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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學前教育改革中的經費問題
學前教育的經費總投入比重較小,在教育改革啟動之后,各方面對學前教育的重視度關注度都有所上升,但是,在投入經費上,學前教育所占的投入比重是非常微小的,遠不夠高速發展的需要,學前教育所能夠占有的社會資源以及社會資源總體來說還是比較稀少發展較為薄弱,當然,這一問題也是由于我們國家處在經濟發展的高速時期,許多方面的基礎根基都還不夠穩固,但是,任何一項改革如果要求得長遠的動力,就必須要有強大的經濟基礎作為支撐,學前教育改革也是如此。縱觀各個發達國家,無一不是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每年的財政支出中教育都是一大頭,我國與之相比則要落后很大一截,遠遠達不到應有的投入比例。國家經費的分配模式單一,在我國,國家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集中投向處于城市和縣鎮的部分公辦幼兒園,這一分配模式導致了地區之間發展的不均衡,經費分配偏向傾斜,偏遠地區出現國家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結構性缺失。這樣一來,就導致國家學前教育的公平性受到極大破壞,地區學前教育發展不平衡,與我們所要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
1.2學前教育發展中的結構問題
私立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發展不平衡,近些年來,私立幼兒園數量逐年上升,同時,公立幼兒園卻在減少,私立幼兒園一般規模較小,但是各個地差異很大,發展不協調,同一地區私立與公立幼兒園之間的發展也不平衡。偏遠地區地區的學前教育普及率比較低,東中西部入學率差異明顯,貧困地區的學前教育發展收效甚微,較少有專設機構管理學前教育,重視度不夠。學前教育的管理與運行受多個部門管理,體系未建立建全,導致學前教育的日常監督檢查相當復雜,參與部門多,實際效率低,責任不明確。當前學前教育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出臺的《幼兒園管理條例》大都是指導性條款,本身就缺乏強制執行力,處罰規定不明確,不適合現階段改革初期的需要。
1.3學前教育的師資力量薄弱
學前教育教師從業資格相對較低,學前教育師資隊伍穩定性差,教師的整體專業素養不高,師資隊伍良莠不齊,有些教師雖然學歷較高,但是教學水平卻不高,實踐能力較弱。地區發展不均衡,導致農村地區的學前教育教師的待遇沒有保障,福利待遇較少,群體處于弱勢地位,積極性受到壓制,也很難吸引和留住優秀的從業人員。
1.4學前教育行政管理的問題
我國中央及省級政府目前缺乏宏觀統籌管理,學前教育發展速度過快,中央及省級部門的宏觀管理相對滯后,私立幼兒園逐年上升,各審批部門把關不嚴,缺乏有效地宏觀管理制度,各種體制不健全,導致幼兒園質量不一,發展不協調。
二、我國學前教育改革存在問題的相應對策
2.1加大學前教育改革的經費投入
在政府方面,財政支出中設立專項的學前教育經費,增加財政對學前教育的投入與支持,改善幼兒園的建設,建設好配套設施,增加可用資源,培養幼兒園教師隊伍,平衡地區差異,讓教育部門掌管教育經費的分配及管理,實現學前教育事權和財權的統一。逐步實現學前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均衡配置。
2.2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管理與質量提高的保障機制
明確學前教育各級政府的責任,劃分到位,以保障學前教育的公平性及合理性,將各級政府在學前教育改革中各方面的具體責任歸入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避免當前的責任不明確、管理混亂的現狀,以謀求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3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的人事管理制度
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合理的人事制度,保障幼兒園教師的利益,提高師資隊伍的力量。給予公立幼兒園專業教師同等的待遇與福利,完善這一群體的養老制度,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將學前教育的幼兒教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之中,保護其作為教師的合法權益。
2.4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制之下
明確立法規定學前教育屬于國家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定相關部門的責任,發展教育事業,將教師隊伍待遇等也納入標準,支持和扶持偏遠地區學前教育的發展。為我國學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者:宮婷 單位:臨沂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