將火認為是神的恩賜。這可以從羌族民間故事“燃比娃取火”和敘事詩《木姐珠與斗安珠》中找到佐證。其間既反映出羌人從白石中獲得火種的喜悅,也反映出木姐珠與斗安珠因白石而繁衍人類的生動傳說。
伴隨著羌族進入階級社會以及民族間矛盾的加劇,其崇拜的內容也復雜化了,例如對于有功于民者,羌人均視之為神而予以崇拜,這又使白石成為天神、地神、樹神、火神及祖先神靈等的綜合象征,成為在羌區(qū)代表著普遍意義的群體神靈圖騰。如:新生命的誕生,孩子的長輩們此時都要向白石跪拜,點燃香燭、放上酒肉供品,感謝神的恩賜,祈禱孩子健康成長;新人在結婚那天都要在白石面前盟誓,以示愛情的忠貞,并祈求以后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滿;羌人死后,都會以白石作為陪葬品,希望亡靈能安息,在彼岸獲得重生。由此可見羌人在一生中,始終都伴隨著羌族神秘的白石崇拜。
“白石崇拜”的文化習俗現(xiàn)象在建筑中的表現(xiàn)
“建筑”是文化的主要空間支撐體,而且以其真實性面對社會、影響城市形象與文化體系,而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態(tài)也以這種空間支撐為背景,文化與空間互補、互動。羌族的建筑群存活了兩千多年,在漢代就發(fā)展成為“壘石為室”“高者十余丈為邛籠”的成熟石砌建筑文化,直到2008年5•12大地震前,基本上保持著漢代就存在的“壘石為室”“高者十余丈為邛籠”文化風貌與特色,跨越年代如此長久的民居建筑群的存在,明確地確證了羌族石砌建筑與自然共生共存的生態(tài)契合性。
“雪山頂上捧白石,白石供在房屋頂正中?!?《羌戈大戰(zhàn)》),在羌寨建筑布局空間的選址問題上,無論羌寨是何種空間構成形式,羌寨的朝向都是同一的,其中包含了物質和精神的雙重意義,從物質層面上講,朝向要解決避風和御寒的問題;從精神層面上講,要朝向神的地方。在羌族人的風水觀中,大門的方向是“門對槽、墳對包”。所謂“包”,是村寨旁的山頂或山梁子,而“槽”是山間的空隙。透過山間,可以遙望遠處連綿的雪山。因此,“開門見山”實現(xiàn)了羌族人對雪山、白石、天神等神的崇拜。
《蜀中廣記•風俗記》中曾記載:“威茂古冉氓地……壘石為巢以居,如浮圖數重,門內以梯上下,貨藏于上,人居其中,畜囤于下……”。羌族民居建筑中多為三層半的結構,在建筑的屋頂都會供奉白石塔,羌語稱為“那夏”,羌族人用漢語稱為碉碉神,在羌族建筑中白石必須選擇潔凈石塊,由巫師作法安置,淋以雞羊血或牛血,方能表征神靈,供奉在房頂的塔子上。如汶川地區(qū)塔子上多供奉5塊白石象征天、地、山神娘娘、山、樹五神;理縣地區(qū)多供奉9塊象征天、地、開路、山、建筑、祖宗、天門、工藝、地藏、保護諸神九神;茂縣地區(qū)為供奉若干神。各地各家信奉的神不一樣,5作為“九五之尊”中的中間數,以5為基數有增無減。除了屋頂的白石塔供奉白石外,在白塔下也會有一圈白石圍砌在碉樓的頂端形成白石帶,屋頂的四角也會安放白石,并且在門窗的橫檔的位置都會鑲嵌白石。
建房被羌人看作獨立成人的標志,從房屋的建造到竣工,要經過一系列的儀式,上梁、釘梁等重要時刻,都要向白石扣拜,以祈求工程的順利完成,房屋工程完成,還需放置供奉的白石,并經過一定的拜祭儀式后才算正式完工。
“白石崇拜”與羌族建筑形式的符號表現(xiàn)
“符號”是文化記憶的必然結果,也是必須性產物。然而,人類透過符號的辨識中群組出之間的溝通管道復雜的記憶,也傳達出“符號”背后的象徵意涵,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著該民族所延續(xù)與繼承的文化符號。建筑作為文化直觀外顯形式,就像我們各地區(qū)的語言一樣,如果我們都說普通話沒有方言的存在,我們必不能感受到各地之間的文化習俗差異,即特點。一個地方的建筑代表著當地的文化,區(qū)別于其他地區(qū),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標志性的建筑語言。從某種含義上來說,羌族建筑形式與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穩(wěn)定關系。“形式”在造型藝術中常常表現(xiàn)為一定的結構秩序,這種秩序是藝術家對自然生活的提煉與抽象,是對其內在規(guī)定性的把握。它在形式要素的對比與調和、節(jié)奏與韻律、對稱與平衡以及主與次、虛與實、局部與整體的相互關系中表現(xiàn)出的美的意蘊。其傳達的意義往往比文字語言的描述更為直接、簡潔、更有說服力,試想一下,一面國旗中直接閱讀到的信息難道不比文字語言的描述更強烈、更復雜嗎?
