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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文章基于東西方文化交流,針對國內的音樂教育進行研究。我國在音樂方面具有獨特的藝術文化發展特征,文章對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必要性以及我國音樂教育面向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必要性進行探討,并對具體的音樂教育改革路徑以及音樂教育改革舉措展開分析。
【關鍵詞】東西方文化文化交流音樂教育改革
一、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必要性
(一)進行文化交流是發展的必然
首先,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從藝術的角度來看各有千秋,雙方皆具有藝術文化特征,有價值且有必要在世界領域中傳承。但同時,音樂文化的存在并非完全以物質形態為主,其更多是以精神和意識形態為主進行傳播。而人們對于藝術和精神思想的追求皆不受制于空間限制,故在中國古代就常有西方文化傳承者進入到東方境內進行交流。其次,一個國家的發展不能僅在內部進行,國家必須要不斷接觸新的外部環境,不斷與外界進行文化和經濟上的交流,國家才能夠在知己知彼的狀態中不斷提升自身發展質量。因此,東西方進行文化交流無論在哪個時間段內都屬于必然現象。
(二)可拓展外部交流空間
國家在開展文化外交的過程中不能僅專注于一個方向,不同國家擁有不同的藝術文化體系,每個文化體系都具有可取之處。國家之間建立文化外交關系同樣需要建立在平等狀態下,也就是說,我國需要保證自身的文化體系具有傳播價值,如此方能不斷開拓外部交流空間。而在保證自身傳播價值后,國家便應該不斷促進東西方文化交流,擴大東方文化傳播的渠道,這樣便能不斷拓展空間,直至令東方文化能夠持續在西方文化空間中加以影響。
(三)可互補并更新我國文化屬性
東西方文化均發展多年,雙方都具有極為特殊的發展價值。雙方文化體系也在不斷發展和精煉,在傳承過程中會有一些落后的元素被移除,于是文化體系內部便會出現一定的空缺。這種空缺會在短期內形成發展緩慢局面,例如我國傳統民族音樂文化便在傳承過程中受到阻礙。而各個國家為了保證自身文化能夠持續傳承,就必然會選擇融入一些外國的文化元素,取對方體系中的優質部分來填充或糅合到本國文化體系中,兩種文化元素進行組合和發酵,就會形成另一種創新形態的文化發展結構。而一個國家在完成發展創新后,國家的文化屬性也會從單一的對內或對外發展更新為多元化發展狀態。故實現東西方文化交流,實際上就是實現了文化互補,具有落實的必要性。
二、我國音樂教育面向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必要性
(一)傳統音樂文化的發展亟待轉型
中國擁有5000年歷史文化,而音樂文化的成型也源自古代,具有深厚的歷史文化特征。擁有歷史文化價值僅能夠說明其對于中國而言具有特殊的含義和價值,中國人應該將古老的音樂文化銘記,這卻并不代表堅持傳統音樂文化一貫的發展形式具有可行性。我國音樂教育也是如此,傳遞知識、呼吁傳承是我國長期使用的音樂教育方法。但如若國內音樂教育體系長期未能更新內部素材,那么長此以往就會落伍于他國。令學習者產生厭倦情緒,進而一方面會令學習人數大幅度減少,另一方面也會降低音樂文化傳承的實際效果。因此,我國傳統音樂文化的發展必須加以轉型,而音樂教育作為發展中的核心類別,也有必要進行轉型,如此才能配合宏觀發展訴求。
(二)多元教育已成為教育轉型方向
近年間,國內逐漸開始呼吁音樂教育體系的轉型,轉型方向即為多元教育。多元教育以本土教育為核心,以其他國家的文化體系作為融合性元素,旨在通過多元的文化傳遞為學生提供更多、更新奇、更有價值的文化教育服務。當多元教育成為教育轉型的基本方向時,我國音樂教育便也應該朝著這一方向及時改革。如此,能及早令音樂教育成為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現代教育課程,及時為學生提供來自于各個國家的音樂藝術文化與學科知識。
(三)面向東西方文化交流可提升學生音樂素養
國家開展音樂教育的根本目標為培養專業的音樂藝術人才,但深入研究可知,音樂人才的含義絕不僅僅為音樂的呈現者。國家需要的音樂人才是具有活躍思想、藝術思維,能夠以自身音樂素養、音樂審美為核心進行創新創作的人才。因此,國家開展音樂教育的重點絕不會圍繞在技巧方面,更多的是要培養和提升學生的音樂素養。而當學生僅能學習內部知識時,他們的眼界以及音樂審美就會停留在中國傳統音樂層面,無法對外國文化產生認知,也無法產生新的創作思維。當音樂教育直接面向東西方文化交流時,校方和教師便都會適當為學生提供一些來自于西方的音樂素材。學生可以在過程中積累自身的音樂審美經驗,提升音樂素養。
三、我國音樂教育改革路徑
(一)以東西方文化交流為目標,更新教學觀念
首先,開展音樂教育的核心仍然以教學人員為主,也就是說教師個人的觀念能夠直接影響音樂教育的改革狀態。對此,校方應為教師深造提供便利條件,保證負責音樂教育的教師能夠更新自身的教學觀念,繼而將這種多元化的學習思維帶入到學生群體中。不僅如此,除了教師需要轉變教學觀念外,教師也應對具體的音樂理論體系進行研究,一方面要明確當前音樂教育體系的基本結構,另一方面也要適當采集外國音樂教育理念中的價值取向以及音樂思維邏輯等。教師的研究重點應該在于如何將兩種音樂教育體系進行融合。只有堅定觀念、深入研究,才能保證音樂教育在未來階段中發揮正確的教育作用,為國家東西方文化交流事業做出推動性貢獻。
(二)以中國傳統音樂素材為核心,強化教育根基
國內的音樂教育在進行改革的過程中雖然需要適當吸收一些來自于外部的音樂藝術元素,但也需要大力維護本土音樂的重要性。當前,國人或多或少受到外國文化的影響,但不可過分吸收外部文化而忽略本土文化。針對此,國內各個院校在改革音樂教育體系時便應該直接以中國傳統音樂素材作為核心,端正多元音樂文化融入的“被動”特征。在教育領域中,強化本土音樂的教育根基屬于必然行為,教師以及教育管理人員都需要夯實對于本土音樂的傳承態度,大力強調傳統音樂、民族音樂的核心地位。
(三)以吸收西方音樂文化為形式,豐富教育結構
實際上,國內音樂教育體系多年來都在吸收西方音樂文化,之所以未能收獲到更加樂觀的成果,根本原因就是在融合和吸收的過程中并未積極創造。也就是說在吸收的過程中,多數院校都會在音樂理論教育層面加入一些西方音樂理論內容,卻沒有為學生提供更多的西方音樂文化素材。因此,學生對于多元文化的理解不深入、不透徹,進而令學生無法在素材過少的狀態下產生創新思想。對此,國內的各個音樂院校便應該大膽吸收、大膽融合,令音樂教育能夠創新為具有新屬性的教育結構。例如,可將“民族音樂與西方音樂”作為主題開設新的教育板塊,為學生提供明確的對比性素材。這樣一來學生在參與學習的過程中可以同步和對比學習到多個國家的音樂文化,學生在日后的即興表演或創作過程中便也能夠利用西方文化進行創作,進而成長為具有多元化音樂文化素養的人才。這些人才可以成為國家未來的作曲家和演唱家,利用音樂藝術不斷吸引其他國家的藝術欣賞者,繼而真正做到將中國傳統音樂藝術文化面向西方。
四、我國音樂教育改革舉措
(一)更新教學方式,突出多元化教學特色
首先,教師在傳達新的音樂教育內容時應該對自身的教學方式進行改良,具體可以使用情境教學法開展教學,構建完善的音樂實踐場景,令學生在場景中體會和感受,明確多元化音樂教育所具有的獨特魅力。其次,校方也可以適當改革課程設置結構,除了要在樂理課程中加入西方的音階外,也需要傳達一些文化傳統和歷史習俗方面的音樂文化素材。重點在于校方要在多個教學領域中融入西方文化,進而大力培養學生成為全面的音樂人才。
(二)提升教師能力,增強教師的帶動作用
校方可以適當提升教師的個人能力,可以組織教師參與東西方音樂文化交流的相關講座,也可以呼吁教師自行研發新的教學方式,重點在于教師要起到帶頭作用,教師必須要真正接受和應用多元文化音樂教育觀點,這樣才能影響到學生心態,從而培養學生成為能夠促進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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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睿 單位: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