大面積簡樸的石砌屋面的運用,是建筑的另一種構成形式,一般來說,羌族工匠在建設這種石砌大型建筑時,不放線、不繪圖全憑經驗,就地取材使用羌山遍地都有的片石作為建筑材料,這就使造成巨大的石砌直接的裸露的效果。我們知道所謂藝術,它總是集中、強化、突出某些物體的某一特征,在這一特點中包含深刻的含義,像美學家貝爾所說“美是有意味的形式?!睙o數的分散的石頭不被注意,把它隨便地砌集起來或修砌,也不會引人注意,但是把它集中、整齊地砌成高達數十米、寬六七米的長幅石壁時,它經過人對石頭的梳理,重新組合,而且按一首極整齊的面來加以強化集中,石頭的自然色澤和它們的越過人的想象的筆直、齊斬的壁面,便產生了強烈的藝術魅力。但大面積的石青色極易將建筑與大山背景融合在一起,缺乏對比與節(jié)奏美。因此,白石作為鮮明的對比色,運用到建筑中能夠很好的調節(jié)由單色帶來的視覺疲勞。在大山當中“白石”就像是一抹靈動的精靈圍繞保護羌族人民,繁衍生息。“裝飾”的概念是指對事物表面的修飾與完善,其概念的界限是以不改變事物的性質或功能為原則,是在這個前提下運用技術、物質手段對其施加的影響力。在羌族建筑中,白石正是起到了這種“裝飾”的作用,升華和加深建筑形式的表達所傳達出的凝重,古樸、靜穆的美感。
“建筑形式”是文化的象征,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已經拋棄了石砌土夯的建筑手段,采用了新型的建筑材料,但我們仍然可以在新時代的羌族建筑中發(fā)現(xiàn)“白石崇拜”的因素,雖然大多數已經不在是白石而被“白色”的墻面漆所取代,在強調功能的現(xiàn)代的羌族建筑中,這種羌族崇拜內涵依然得到充分體現(xiàn)。
羌族建筑形式,通過對點線面和結構規(guī)律認識,羌族建筑上窄下寬墻面又下至上逐漸向內傾斜,形成強大的向心凝聚力,具有強的節(jié)奏感,整個建筑采用分層構筑法,每砌一層,便在隔梁上放置樓板,依次而上,戶戶相連,就地取材石砌土夯,這是從表層結構來分析。而建筑的深層結構是指人與外部世界構成的基本關系,這些關系總是制約表層結構的內在力量,即建筑與文化的關系。那么在這種形式中“白石”就是識別羌族建筑的“符號”,在漢族建筑中我們不會供奉白石、在彝族、藏族、回族等民族中我們也不會發(fā)現(xiàn)這種“崇拜現(xiàn)象”或是“裝飾現(xiàn)象”,也就是說這是羌族人所獨有的,它具有唯一性。這就是人們常談的“建筑的可識別性”,而指的正是“符號”(形式語言)的結構關系。這種關系的確立雖然具有某種任意性,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形式的生成可以隨心所欲,它受到深層結構結構的影響和制約。
供奉在建筑高處的“白石”是羌族人民最自然的、最神圣、而又最樸實,簡略的精神符號。它作為傳承了千年的建筑“符號”,表征了羌族信仰精神的無限指向。文化人類學家蒂里希說:“宗教是人類精神生活所有機能的基礎,它居于人類精神整體中的深層”。在不同的民族文化體系中“信仰的表達”成為各自不同文化表達秩序、體系、形式,在物化層面上建構其精神表達之符號。羌寨是羌族的精神世界,信仰世界的標志性建筑體,而“白石”則是的建筑文化的“外顯性符號”,是羌族神靈的核心聚居域界與祭祀的中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